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应知应会
党员应知应会
1. 《党章》共11章,53条。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
2.党的性质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3.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5.理想信念是我们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
6. 党员如果没有正确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7. 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8. “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基础在学,关键在做。
9. 今年全市、全区开展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是“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集团公司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部署会召开时间2017年5月15日,公司部署会召开时间2017年5月25日。 10. “三个着力”: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天津提出要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11. “三个基本”: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 12. “三会一课”: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2次党小组会,一年至少两次党课。
13. “四种意识”:党员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14. “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15. “五好党支部”:支部班子好、党员管理好、组织生活好、制度落实好、作用发挥好。
16. “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17. “五所大学”:市场大学、开放大学、绿色大学、创新大学、人民大学。
18. 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19. “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四个专题):“讲政治、有信念,做政治合格的明白人”、“讲规矩、有纪律,做纪律合格的明白人”、“讲道德、有品行,做品德合格的明白人”、“讲奉献、有作为,做发挥作用合格的明白人”
20. “六项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不深入、管理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基层党组织设臵不合理、调整不及时问题;集中整治基层党组织到期应换未换、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集中整治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落实不规范问题;集中整治党员交纳党费不严格、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集中整治基层党组织班子功能虚化弱化、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21. 基层党建“7项重点任务”:继续抓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扎实推进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检查工作;稳妥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抓严抓实领导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
22. 2017年工作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创新竞进、优化结构,以质为帅、效速兼取”工作方针,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优、以进为主、以进促稳”,以建设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为使命,以企业提质增效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保障,全面做好“稳增长、优结构、促改革、精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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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保安全、强党建”工作,为促进全市及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23. 今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专题学习讨论开展的三个专题分别是:专题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和捍卫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 (4月一6月) 。专题二:坚持“四个服从”,以坚毅如铁的信念诠释对党绝对忠诚( 7月-9月) 。专题三: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天津之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10月一12月) 。
24.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于2017年5月22日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委和市纪委。市委十一届一次全会又选举产生了新的市委常委会和书记、副书记,选举同志继续担任市委书记。
25. “六个表率”:始终保持理想信念的坚定执着,做维护核心、对党忠诚的表率。不断提高执行党中央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的能力水平,做坚决捍卫和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表率。坚持以担当诠释忠诚,做解放思想、干事创业、为民谋利的表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坚持民主集中制、勇于自我革命、维护团结和谐的表率。严于律己修身,做干净用权、清正廉洁的表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常严的表率。
26.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3)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27. 党章规定,共产党员享有哪些权利?
(l )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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