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部职责
安 全 保 卫 部 管 理 职 责
1. 负责对进场职工及外协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指导、监督班组开展安全活动。
2. 负责危险部位、重点控制部位的巡视;对违章作业和事故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3. 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并向项目经理部反馈整改情况。
4. 对于危机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施工生产,并立即向领导报告情况。
5. 协助项目经理部领导制定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必需的安全记录。
6. 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积极配合协助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7. 协助安全副经理开展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和复查,落实前次施工现场存在隐患整改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8. 参加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并根据验收状况分别挂牌标识,配合物资设备部进行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
9. 根据上级规定,督促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正确使用。
10. 负责施工动火证的申报工作和治安保卫工作;参与安全技横琴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部
术措施交底。
11. 对事故隐患和对职工健康有较大危害的作业,下达安全指令,限期整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重大险情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12. 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开展救援工作,并保护施工现场,迅速报告;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13. 对劳防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审定防暑降温、防寒保暖措施并监督检查其实施。
14. 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做好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15. 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建立工伤人员档案。
16. 负责监督对外协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
17. 做好职工伤残评审的申报管理工作。
18. 对项目的施工用电进行监督管理。
19. 参与评价项目的危险源、确定重大危险源,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20. 负责项目消防保卫工作,组织消防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
横琴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