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电屏企业标准
青岛整流器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核电站用蓄电池放电试验装置
2000-12发布 2000-12实施
青岛整流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是适应企业产品开发的需求,在工厂《核电用蓄电池放电试验装置技术条件》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制定产品标准的规定要求,在达到国家该类产品通用技术标准GB/3859《半导体变流器技术指标》及国家有关蓄电池维护方面标准要求,并综合铅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阀控(免维护)蓄电池等放电要求的前提下,结合产品开发和市场需求的实际情况制订的。主要用于指导该系列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试验、经营和服务。 本标准由青岛整流器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青岛整流器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青岛整流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办公室;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青岛整流器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电源技术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阚辉 杨新平
本标准委托青岛整流器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青 岛 整 流 器 总 厂 企 业 标 准
核电站用蓄电池放电试验装置 Q/02 QZL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站用蓄电池放电试验装置(以下简称放电屏)的型号、基本技术参数、技术要
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核发电厂、变电站(所)、发电厂、邮电通信系统的直流系统蓄电池的放电装置。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859.1-93 半导体变流器 基本要求的规定 GB/T 3859.2-93 半导体变流器 应用导则 GB/T 3859.3-93 半导体变流器 变压器和电抗器 ZBK84 001.2-88储能用铅酸蓄电池技术要求和实验方法 DL/T 5044-95 火力发电厂、变电站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DL/T 637-199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ZBK45017-90 电力系统用直流屏通用技术条件
3. 产品型号及说明:
3.1 产品型号及说明:
P F - □ / □
放电电压 放电电流 放电电阻 直流屏 3.2产品型号说明: 3.2.1 放电电压
该电压为直流系统蓄电池组标称电压, 110伏直流系统 110V 220伏直流系统 220V 48伏直流系统 48V
对于多个蓄电池组共用的放电装置(蓄电池组容量、电压等级均有不同)取电压最高的蓄电池组标称电压。但蓄电池实际放电电压是根据电池型号、节数不同而不同的一个电压变化范围。
Q/02 QZL 008-1999
3.2.2 放电电流
该电流是指蓄电池核对性放电时的额定电流, 铅酸蓄电池一般按蓄电池额定标称容量的0.1倍率(即10小时放电率),镉镍蓄电池一般按蓄电池额定标称容量的0.2倍率(即5小时放电率),对于蓄电池放电有其他要求的按使用说明书要求的放电电流对于多个蓄电池组共用的放电装置(蓄电池组容量、电压等级均有不同)取电压最高的蓄电池组中最大容量蓄电池放电电流
4. 工作条件:
4.1 海拔高度:≤1000m;
4.2 工作环境温度: -10℃≤T ≤40℃; 4.3 空气相对湿度:≤90%(低于20℃时);
4.4 无导电或易爆尘埃,无腐蚀金属及破坏绝缘的气体; 4.5 室内运行,通风良好;
4.6 工作制为连续长期运行方式。
5. 技术数据
5.1 辅助电源:
对于多个蓄电池组共用的放电装置,由于蓄电池组容量、电压等级均有不同及有必须使用交流电源仪表情况下,使用辅助电源。
辅助电源: 三相四线 380V ±10% 50H z ±2% 5.2 蓄电池放电电压变化范围:
直流系统蓄电池组标称电压 ±10%
5.3 蓄电池放电电流等级
535A 、220A 、150A 、130A 、90A 、60A 、30A 、20A 、15A
5.4稳流精度: 电池放电电流变化范围为≤±1%,
5.5 噪声:≤50dB 5.6 保护功能:
欠压保护:当放电电压低于蓄电池放电设定终止电压(1。80V/格)时放电装置应自动停止放电,同时设发光报警。
过流保护:当放电电流超出额定值的50%时,放电装置应自动停止放电,并有光报警功能。 5.7 放电容量计算:
采用安培小时计或其他方式计量蓄电池放电容量,精度:≤±3% 5.8 防护等级:IP20
6. 试验:
6.1 试验分类:
试验分出厂试验和型式试验两种 6.2 试验项目及试验方法
放电装置试验应符合ZBK45017-90《电力系统用直流屏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在工厂进行的试验时采用专用试验电源模拟蓄电池的电压变化。
Q/02 QZL 008-1999
6.2.1 绝缘试验
绝缘试验的目的在于检查设备的绝缘状况。
考核部分:交流部分对机壳、直流部分对机壳、交流部分对直流部分。
试验时应将辅助电源的半导体元件相关端子、接触器触点、直流开关触点、测量仪表用熔丝线短路。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破坏,试验之前,可用1000V 兆欧表测量受试部分的绝缘电阻,在环境温度20±5℃和相对湿度为90%的情况下,其数值应不小于1M Ω。但所测绝缘电阻只可作为耐压试验的参考 ,不作考核。
