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橱窗广告管理办法
06-10
百货大楼家电超市LED橱窗屏幕使用和管理制度
橱窗是百货商场商场的重要宣传窗口之一,着重体现着商场的形象、品味和特色,直接反映本商场所经营商品的热点和卖点,为能使其充分、有效地发挥商业作用,科学、有序地展现企业风貌,特制定本办法。一、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
1、家电超市形象宣传、重要通知;
2、商家活动内容;
3、企业文化的宣传标语、口号;
4、消夏节电影播放;
5、时间、天气预报、温馨提示等;
6、领导批准发布的其他信息。
二、LED屏日常播控
1、大屏幕的管理与使用由播控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操作。
2、播控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负责大屏幕系统的日常使用与维护,发现设备出现问题及时汇报。
3、LED大屏幕播放时间:早上8:30分—晚上19:00 分。
4、播控员要按照申请中要求的播出及关闭时间开关大屏幕,每天下班前要检查大屏幕系统是否关闭,并检查音量及画面是否正常。
三、信息发布的流程与管理
1、各商家须填写《LED显示屏信息发布申请单》(附件一)
2、各部门如需发布任何信息,将填好的申请单经本柜组组长审核签字后,超市经理审查后按要求时间段执行;对于欢迎客户、上级参观的标语,经总经理的直接安排后,可立即执行。以上情况如果无机械故障,无理由延误执行的,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