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真与善谁在先的问题
如果我们“正宗”的文化作品文过饰非,连正视社会现实的勇气都没有,实在不能以低俗来责怪观众不买账。毕竟“假、大、空”和“高、大、全”式的东西,已经让中国人倒了很久的味口。从文艺需求层次上说,先求真,再求善,最后才能求美。
求真,是人类文明永恒性的核心价值观念。恩格斯认为封建中世纪的本质是“奴役、压迫、偏私、迷信”:奴役是经济上的人身依附,压迫是政治上的专制统治,偏私是宗法上的亲缘枷锁,迷信是思想上的垄断控制。
求真就是以实在为本根。真理的根基在客观实在,先贤痛感中国主流文化充斥着虚妄迷误,鲁迅曾痛心疾首地说:“中国人的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想到时下一些为官者钻营官位,虚报政绩,欺上瞒下,舞弊营私;经商者贪财牟利,贩制假货,以次充好,偷税瞒产;治学者沽名钓誉,剽窃抄袭,捉刀代笔,伪造数据„„凡此种种,使人觉得似乎掉进了一个泡沫世界。
求真就是以理性为先导。近代启蒙思想主张,“一切都必须在理性的法庭面前为自己的存在作辩护或放弃存在的权利”,理性被赋予了把握真理的至高无上的能力,理性正是通过科学的“实证精神”和“推理精神”体现出来的,它的对立面是宗教独断论,相反,中国传统主流文化的支柱是“敬天法祖”,一个是彼岸的权威,一个是此岸的权威,当然还有实际代表此二者的“从君”及对皇权的顶礼膜拜。为此陈独秀提出“三勿”纲领:勿尊圣、勿尊古、勿尊国,就是号召国人不迷信天上地下的权威,不迷信祖宗的陈规戒律,不迷信落后陈腐的国粹。他说,“偶像倘不破坏,人间永远只有自己骗自己的迷信”,并发出精神自由的独立宣言:“我有手足,自讨温饱;我有口舌,自限好恶;我有心思,绝不认他人之越俎,亦不应主我而奴人。”一个无理性而为迷信观念支配的民族,只能在集体无意识的盲动中走向毁灭。 求真就是以民主为依托。先贤从中国传统社会的专制体制对思想自由的压抑中,看到科学与民主的共生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说,民主就是捍卫真理的制度安排。一是学术独立。禁锢自由思想是一切专制制度的痼疾,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科学真理是价值中立的,“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行政权力不应对学术探索妄加干预。二是学术宽容。要容许不同的观点、不同的学派并存互竞。蔡元培掌北大,以“兼收并蓄”为宗旨。
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中国人一直在苦苦地争取建立一种体制,使每个人能畅所欲言,却始终未能尽如人意,以致直到上世纪80年代,巴金老人还在呼吁“讲真话”,他沉痛地说:“我们找不到民主的传统,因为我们就不曾有过这个传统。五四的愿望到今天并不曾完全实现,五四的目标到今天也没有完全达到。但这绝不是五四的错。想不到我们中间还有人死死抱住那根腐朽的封建支柱,把几千年的垃圾当作基石,在上面建造楼台、宝塔。他们四处寻根,还想用我们祖先传下来的准则‘行事、做人’。”巴老这话写于1985年,今天读来,令人为之悚然。
求善没有求真作基础,就成了没有根据的狂热,这样的善就会成为伪善
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虚伪、作假,充斥其中,所以我们希望看到真,渴望得到真,但是真正求真的人却是微乎其微。因而迫切需要求真之人,真城待人,真实待物,讲真话,做实事。
而有人特别求真,不管这真是美是丑,都愿目睹;不管这真是动人的还是伤神的,都要撕开,要揭穿。
从善意的谎言词组结构入手进行分析,其属偏正短语,中心词是谎言,因而善意的谎言本质上就是谎言。善意的谎言其动机虽然为善意,但因为善意本身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而屡屡被一些“职业骗子”所利用――这是不争的事实。“谎言”的本身是阴暗的,事物的好恶不由事物的目的去衡量,善意的谎言本身即是假话。尽管其褪去了丐服穿上了旗袍,可是依然摆脱不了其谎言的本质,而谎言就意味着欺骗,因而就有碍诚信。善意的谎言的出发点是善良的,但是往往这种谎言一旦戳穿,对对方的伤害会更深。
善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善不能离开运动、变化和行为单独存在,不能离开运动、行为和存在的主体——具体事物单独存在。
