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月跟单提成分配方案
业务跟单、审单提成分配方案
第一条 目的
建立和合理而公正的薪资制度,以利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条 薪资构成
员工的薪资由底薪、提成; 月薪=底薪+销售提成。
第三条 薪资设定
1、 底薪设定:底薪实行无责任底薪。
2、销售跟单提成设定:
2.1名词解释:
*基数:基数是指计算、核算发展速度、增长速度时用的基本期限水平值。在
公司财务提供的原有国内该区域一个季度平均数据为基础基数。 跟单
专员在绩效考核时基数每6个月调整一次基数。本次基数在6月1号
开始,下次基数重新在12月份开始考核计算实施。
*正价产品解释:正价产品是指公司合约供货价格即常规价格或9折以上含9
折的供货价格,统称正价产品。
* 非正价产品解释:非正价产品是指公司合约价格以外的供货价格,包含促销、
摆场、让利,9折以下不含9折的都是非正价产品。
2.2、在基数的基础上(未超出基数的不予以计算)正价产品销售提成累计计算为2‰,非正价产品销售提成累计计算为1‰。
2.3、正价产品销售额度在基数的基础上增加30%以上含30%的销售提成累计为
2.2‰计算,非正价产品销售额度在基数的基础上增加30%以上含30%的销售累计提成为1.1‰计算,
2.4、正价产品销售额度在基数的基础上增加50%以上含50%的销售提成累计计
算为2.5‰,非正价产品销售额度在基数的基础上增加50%以上含50%的销售提成累计计算为1.2‰,
2.5、正价产品销售额度在基数的基础上增加70%以上含70%的销售提成累计计
算为3‰,非正价产品销售额度在基数的基础上增加70%以上-70%的销售提成为1.5‰。
2.6、正价产品销售额度在基数的基础上增加100%以上含100%的销售提成累计
计算为5‰,非正价产品销售额度在基数的基础上增加100%以上-100%的销售提成为2.5‰。
2.7、低于基数的不计提成.
3.销售审单绩效提成设定:
3.1、销售审单绩效提成按实际出货量计算。
3.2、提成计算:国内实际出货量统计,南区+北区销售跟单提成综合的30%;
3.3、审单错误、误发、导致收到款项与数量计量不符,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底薪发放
底薪、业绩提成,发放日期为每月15号前,遇节假日或公休日顺延至
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五条 提成设定
1、以上所有业绩提成,均根据当月实际回款金额计算提成,只销售,未回
款的,不及提成。
2、该业务跟单在本职工作业绩基数的基础上不能完成基数的,公司将按照
所下滑比例进行分配底薪与提成的方式核算发放薪资与提成。
第六条 其它
1、跟单工作归属综合计时制加责任绩效。
2、跟单在绩效工作时,公司提供办公所有具备设备。
3、工作时为了更好的发挥工作才能与业绩,各自服务的区域自己维护、开
发、服务,电话费用单独核算,电话费用每个区域核定如下;
4、各自区域业绩在50万元销量时;电话费用控制在100元,超出部分自行
承担,超出部分从提成里减除。
5、各自区域业绩在100万元销量时;电话费用控制在200元,超出部分自
行承担,超出部分从提成里减除。
6、各自区域业绩在150万元销量时;电话费用控制在300元,超出部分自
行承担,超出部分从提成里减除。
第七条 上年度区域基数
1、北方区域基数43.8 万。
2、南方区域基数71.5 万。
3、以上不含外单、不含和购。
备注:和购订单按每月出货量计算;计算模式100万为单位200元提成执行! 外单订单按每月出货量计算;计算模式100万为单位500元提成执行!
本规则自2015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
财务签字:
总经理: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