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订货合同
09-04
订 货 合 同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一、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石材等级均按A 货标准 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时间:从需方下订单后15天内,货必须运到需方的施工现场。
四、运输方式:供方包含运输到工地( ) ,不含税金,卸货由供石材方负责联系,费用
另算 。
五、包装标准:标准国内木托。
六、验收标准、方式:石材到现场后按约定的标准和提供的样板进行验收。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 本合同暂定总金额(大写),具体按实际采购结算。
(如需方没在) 该定金在最后一批结算充作货款抵扣。
2. 付款方式:第一车、第二车货暂不付款,第三车货付第一车货款,如此类推。供方必须
保证货到现场,并保证该批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合同质量要求。
八、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九、违约责任:如供方的货物达不到约定的标准及样品的质量,需方不予以收货,由此对
需方工程造成相关影响,由供方承担其损失和责任。以上情况,如供方出现2次后,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发生纠纷由-------- 。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本合同双方签名、盖章,定金到供方帐户后生效,迟到定金则交货
期顺延或另定。合同如有变更,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生效。
合同约定的价格
说明:1、以上报价为材料到工地价(
深圳公明) ,不含税金,卸货由供石材方负责联系,费用
另算,不包含磨边、雕塑、倒角加工费用,石材等级均按A 货标准验收。石材六面按行业规范进行浸泡做防水保护时费用另行进行计算。
十二、如在合同期间出现变更,需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后另起合同。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