机电设备工业品买卖合同2
工业品买卖合同
出卖人:大同市XXXXXXXX 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买受人:XXXXXX 集团XXXXXXXXX 煤业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XX 省XX 市XX 区
一、设备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数量、价格
一、技术标准
按国家技术标准执行
出卖人保证本设备属于全新的、在国内同行业属于技术最先进设备,设备中有进口部件的,该部件应来自约定的生产厂家并保证该部件在交货时具有同行业领先技术,并对买受人具有安全使用价值。
二、出卖人对设备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出卖人对设备质量问题实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换),, 并承担三包费用。如果出现主要性能故障等,达不到合同要求的使用目的时,出卖人包换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设备(或者包退)。本合同设备三包期限为双方验收合格后,设备正常运转满一个月之日起壹年(国家规定、行业规范、质量保修书及其他文件质保期标准高于本条约定标准的依其规定)。
2、如非因买受人原因,导致产品损坏,由出卖人完全负责,因保修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3、出卖人如提供质量不合格设备,除按合同要求包退、包换、包修设备之外,还应赔偿买受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包装的供应、标准与回收
包装物由出卖人供应,并保证设备从包装之日起至验收之日止,标的物不受损坏,包装物不做为回收品,买受方对标的物验收合格后,由买受方自行处理。 五.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涉及到标的物正常运行的必须配件及工具由出卖人无偿供应。
六、收货单位:大同煤矿集团同生精通兴旺煤业有限公司,交货地点:大同市南郊区云冈镇
兴旺庄村北。 七、设备所有权转移
设备送达交货地点经买受人验收合格后,视为交付;设备的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归买受人享有。
八、运输、运输费用及运输途中的责任
出卖人负责运输并承担全部运费。设备被运输到买受人后,视为完成运输;完成运输、验收合格之前的风险及安全责任,由出卖人承担,与买受人无关。 九、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设备到达目的地后的5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共同完成验收。
2、设备的基本验收标准为产品形态完整、技术标准合格、质量指标合格、能正常运行。 3、验收方法或其他验收标准以双方《技术协议》的约定或者由买受方技术人员决定。
十、标的物交货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交货。 十一、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完成后的一个月为设备的试运转期,试运转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款(最高限额不超过总价款的90%,可分期付款),同时出卖人应向买受人出具标的物总价款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剩余总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标的物运行始终正常,质保期满,买受人付清质保金。质保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未能在3日内及时维修的,该质保金作为维修费用,不再向出卖人支付,不足部分由出卖人承担。 十二、 违约责任
出卖人应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及时供货、按约履行,如有违约买受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承担合同总价款15%的违约金,并赔偿买受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如买受人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出卖人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生效后,合同价款不随市场价格或汇率的变化而改变。
2、合同在履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涂改处未经双方盖章确认一律无效。 4、出卖人负责对买受人人员无偿培训,达到买受人被培训人员能够熟练操作该设备水平。 5、出卖人负责安装(指导安装)的,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6、本合同货款(含质保金)分期支付、迟延支付无利息。 7、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
8、本合同如有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附件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十五、对本合同内容,买受人已尽到充分提请出卖人注意免除买受人责任或限制出卖人权利的义务并应出卖人请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了充分说明,出卖人已给于充分注意并理解。 十六、本合同一式六份,出卖人持贰份,买受人持肆份,由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