用交流耐压机,使用15~100Hz中任一频率,以不小于10S 的时间上升至2000V AC ,1分钟内无击穿闪络现象。
6.2.2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检查
屏内两带电导体之间及带电导体与裸露的不带电导体之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的最小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的要求
6.2.3 支路选择试验:
试验的目的在于测试各放电支路放电电阻投入正确与否
接入三相380V 交流辅助电源,在电池端子接入直流电源,首先将电压选择开关分别拨到设备所需要的蓄电池组标称电压档,调节其输出至对应电压(220V 或110V 或48V ),将电流选择开关分别拨到设备所需要的电流档,检查对应的中间继电器、直流接触器动作情况是否与设计一致,即放电支路是否正确。
6.2.4 电阻自恢复试验
试验的目的在于测试各放电支路电阻在放电前自动恢复到最大值;合上交流辅助电源,检查放电支路内的可调电阻是否自动恢复到最大值位置。 6.2.5 稳流精度试验
试验的目的在于测试各放电支路的稳流精度
放电支路选择正确后调节其直流电源输出至对应蓄电池组标称电压(220V 或110V 或48V )最大值,模拟蓄电池端电压变化变化时,放电电流精度应在设定电流值 ±1%范围内。
6.2.6 保护性能试验:
试验的目的在于测试各放电支路蓄电池组放电终止电压、电流过大的保护性能 当直流电源输出电压低于设定的蓄电池组放电终止电压时应自动停止放电
当放电电流高于放电额定电流时的50%时应自动停止放电放电装置的放电效率应能满足蓄电池额定容量的核对性放电目的
6.2.7噪声试验:
在周围2m 内没有声音反射面的场所进行。测量正对设备操作面,垂直距离0.5~1m,距地面高度1.2~1.6m处取两点作为测试点,测量时话筒正对设备噪声源,取噪声最严重一点的值为测试值。
Q/02 QZL 008-1999
测量结果应符合第5.5项之规定。 6.2.8 温升试验
额定运行条件下,各部件温度稳定后,器件温升不应超过如下值 :
6.2.9 使用高精度(±1%以上的)电流表及时间计量表计量一小时,与安培小时计读数对比,考核其精
度。
7. 标志
7.1系统各屏在明显位置处应有铭牌,铭牌应标明以下内容: A . 产品名称
B . 型号与产品出厂序号
C . 放电支路数、电流、电压及其它重要技术参数 D . 产品质量(KG ) F . 制造日期
7.2 系统在对人体会造成危险,对设备运行状态会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应有明显警示标志。
8. 包装:
A. B. C. D. E.
包装采用封闭式箱体 包装箱资料有:
装箱单
出厂试验报告 合格证 使用说明书 必备的备品备件
9.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应有剧烈的振动和撞击,不应倒置。
10. 存贮
10.1 存储条件
产品不得曝晒、淋雨,应存放在空气流通,环境温度极限为-10℃,+55℃,空气相对温
Q/02 QZL 008-1999 度不超过90%(20±5℃),大气压0.100658—0.102525Mpa 及无腐蚀气体的仓库中. 10.2 正常保存条件
定期对设备进行预热处理,开启电预热装置。
青岛整流器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核电用蓄电池放电试验装置
编制说明
二ΟΟΟ年十二月
1.任务来源
本标准是根据1999-2000年度企业产品标准制修订计划,结合企业产品发展需要,用于指导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销售和服务而制订的。作为青岛整流器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标准发布、实施,并报市、局备案。 2.编写原则:
在标准编制工作中,经过讨论确定了本标准的编制原则,按下述规定进行: a) 标准中的技术内容是根据铅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阀控(免维护)蓄电池等放电要求确定的。
b) 所有技术指标均优于 ZBK84 001.2-88“储能用铅酸蓄电池技术要求和实验方法”和DL/T 637-1997 “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中蓄电池的放电要求。 c) 在标准编写格式、内容等方面应符合GB/T 1.1和GB/T 1.3的规定。 3.工作简要过程
编制任务下达后,标准负责起草人员广泛收集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及蓄电池的放电要求,结合有关蓄电池的国家标准,于1999年9月开始了该标准的起草工作,11月完成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由企业技术标准化委员会组织对标准进行了评审。
根据评审意见,整理完成后标准送审稿。再次评审后,提交总厂领导审查批准发布实施,并报市技术监督局备案。 4.主要内容的说明 4.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由铅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阀控(免维护)蓄电池等组成的核电用
直流系统蓄电池放电装置的正常使用条件、基本参数和电气性能技术要求。同样适应于变电站(所)、发电厂、邮电通信系统的直流系统蓄电池的放电装置。 4.2 定义
本标准直接引用了ZBK84 001.2-88“储能用铅酸蓄电池技术要求和实验方法”的部分定义 4.3 技术参数
本标准列出了常用规格的技术参数,包括放电电压、放电电流、放电终止电压、辅助电源参数与外形尺寸。 4.4 技术指标
本标准的技术指标如放电电流稳流精度、放电容量计算等指标均优于有关蓄电池维护标准中对蓄电池放电电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