善存在于具体事物和具体主体之中,存在于运动、行为和变化之中。善行、善事必有善主,恶行、恶事必有恶主。善主、善行和善事中必然包含着善,恶主、恶行和恶事中必然包含着恶。
真是人们从具体事物的的一般形式——运动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善是人们从具体事物的具体存在形式——行为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
不同的人对同一个具体事物的同一个行为行为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观
点,有人认为它符合自己的意愿,是善行,有人认为它不符合自己的意愿,不是善行,还有人认为它违背了自己的意愿,是恶行。对于什么是善行、善事、善主的问题,人们给出的答案也不相同。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这种情况的出现有两方面的原因:一个原因是不同的人关于同一个具体事物的存在、行为和变化具有不同的经验和知识。知识和经验丰富的人可以迅速准确地判明一个认识对象具有的善恶性质和能力。缺少知识经验的人很难正确判断一个认识对象具有的善恶性质和能力。另一个原因是个体和集体的生存发展需要、利益和具体意愿时常存在差别。在日常社会生活中,个体和集体的生存发展需要和利益既是统一的,又是对立的,少数人和绝大多数人的生存发展需要和利益时常存在差别,少数人同多数人的意愿、意向、意识时常存在差别。
人是万物的尺度,善是万物之一,所以人是善的尺度。这里所谓的人不是指社会中的个别人,而是指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是指占社会多数比例的人民。社会的发展进步是有客观规律的,人是社会发展变化规律的制定者,人们参与创造自己的历史。社会绝大多数人的意愿、意向、意识就是社会发展变化具有的客观规定和客观规律。
苏格拉底同欧提德谟斯关于什么是善行进行过一次有趣的讨论。 欧:请问苏格拉底先生,什么是善行?
苏:盗窃、欺骗、买人当奴隶,这几种行为是善行还是恶性? 欧:是恶行。
苏:欺骗敌人是恶行吗?把原来敌人占领的城市里的人卖作奴隶是恶行吗?
欧:这是善行。不过我说的是朋友,没有说敌人。
苏:照你说,盗窃对朋友是恶行。但如果你的朋友准备自杀,你盗窃了他准备自杀的用具,这是恶行吗?
欧:是善行。
苏:你说对朋友欺骗是恶行,可是在战争中,军事统帅为了鼓舞士气,对士兵说:援军就要来到了。但实际上并没有援军,你说这种欺骗是恶行么?
欧:这是善行。
苏格拉底认为,既然同一件事情,同一种行为,不仅对于不同的人,而且对以同样一种人(如对朋友),可以是善行也可以是恶行,因此,具体的有条件的善行是不真实的,只有一般善的行为才是真正的善行。
若再从心理上来研究分析,这善法(善行)的心理,可得十一种,在唯识学上,叫做“善心所法”。善行是善意、善心的存在和表现形式,善意、善心是善行的内容和本质。善心、善意不是凭空在人脑中形成和产生出来的,而是由十一种社会知识作为根据的。
【一】、见利而忘其真--《庄子·山水》。道家称存养本性或修真得道的人为真人。真不能够离开有情、有意、有爱的具体事情、行为、物体和语言单独存在。真存在于真挚的话语、真心地帮助、真情地行为、有情的物品、有情的事情之中。
真或情是使人感觉激动、情绪变化的原因。
人在密切接触具体事情、具体行为、具体物体、具体语言的过程中,大脑受到感觉器官传输给自己的关于外部具体事物的信息信号刺激后,就会下意识的把现实中的具体事物同经验过的具体事物进行比较,对影响自己的具体事物进行价值判断,当大脑判明作用和影响自己的外部事物对个人和社会的生存发展具有的意义和价值后,就会形成和产生出一组指挥人体相关组织有所行动的命令信号,人的情绪就会发生变化,于是源于外部事物刺激的心理感觉就发生了。[2]
真的哲学定义:真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具体事情、行为、物体、语言对个人和社会群体的生存发展具有的公益性能、正面意义和正价值,是人们在密切接触具体事情、行为、物体和语言的过程中,人脑受其刺激和影响产生了强烈的情绪感觉后,通过反思这种激动感觉产生的原因,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取出来的有别于假的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