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匈奴太子,被霍去病杀的家破人亡,最后却成了汉武帝的托孤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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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唐古拉
众所周知,匈奴是我国古代北方最早称雄于蒙古高原的游牧民族,秦汉时期势力达到鼎盛,控制了长城以北的广大地区,与其南方的中原政权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提起秦汉时期的汉匈关系,人们的印象中除了战争还是战争(汉朝的所谓和亲是不得已而为之,与“关系友好”之类一毛钱关系没有)。
尤其是汉朝,仅仅是在汉武帝时期,就发动过多次对匈战争,汉武帝御驾亲征时还遭遇“白登之围”,差点把命都丢了。
名将卫青和其外甥霍去病,其成名和崛起也是拜匈奴所赐。
可以这么说,经常南下搞事的匈奴是汉朝的死对头,无论朝廷还是民间,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但却有一个匈奴人,不仅得到汉武帝宠信,还成为其托孤大臣之一。
金日?(jīn mìdī )(前134~前86),字翁叔,西汉匈奴人
他叫金日?(jin mì dī),是匈奴休屠王的太子,其父被杀后,他和母亲、弟弟降汉。
金日?生于公元前134年,其父是驻牧武威的匈奴休屠王。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春天,骠骑将军霍去病率一万骑兵北击匈奴,切断匈奴右臂,抓住了浑邪王子,缴获了休屠王的祭天金人(匈奴人的珍宝,用来祭天的核心道具)。当年夏天,汉朝军队又向盘踞在祁连山的浑邪、休屠二王发动进攻,给予后者沉重打击。
浑邪王因屡为汉军所破,伤亡惨重,惹毛了匈奴单于,想把他杀了解恨。浑邪王心想既然没有活路了,我干脆投奔大汉朝算了,这可是你逼的,怨不得我,不过我单干意思不大,拉一个作伴吧,于是他把休屠王拉来作伴,成功说服后者一起投汉。休屠王虽然答应了,但想到自己的损失不打,估计单于不会杀他,想把吐出来的口水又舔回去,来了个中途变卦。休屠王的行为又把浑邪王惹毛了,一怒之下杀了休屠王,降了汉朝,同时降汉的包括4万多部众。汉武帝高兴得不要不要的,立即封浑邪王为列侯。
休屠王中途变卦,不仅害了自己的性命,还害得老婆孩子无所依归,他们只好随浑邪王降汉,年仅14岁的金日?被安置在黄门署养马。
一个降民,又是个养马的,按照社会分层来看属于社会的最底层,这辈子恐怕都没有上升到高层的希望,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
金日?的太阳,还真的从西边出来了。这个太阳就是汉武帝——有一次,汉武帝在宫中大摆筵席,喝酒喝高兴了想看马,诏令养马的把马儿牵来。养马的把马牵来了,汉武帝却忘了看马,而是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牵马的,只见这小伙子体形魁伟、容貌威严、目不斜视,牵着膘肥体壮的骏马从殿上走过的样子简直帅呆了酷毙了。
得知这个马夫是休屠王之子之后,汉武帝当即拜他为马监。
关于这件事,《汉书·金日?传》有明确的记载:
日?等数十人牵马过殿下……日? 长八尺二寸,容貌甚严,马又肥好,上异而问之,具以本状对。上奇焉,即赐汤沐衣冠,拜为马监。
那个帅呆了酷毙了的小伙子,就是金日?。
从此以后,这个马夫的飞黄腾达之路越走越顺畅,从掌管皇帝车、轿、衣服、器物的侍中到驸马都尉直至掌管议论的光禄大夫,可以说都是一路顺风。
金日?仕途如此顺畅,当然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外表出色,更大的优点是踏实能干。
据有关史料记载,金日?自从来到汉武帝身边做事,从来没有过任何过失,也就是说,无论什么事情,他都做得妥妥帖帖的,拿放大镜都挑不出毛病。
汉武帝看人的的眼光还是不错的,对“你办事我放心”的金日?,自然是既信任又宠爱,不仅经常进行厚赏,而且每次出门都让金日?跟着,随侍车驾,在宫中也让其在身边侍候。
眼红的人自然不少,而且还是一些贵戚,说什么的都有,比如“陛下如此看重一个胡乱得到的匈奴小儿,让我们这些人情何以堪”,汉武帝听了这些议论,反而对金日?更好。
不仅对金日?好得不得了,汉武帝对金日?的两个儿子也是宠爱有加,还给了他们一个职务,那就是专门让他逗乐子的“弄儿”。大概他们之间太亲密无间了,有一次,一个弄儿有点忘乎所以,从后面围住了汉武帝的脖子。这本来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再说既然和皇帝逗乐子是他的职责,就应该允许人家去“逗”,不“逗”怎么会有乐子呢?可是金日?看见后,生气地瞪着这个儿子。大慨平时这个当爹的在家里很凶,正所谓老子一瞪眼,后果很严重,这一眼居然把儿子吓哭了,一边跑一边哭,一边哭一边说:“爹爹发火了。”直到汉武帝看见这场景,问金日?为什么要生他弄儿的气,更严重的后果才没有发生。
更严重的事情是多年后发生的。多年以后,那个弄儿长大了,有了七情六欲,一次与宫女戏闹时被他爹看见了。
这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没有七情六欲的男人,还能叫男人吗?何况人家也许仅仅是和宫女开个玩笑,却被他爹认为是淫乱,眼睛都不眨一下就把他这个儿子杀了。
汉武帝虽然对他杀其弄儿的事情非常生气,但金日?道了个歉,他的气就消了,此后更加尊敬金日?。
就因为和宫女开了几句玩笑,最多讲了几个段子,就被认为是在和宫女淫乱,然后眼睛都不眨一下地把儿子杀了,这样的狠毒和冷血,也算是登峰造极了。
谁知道这种狠毒和冷血,是不是为了获得皇帝老儿的更加信任而必须付出的代价呢!
提心吊胆,小心谨慎,如履薄冰,生怕一步不慎跌倒后再也爬不起来从此万劫不复,也许是所有降民降将降臣的唯一正确的“选择”。
后元二年(公元前87年),汉武帝病重,弥留之际立刘弗陵为太子。
见马克思之前,汉武帝本想选金日?为托孤大臣之首,金日?以自己是匈奴人、不足以服众为由婉拒,并推举霍光为首席顾命大臣,自己甘为霍光的助手,和上官桀、桑弘羊、田千秋等共同辅佐年仅8岁的太子。
金日?无疑又作了一个非常正确的选择,他太懂“枪打出头鸟”的道理了,之前有先皇罩着时没人敢拿他怎么样,之后没有这样的靠山了,做人做事就必须更加谨小慎微,别说走错一步,哪怕走错半步都有掉下万丈深渊的可能,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坚决不当那只最容易挨枪子儿的出头鸟。
始元元年(公元前86年)九月,金日?病逝,终年49岁,汉昭帝刘弗陵为他举行了隆重的葬礼,赐谥号“敬侯”。
终年49岁的金日?,终于走完了谨小慎微的一生,也算善始善终了。
只是不知道,这个被誉为“忠信”典范的人物,是不是也算得上“人在他檐下,不得不低头”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