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教师评选方案
“好教师”“好班主任”评选方案
(供教代会讨论修改)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激励广大
教师热爱教育事业,促进教师专业水平提高,壮大优秀教师群体,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公平公正享受府谷县教育基金会奖
励,特制定我园“好教师”“好班主任”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评选原则
1、指导思想: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为宗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好教师”“好班主任”评选活动,实现典型引导,以点带面,进一步树立良好行风、校风、教风,使广大教师从中得到启迪,受到教育和鼓舞,营造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竞争向上的良好氛围和育人环境,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园内保教质量,为巩固教育强县成果,办人民满意教育做出贡献。
2、评选原则:“好教师” “好班主任”的评审,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科学性、操作性强的评选办法,突出我县对教师队伍要求的导向性,利用评选契机,激励教师积极工作、主动发展和自觉提高。
二、评选范围
本校在编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线领导、教师。
三、评选条件
1、好教师条件:
⑴有一定的教学经历并达到相关的学历要求:满三年以上
(含三年)工龄、校龄,并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含副校长、中层干部)。
⑵、有较高的职业素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⑶、工作表现突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热爱幼儿,关心幼儿的全面成长,为人师表,潜心教学,有自己鲜明的教学风格,深受幼儿的欢迎。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园内有较大的影响。
2、好班主任条件:除了具备好教师条件外,在本校连续担
任班主任工作满三年。
优先和否决条件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获得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师称号的。
2、教书育人成绩突出,曾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奖
励,或参与教学竞赛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辅导幼儿竞赛获得全国二等奖以上的。(以证书为准)
3、教育科研成绩突出,近三年为市级以上课题的参与者,
或获得市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或在市级以上
教育部门主办的学科专业核心刊物发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
论文,或已独立撰写并出版学科专业论著的。
4、所作工作和所分管工作为学校获得重要荣誉和奖励的
(二)近两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严重过失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2、违反师德师风规定,严重损害教师形象,造成不良社会
影响的。
3、个人受到学校以上纪律处分的或被一票否决的其他问题。
4、一学年累计请假20天以上的.
5、近两年内已获府谷教育基金会的奖励,各项考核成绩没有
新突破的。
6、校龄和班主任经历不足三年的。
四、评选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评议与考核计算的方式。
1、公布条件。学校要在全体教师会议上公布“好教师好班主任”的评选条件。
2、考核评选。评审领导小组,对参评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师德师风民主测评占10%、领导评议占30%、业绩量化考核(绩效工资考核)占60℅。
(1)好教师考核:师德师风和履职情况民主测评, 园内召开校委会人员及公办教师的民主测评会,业绩量化考核只计算近两年4个学期的总成绩。(2)好班主任考核:民主评议,量化考核(班主任考核分)只计算近两年4个学期的总考评成绩。
6、初定人选。评审小组根据量化考核成绩的高低,结合评选条件对参评者进行综合评价,参考投票结果,择优等额拟定入围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7、确认上报。根据公示情况,评选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最终确认上报。
三、组织领导
成立前石畔幼校评选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构成:组长:由园长担任,组员:校委会其他成员、孙建昌(校董事会代表)
四、特别说明
1、 好教师好班主任只评选一项,不得双跨。
2、如班主任工作不满三年的,参与好教师评选。
3、已被评为好教师好班主任的原则上三年内不再参评,但有特殊贡献的班主任和教师不受此限制。
前石畔幼校
201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