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调解故事
我的调解故事
我叫钱泽文,今年29岁,是江西省广丰区少阳司法所的一名司法助理员,2011年开始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4年的基层调解工作,对于一位年轻人来说不光是一项工作,更是一种锻炼,一个提升能力的平台。
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严谨的工作,在面对着矛盾纠纷时,它不像审判,可以一锤定音,调解工作完全是需要双方当事人自愿,真正要去成功地化解一起纠纷,我们调解人员不光要让当事人感受到我们的立场是中立的,我们的原则是公平、公正的,同时更需要我们用真情去感化,用法律去不断的诠释。我相信,只要我们付出了真情,讲究了方法,用心去做了,把事情做到位了,服务到位了,我想大部份的矛盾都能得以化解,当然,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也是我们对群众的一次普法宣传工作。
用心、用法去调解每一起纠纷
2014年4月21日上午,一位六旬的母亲在两位女儿的陪同下来到了司法所,脸部还有些淤青,说着话还有点上气不接下气,我给她们倒了杯水,两位女儿便向我诉说到刚才发生的事情,三人刚从派出所过来,因为和对方因医药费赔偿的事情在派出所多次的调解下没有达成,母亲刚才在派出所大闹了一番,还说着打了人,仗着势,不赔偿医药费,这有天理吗。听了这一番话后,我详细的向这位母亲询问了事情的发生经过,那是上个星期,她与邻居余接强(化名)因为对方建房做围墙侵占了她家宅基地,双方现场发生了口角,吵着两个人便动手厮打了起来,当时派出所也赶到了现场,派出所要求她先验伤
看病,现在她验得伤是轻微伤,花了近两千医药费,派出所调解了几次都未成功,建议其到司法所进行调解,所以出现了刚才情况。了解了事情经过后,我查看了她的验伤报告和医药费清单,也顺便让她合情合理地提出了要求赔偿的底线后,便向派出所和村干部了解了相关情况,下午就通知了对方余接强了解情况,现场通过向他讲述《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做思想工作,余接强最后同意赔偿1800元医药费,这与她的要求还相差200元,后来我想再做余接强的思想工作,这200元的工作应该还是能做通的,第二天通过再做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这位母亲接过我手中的2000元后连忙感恩代谢,“不用到处跑,能够这么快就把我的事情给解决了”。处理这类纠纷,我们不光要做对方工作,其实受害人这边工作也很重要,我们用心帮助了,服务态度好了,降低了她的诉求,对方的工作我们就容易做多了。
多调解一起纠纷,多份成就感
2015年7月21日上午,我刚来到办公室准备工作,接到了乡书记打来的电话,说:“少阳乡新塘村一村民在外地工地做事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了,死者家属这边要求我们乡政府给他提供法律帮助,司法所这边比较专业,你去帮他们处理下,他们家属下午就去贵阳,到时候他们会联系你”。时间很紧,我也来不及询问具体情况,只好抓紧时间准备下可能要用到的资料和随身物品,下午便随家属坐火车,晚上10点多赶到了贵阳市遵义县,随从家属来到殡仪馆顺便了解了相关情况,死者是在同乡亲戚承包的工地上干活,因为在拉土方车边乘凉,司机启动车时没注意被碾压死了。面对着这样一种情况,工地老
板又是死者亲戚,回到住处后我便思考着这样的事情我们应该怎么调处,下一步我们应该做哪些工作,通过一番思索,理清了一下头绪。第二天,我和家属、工地老板共同来到工地事故现场,通过现场和目击者了解相关情况,接着又到派出所了解相关情况,派出所给出的答复是目前这事要等交警队把资料转过来再处理,但我个人认为这事不由交警管,也不需要等交警把资料转过来再处理。当然去现场和派出所了解相关情况,主要是为了下一步更好地展开民事赔偿调处工作,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和一些厉害关系,当天晚上我便把受害人家属和工地老板叫在了一块商谈民事赔偿的事宜,受害人家属对具体的赔偿金额心里也没有数,随口说了个150万元,但我认为她们的工作可能更好做些,主要是工地老板虽然是有亲属关系,但始终坚持他这边工地死亡赔偿的金额一般都在60至70万元间,两个数字相差有很大距离,第一次的调处工作陷入僵局,第二天、第三天,我通过从受害人与工地老板的亲情关系、此事故与工地老板的厉害关系等去做双方工作,通过三天二夜的调处,最终达成意见,工地老板一次性支付受害人家属各项赔偿费用110万元,第二天早上,工地老板就全额将赔偿款打入受害人家属账号,此事得到圆满解决。该纠纷当事人系亲戚关系,较为特殊,处理此类纠纷不光事情要得到解决,同时要更多的考虑维系他们之间的亲戚关系,真正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作用。
钱泽文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