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取水许可证
www.chengdu.gov.cn 填报时间: 2008-04-23 责任单位: 金堂县水务局 办事规程:第1步:提交材料,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金堂县水利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后受理。)
第2步: 上报、审批
在规定权限外的5个工作日内上报成都市水利局。
第3步:领证
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由金堂县水利局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
所需材料: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凿井取水方案
安全承诺书
(包括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它文件)
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批复文件
(需要水资源论证的项目)
收费标准:成都市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成水价[2005]247号),单位:水力发电取水(元千瓦/小时),其余取水及地下水(元/立方米)。
取水类别 地表水 地 下 水
供水管网内 城市规划区供水管网未达到的地方
工业取水 0.085 0.20 0.20
生活取水 0.06 0.30 0.20
水力发电取水 0.0025 0.0025 0.0025
其它取水 0.10 0.30 0.20
办理时限:在规定权限外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成都市水务局。在承诺期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由金堂县水利局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
办事机构:水政水资源科
办公地址:赵镇文化街391号
联系方式:84988146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119号令、《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四川省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成办发[199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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