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2013年度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XX街道办事处与各村、社区签订本责任书。
一、2013年信访工作指标:
(1)领导亲自研究、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坚持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4分)。
(2)基层信访网络健全,村(居)委会、各组建立信访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3分)。
(3)设立人民来访接待工作室,实施“阳光信访”工程;工作开展正常、各类信访档案资料齐备(6分)。
(4)严格按照信访工作程序开展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6分)。
(5)认真开展“四无”创建活动(4分)。
(6)认真开展信访事项初查工作,协同做好复查、复核及无理信访终结认定的前期准备工作(4分)。
(7)无被登记的进京集体上访(6分);无被登记的去省集体上访(5分);无登记的到市集体上访(4分);无来区、办事处异常集体上访(3分)。
(8)无被登记的进京个访(5分);无被登记的去省个访(4分);无登记的到市个访(3分);来区、办事处上访登记数不超过上年度(2分)。
(9)无被登记的进京重复上访(6分);无被登记的去省重复上
访(4分);无登记的到市重复上访(3分);无来区、办事处重复上访(2分)。
(10)市、区、办事处领导接待日交办及办事处交办的信访事项,按期结率100%,并由负责人签字,书面处理意见应送达上访人(6分)。
(11)上级交办要结果信访案件按期报结率100%,领导亲自处理、会办、督办信访案件,亲自审阅报结材料(4分)。
(12)受理办事处信访办交办信按期报结率100%(5分);区、办事处转求决类署名初信向来信人答复率100%(5分);及时办理上级交办人民建议(2分)。
(13)按规定上报信访信息材料和统计数据(4分)。
二、奖惩
办事处、村实行信访抵押金制度(单位交5000元),对上述目标每季度考核一次,并将考核情况公开通报,同时通报各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年终将四个季度的考核情况汇总,按考核分数高低兑现奖惩。实现“四无”村的按照责任书的同等奖金数额的给予奖励;得分95分(含)以上奖励5000元,90-94分奖励4000元,80-89分奖励2000元,70-79分奖励1000元,65-69分不奖不罚,60-64分罚3000元。被市、区信访局列为信访工作重点管理或考核分数排在末位的,群众进京、去省、到市上访或异常访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予奖励。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区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责任追究。
三、将信访工作纳入2013年度各村、各组综合经济目标考核,试行倒扣分制,详见考核细则。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办事处与各村各持一份。
签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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