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推优"工作制度
教育学院“推优”工作制度
各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经常地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是新时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党的事业培养接班人的重要措施,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一、“推优”的目的:经常及时地将有入党要求的优秀团员、青年推荐给党组织,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协助党组织做好在优秀团员、青年中吸收党员的工作。
二、“推优”的原则:必须积极、严肃、认真,坚持推荐条件,保证质量,集体讨论,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三、“推优”的对象: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8周岁以下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共青团员。
四、“推优”的重点:优秀团干部和各项工作中的骨干。
五、“推优”的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三个月。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无挂科无违纪行为,在文明寝室建设中无不合格寝室记录及违纪行为。
3、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4、积极投身改革事业,在工作、学习中成绩突出,本学年无挂科,且智育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均位于班级前30%。
5、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团结同志,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荣获校级学生工作类奖励的绩点条件可以放宽至班级前50%(学生工作类奖励就是指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团员,社团干部,社团活动积极分子,青年志愿者等奖项)。
6、外出交流的团员不参加当学期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
六、“推优”的程序:
1、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应向团员大会提出本次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名单,由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推选,提出推荐对象。
2、团支部委员会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及时报院团委审定。院团委须一周内完成审定工作并进行名单公示。
3、班级入党联系人监督并指导团支部民主评议、推选、考察、推荐的全过程。
4、学院团委在考察的基础上,召开团委会进行审核,集体讨论通过后签署意见,并向推荐对象所在的党支部推荐。
5、党支部及时讨论团组织推荐的对象,把讨论研究结果及时反馈给团组织,并进一步落实对推荐对象的培养和教育。
七、“推优”工作的要求:
1、公示期结束后,团支部对被推选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青年综合考察,形成正式推荐意见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上报学院团委审核。
2、关于《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团员青年由团支部填写;团支部委员由团支部书记填写;团支部书记由团委委员填写、团委委员由团委书记填写。该表上报学院团委,待团委审核完毕后,存入被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
3、团组织向党组织提名推荐每学期举行一次。
4、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和考察表在推选名单公示后由团委统一下发,填好后统一上交至团委。
八、加强“推优”工作的领导:
1、建立健全推优工作制度,层层落实“推优”工作责任。基层团组织
经常分析团员、青年队伍情况,落实推荐对象,加强经常性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学院团委不定期加强工作指导、检查。
2、学院团委要主动争取党组织在工作上的指导,及时将“推优”情况向党组织汇报,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保证“推优”对象的质量,使“推优”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二0一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