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方案
附件1
2016年湖南黄炎培职业教育奖
创业规划大赛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中华职业教育社
协办单位
——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
——湖南省温暖工程基金会
二、比赛形式
2016年湖南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主要考查参赛作品的可行性、创新性和创业团队的创新意识、创业理念、协作精神等。以申报评审书为比赛主要载体,相关附件和实物产品为支撑,辅以创业实践、现场答辩等其他多种比赛形式。
三、作品要求
中职组参赛作品为一个创业点子,高职组参赛作品可以是一个已经实施的创业项目,也可以是一个创业规划。
参赛作品的选题、核心部分的构思设计、申报评审书的撰写均应由学生完成;参赛作品必须按照要求向大赛组委会
提交全部资料,相关细节应作详细说明;参赛作品使用别人已经注册的知识产权内容,申报时应注明出处。凡是不符合方案规定、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不能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主动声明引用他人成果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已参加过其他和往届赛事的作品不能参加比赛。
四、比赛流程
(一)初赛
中职组初赛由各市州教育局和中华职教社共同组织,没有成立职教社组织的市州,由教育局单独组织;高职组初赛由各高职学院组织。各参赛单位登录湖南教育政务网(http://www.gov.hnedu.cn/)下载大赛通知,并按要求组织指导各参赛团队按要求填写好2016年湖南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申报评审书,遴选出参加省级大赛的作品。大赛组委会将统一组织创业专家分片对各单位的初赛进行指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网上申报
各地各校大赛联系人及时向大赛组委会领取湖南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申报评审平台(以下简称大赛平台)用户名及密码,点击链接(http://www.hnzhzjs.com/hnzjs_cyds/login.aspx),登录大赛平台,按要求填写、提交大赛申报评审书。有条件的参赛单位还应在本校相关网站建立创业规划大赛专栏,通过专栏展示本单位参赛作品和相关附件,附件将作为网评的重
要依据供专家参考。
(三)报送纸质材料
通过大赛平台打印填写好申报评审书,盖章后报送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一式一份。
(四)网评
省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参赛单位上报的作品进行网评,各参赛单位竞赛负责人可通过大赛平台查看本单位参赛作品成绩。
(五)半决赛
中、高职组参赛作品总数分别在100个以内时,各取网评成绩前24名(含并列名次)的创业团队进入半决赛,超过100个后每增加10个作品相应增加一个入围半决赛名额。半决赛以现场答辩为主要竞赛形式。
(六)创业实践
半决赛后,中、高职组分别取前8名进入创业实践阶段,创业实践包括项目市场调研、产品营销、团队建设和管理、公司注册等内容,各团队可选择性开展。
(七)决赛
决赛主要包括创业实践成果汇报、专家现场答辩等程序。
五、评审标准及额外加分条款
参赛作品得分为参评专家评分的总和,通过分值高低评选出名次。
(一)评审书评分标准
1.可行性(25分)。一是作品是否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是否立足地方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向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生物、新能源、信息、节能环保等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二是是否对作品的技术水平、市场反响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提出投资建议。2.创新性(25分)。指参赛作品是否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或具有低碳、环保、节能等方面的特色,内容、理念是否新颖。3.专业性(25分)。指参赛作品涉及的内容与参赛团队成员所学和擅长的专业业务、个人特长、爱好是否紧密结合。参赛团队的组合搭配和分工在知识结构上是否科学合理。4.实践性(25分)。指参赛团队是否具备融资、抵御风险、公司管理等能力,是否有能力将规划付诸实践。
(二)现场答辩评分标准
1.现场陈述(40分)。是否能全面且客观地介绍和评价产品及其市场前景;是否对市场调查的情况和结果进行严密和科学分析,介绍短期和长期整体发展及营销战略;对团队是否有清晰的认识;是否有完善且符合实际的企业融资方案,并测算资本回报;对企业在经营中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和关键问题是否进行前期考虑和分析,并附有实质性的对策;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陈述。2.回答提问(40分)。是否对评委提出的问题要点有准确的理解,回答具有针对性;能否在评委提问结束后快速回答,且内容连贯、条理清
晰;回答内容是否真实可信;对评委特别指出的方面能否做出充分说明和解释。3.整体表现(20分)。陈述和回答提问的内容是否整体一致,且语言简明扼要;团队成员能否很好地协调、合作,彼此互补,对相关领域的问题能阐述清楚。
现场答辩具体规则另行通知。
(三)额外加分条款
额外加分指参赛作品入围半决赛后,在半决赛现场答辩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在现场答辩专家评分的基础上适当加分,加分的原则是就高但不累加。总决赛不采用本额外加分条款。所有申请额外加分的作品,必须提供佐证材料,能否获得加分由大赛组委会认定。
1.参赛作品已经授权国家专利的,发明加3分,实用新型加2分,外观设计加1分。2.已完成企业工商税务登记的加2分。3.专利发明人和企业法人须为参赛团队成员(含指导教师),专利授权加分和企业工商税务登记加分有效期均为2015年6月30日起至半决赛前,不在规定期限的不予加分。
六、奖励
(一)竞赛奖:中、高职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其中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若干名。对特别优秀的作品可颁发特等奖。所有参加省大赛的作品,经大赛评审委员会审查合格都可以获得优胜奖。
(二)指导教师奖:对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颁发同等级
的指导教师奖。
(三)竞赛组织奖10名:对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参赛单位进行表彰。主要依据参赛的组织规模、送审作品的质量、申报材料报送是否及时、申报材料是否规范及参赛单位获奖等情况评定。中职组组织奖奖励对象主要为市州中华职教社或市州教育局;高职组组织奖奖励对象主要为高职学院。
(四)获奖单位和个人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创业团体还将获得一定的创业资金扶持;园区及风投企业将选择性给予获奖作品创业资助,包括优先优惠入驻各地创业园区,获得创业基金等。相关媒体将宣传表彰获奖作品及创业团队。
七、其他
大赛免收报名费及评审费。大赛合作媒体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衔接。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周勇,地址:长沙市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厅西院办公楼315房,联系电话:[1**********]、0731-82255480(传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评审平台户名及密码咨询联系人:刘姣瑶,联系电话:0731-82562277。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刘彦奇,联系电话:
0731-84714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