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入户挂靠协议
车 辆 落 户 挂 靠 协 议
甲 方: (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乙 方: (简称乙方)
住 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合伙人(或共有人): (简称乙方)
住 址:
联系电话:
担 保 人:
住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车辆产权
乙方自筹资金购买符合运营条件的车辆,在甲方公司名下落
户挂靠,车号 ,车主姓名 ,发动机号 ,车架号 。 车辆产权属 所有。
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车辆的年检、审验等行政管理部门要
求的各种手续及加盖公司公章。办理业务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负责给乙方车辆购置年度保险和协调保险索赔事宜,
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果利用车辆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并追究乙方的责任,触及刑事案件的,甲方有权移交公安机关查
处。
4、乙方雇佣的驾驶员必须持有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证
照,并且齐全。乙方必须同车辆驾驶员签订《驾驶员岗位安全责
任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5、乙方承担车辆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债权债
务和车辆肇事产生的所有赔偿责任及费用。如有担保人的,担保
人共同承担上述责任。
6、乙方在经营期间与他人发生车辆买卖关系,要及时告知
甲方,必须到公司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7、乙方人员及车辆应自觉维护甲方形象及利益,如有影响
甲方形象及利益的事件发生,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协议,并要
求将车户转出。
8.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管理费/年。
9、发生上述事故而产生的有关法律责任有乙方承担。若因
乙方行为而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及担保人应对甲方的一切损
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其他事项
1、乙方车辆落户挂靠后,必须及时按车辆总价向保险公司
投保车辆的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货物险、车辆盗抢险,车上
人员险,不计免赔险及国家规定险种,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乙
方不得因故脱保。
2、乙方在车辆挂靠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伤残事故,职业病
或其它疾病等,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第四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车辆产权发生
转移或车辆报废日至。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调解决,协调不成时。任何一
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
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担 保 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