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员工作量化标准
03-08
网格员工作量化标准
1、每月采集、核查法人信息20条,每周5条,人口信息200条,每周50条,参加街道(乡镇)派出所组织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普查行动2次,及时将采集的人口信息录入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综合信息平台和区公安局相关系统;每月入户核查房屋信息100条,每周25条,对房屋业主变更、租赁出租的信息及时采集、更新。
2、每月采集城市管理信息不少于40条,每天工作标准上下午各不少于1条;对采集上报的城管信息按城管指挥中心和队长安排2小时内完成核查。
3、对本网格各类社情事件及时发现、及时采集,按实际数上报,每月上报社情事件不少于4条,每周的工作标准不少于1条。
4、每周与网格党支部保持密切联系,协助社区组织专干及时更新党员信息和党组织、党员活动记录;每天巡查网格不少于2次,走访居民不少于20户;认真做好走访、联系记录,每周撰写一份走访排查工作报告(电子文档),报小队长汇总后交中队长上报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
5、认真采集、准确录入信息,每天对所录信息逐一进行核查,对本网格所录信息质量负直接责任,确保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
6、自觉服从社区各项政策宣传、创文、创建等中心工作安排,协助社区处理属于网格内的城市管理、矛盾纠纷、问题隐患等社情事件;为网格内居民代理代办与社区有关的服务事项。
7、按时参加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及其他中心工作。
8、每月社区测评要达到基本满意标准以上。
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