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中
关于在全省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皖组字„2010‟20号
为扎实有效地抓好在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下简称“街道社区创先争优活动”),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皖办发„2010‟15号)精神,结合街道社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街道社区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
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是党在城市工作的基础和依靠力量,直接担负着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领导建设文明和谐社区的职责。要深刻认识在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为科学发展创先进,为安徽崛起争先锋”为主题,以沈浩同志为榜样,准确把握“实行分类指导、突出实践特色、激发内生动力、注重继承创新”的原则,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实效。
(一)推动科学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意识、树立科学发展理念、理清科学发展思路、提高
科学发展能力。围绕实现科学发展,根据街道社区的功能与不同阶段的主要任务,确定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内容和载体,推动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
(二)促进城市和谐。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切实把维护稳定当作第一责任,党员干部要定期走访居民群众,了解思想动态,排查影响稳定的矛盾和隐患,组织和动员群众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街道社区维稳工作网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法律宣传和安全教育,引导居民理性表达诉求,自觉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利益纠纷,促进城市和谐稳定。
(三)服务居民群众。深入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活动,大力弘扬沈浩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心系人民群众,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本领和水平,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四)加强基层组织。开展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三有一化”的要求,不断夯实社区党建工作基础。扎实推进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组织体系、领导班子、干部和党员队伍、基本制度、活动载体、工作保障建设,增强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服务社区居民群众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街道社区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任务
街道社区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
产党员为主要内容,以落实“五个好、五带头”为主要任务,确定活动内容,搭建活动载体,使活动更加贴近城市基层、更加贴近居民群众、更加贴近工作实际。
要围绕“共建文明和谐的美好社区”这个实践主题,根据城市建设管理的特点和社区居民的要求,精心设计活动载体,确定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主题。比如,位于城市中心的,可以营造文明祥和的商务环境为主题;驻区单位较多的,可以结对共建为主题;居民结构多元化的,可以培育积极向上社区文化为主题;承担城市拆迁改造任务的,可以服务城市建设为主题;困难群体集中的,可以扶危帮困为主题;社会矛盾比较复杂的,可以创建平安和谐社区为主题,等等。确定实践主题前,要在党组织内充分酝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使实践主题既符合本地实际,又能凝聚党员和群众的共识,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要根据街道社区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提出不同的活动要求。比如,在在职党员中开展奉献服务双岗位活动,争做为民服务的模范;在离退休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职、志愿服务等活动,争做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模范;在下岗失业党员中开展创业就业活动,争做自立自强的模范,等等。要引导每名党员根据自身实际,按照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的原则,选择创争项目,作出明确承诺,落实创争任务。
三、需要着力抓好的几项工作
街道社区创先争优活动要按照动员部署(2010年4月至5
月)、全面推进(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深化提升(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和总结完善(2012年7月至党的十八召开前)四个阶段的总体工作安排,通过“调查研究、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方式进行。在实际工作中,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居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进楼栋、进家门,通过召开党员代表、居民代表、驻区单位有关负责人、困难群体代表、两新组织代表等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和建议,为确定活动的实践主题和创争目标、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打好基础。
(二)公开进行承诺,认真抓好落实。街道社区党组织认真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计划,并经过党员大会(党员代表会议)充分讨论。党组织要对每个党员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引导他们认领争当优秀党员的项目,制定创争计划。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党组织向党员群众承诺创建目标,党员向党组织承诺争当目标,确定承诺事项。党员大会可吸收居民代表参加,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事项要在党务公开栏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领导适时点评,群众进行评议。上级党组织负责人结合工作分工,适时对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督促整改提高。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和群众进行评议。
(四)开展评比表彰,建立激励机制。上级党组织对街道社区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评比表彰,并推荐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更上一级党组织的评比表彰活动。评比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四、街道社区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领导和指导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街道社区创先争优活动摆上重要日程,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一)落实领导责任。街道社区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市、区(市、县)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地区街道社区创先争优活动,区(市、县)创先争优领导小组负直接领导责任。街道社区党组织负责组织本街道、社区的创先争优活动,党组织书记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街道党工委在抓好自身创先争优活动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社区党组织开展活动的领导和具体指导。
(二)强化指导督查。区(市、县)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街道,街道党工委负责同志每人联系一个社区。联系人要经常深入联系点,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要根据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的特点,加强分类指导,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各级派出的巡回检查组的作用,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工作。加强对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工作骨干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基层党校的教育培训功能,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大力宣传基层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注意选树身边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引导党员群众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各级评选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切实发挥表率带头作用。
(四)坚持统筹兼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与街道社区各项工作统筹推进,相互促进。要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相结合,全面完成整改落实后续任务,全面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健全完善科学发展长效机制。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相结合,以活动的开展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以工作的成效检验活动开展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