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山镇新丰小学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炉山镇新丰小学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为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严肃纪律,统一制度,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奖勤罚懒,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县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依据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职工考勤方面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请假及其处理
(一)请假类别
1、事假:因事确需由教职工本人亲自处理者,可请事
假。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正常上班者,可请病假。病假
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和相关资料方可准假。
3、公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或培训等,可请公假。
4、产假:按法定年龄结婚后生育一孩可请产假90天,晚婚者120天,在产假期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可延长至180天,男方可享受护理假7天。
5、婚假:教职工结婚提倡在寒暑假办理,婚假期为四
天,晚婚(男25岁,女23岁)13天(包括双休日)。
6、丧假:父母、岳父母、子女死亡,丧假7天,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兄弟姐妹丧假5天(路程远的可适当增加路程假)。
(二)批假权限
1、三天以内请假由校长批准。
2、三天以上两周以内请假由中心校批准。
3、两周以上请假教育局批准。
4、考勤结果实行周小结公布,月汇总兑现扣罚。
(三)请假手续
1、凡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并按请假类别交验相关
证明,经批准后生效。
2、有事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不许他人代为请假,
因病或因紧急事故确属来不及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先以电话的形式请假,在三天之内补办请假手续。
3、请假批准后,必须将请假条交教务处以便按排课程,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校,假期期满后,须及时返校销假。
(四)假期待遇
1、教师缺旷一节扣50元;同时在绩效考核总分中一节扣1分。
2、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同时在绩效考核总分中一节扣0.5分。
3、教师事假1节扣20元;同时在绩效考核总分中一节扣0.5分。
4、教师病假1节扣10元;同时在绩效考核总分中一节扣0.2分。
5、会议(含例会、各种临时会议和集体活动)除紧急
事故或不得已情况外,各类会议原则上不予请假,一次按2课时计算。
6、学校提倡和鼓励教学提升学历,凡参加自学、函授
考试及路途时间(凭准考证等有效证件),按公假对待。
7、对出全勤的教职工在绩效考核总会中加3分。
8、在期末统考中,中心校和学校安排的工作,一天按6课时计算。
二、旷职(会、课)及其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者,或本人虽提
出请假、续假手续,但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按旷工处理。
2、请假到期不按时办理销假和续假手续,又不按时到
校接受工作安排者,按旷工处理。
3、请病假者,学校根据需要可查阅请假者病历、检验
相关证明,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准假,并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误工时间按旷工处理。
三、考勤资金的扣除、管理与用途
1、各种考勤扣除资金均在相关的本人下月工资中进行
一次性扣除,学校设立专门帐户,统一管理。
2、所有扣除资金纳入学校经费管理之中,可用于发给
教导处安排的代课人员补助,每节课按20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