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能解决贫富差距
就现在世界两大社会的分析(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差别)
邓小平说:“如果搞资本主义,可能有少数人富裕起来,但大量的人会长期处于贫困状态,中国就会发生闹革命的问题。”(《吸取历史经验,防止错误倾向》1987年第229页) 他还说:“如果改革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改革是中国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1985年第139页)
邓小平同志为什么要发出这样的警告? 显然是针对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两极分化”日趋严重的现象而去的。
(一) 不要关起门来自说自话。
现在有些“学问家”也不看看是什么时代了,还像过去一样,关起门来自说自话。譬如说,究竟是谁规定了“两极分化”只是资产阶级的“专利”? 又是谁规定了在社会主义(尤其是初级社会主义阶段) 不会出现“两极分化”的现象? 即便是有哪一位“老祖宗”说过诸如此类的话,又是在什么情况下说的?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它能不能修改? 其实,从社会学的概念来说,“贫富差别”是一个大概念,它“差别”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差别”到没有节制的发展,就是“两极分化”。所以“两极分化”实际上“贫富差别”中的一种,是“贫富差别”极端的表现,在“贫富差别”与“两极分化”这两个概念之间,不存在“天然的鸿沟”,更不必用“阶级标签法”去标定哪一个是“社会主义”的,哪一个是“资本主义”的,我们再也不能用过去阶级斗争用惯了的思考问题的方法,来套用现在的一切,凡是丑陋的都是资本主义的,都是与我们的社会主义一点关系都没有。
(二) “两极分化”中的“贫困一极”是怎么出来的?(并不是社会主义造成的) 。 那么,在现实生活中“两极分化”中的“贫困一极”是怎么出来的呢? 原因很复杂,据我的研究“贫困一极”主要是与以下两个原因有关。
一是被腐败现象“腐”出来的。在谈及中国的“两极分化”时我始终不忘的是以下三种“问题改革”:一是经过“国企改制”的“改革”我国社会结构中一下子“改”出了5500万失业工人; 二是“农村圈地运动”的“圈地”一下子“圈”出了4000余万的“三无农民”; 三是“城市拆迁运动”的“野蛮拆迁”一下子“拆”出了没有统计数字、但是数量惊人的无房城市居民„„就这三种“问题改革”的
结果来说,若是三口人为一家,一二亿挣扎在“贫困线”、“温饱线”的“弱势群体”就出来了,中国的社会结构因此而形成了“稳定的洋葱头”(或曰“金字塔型”) 形态。谁之“功”? 当然是腐败之“功”,不少“有权人”和“有钱人”靠了这三种“问题改革”变成了“两极分化”中的“富豪一极”。一位经济学家说得好,如果80年代农村开始的改革还可以说是双赢的话,现在的改革,已经是到了一部分人的获利,必然要牺牲另一部分人利益的地步了。
的确,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性质是不赞成、不允许“两极分化”的出现,我们是鼓励“共同富裕”的,我们所主张的“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鼓励勤劳致富、知识致富、贡献致富,而不是靠腐败、靠官商勾结的“暴富”。但是,我们的不赞成、不允许不等于它不会出现,社会主义制度性质的“规定”只是一个“理论的假定”或一个“美好的社会期望”,它不可能也决不能“硬性规定”某种社会丑恶现象的产生或不产生。就以腐败来说,它的产生显然是与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格格不入的,它目前泛滥的严重程度显然是我们的社会所不希望的,但是,我们能“规定”或“禁止”腐败现象在初级社会主义阶段的发生或发展吗? 这叫什么? 这就叫“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社会主义的本质,实质。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消除两极分化是根本目的,社会主义当然不会加速两极分化。
但是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比较低;而共同富裕是一个过程,它不等同于同步富裕或同时富裕,要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先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然后通过先富者带动和帮助后富者。我国的社会主义是低水平,不可能完全是想理论说的那样理想,不然我们不就是共产主义社会了吗,还奋斗那么辛苦干吗。但是我国正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免收农业税等,就是要实现共同富裕,减小贫富差距啊。
邓小平同志提出并付诸实践的非均衡发展战略决策,即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起来的人和地区要带动和帮助落后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应该说是一个英明的决策,他充分考虑了历史和自然的因素,兼顾了各方面的利益,是一种科学的发展观。邓小平同志这一决策的实施,具体来说就是中国改革开放实施以来,我们国家的综合国力以及人民的生活水平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是好事,也是历史的必然。可是,一切的发展不可能尽善尽美,就好比如今出现的日益严重的贫富差距问题,不能不成为我们思考的焦点,这问题解决的好坏将很大程度上影响我们的发展团结稳定大局。
邓小平同志先富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决策,实施起来带有一定的风险性,即如何把握先富和后富以及共同富裕的关系,又如何真正做到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我曾经在我的另一篇关于高校教育的文章中说过:问题的出现不是最严重的,解决问题才是症结的关键所在。近些年来我们国家相距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三农问题,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等,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和解决的决心。若这些方针政策能真正的落到实处,对中国特别是对于现在的贫富差距问题无疑能得到有力的解决。
我们要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消除贫富差距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无疑是我们改革的重要内容。只要我们共同努力,我们就有理由坚信共同富裕最终会得到解决。
针对对方提出公有制能消除贫富差距而提出我方观点:
至于贫富分化,这不是公有制或者私有制的问题,而是社会分配、制度设计、社会发展目标和社会管理实践的问题。只有在拥有一个发达的、法制化的和成熟的市场经济的前提下,通过持续多年的努力和各种公平手段的运用,才能逐步建立一个中产阶级的社会,才能有效抑制贫富分化,实现大多数人富裕的理想社会目标。
看到这多年我国贫富分化有所扩大就认为是私有制或者说市场经济引起的问题,认为扩大公有制,实行“国进民退”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一种短视和
无知。贫富分化在市场发展的初期阶段和某种特定时期,甚至可以说是不可避免的,但总的趋势是社会总体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整体提高,相对于贫富分化,人民生活水平整体提高才是主旋律,而贫富分化仅仅是其副产品而已。看不到这一点,就有可能本末倒置,片面夸大贫富分化问题,把我们的发展引向歧途。 当然,贫富分化问题必须加以解决,任由这种现象发展,将有可能导致严重的社会矛盾,使我们的经济畸形化,并与我们长远的社会发展目标相悖。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不是要到退回到公有制,不是否定市场经济的作用,而是要坚定不移地发展完善市场经济,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指导思想,在发展的过程中平衡矛盾,解决问题。
解决贫富分化问题是一个艰苦的渐进的相对漫长的过程,是在物质创造、财富积累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分配制度和平衡各阶层利益的客观过程,任何超越发展阶段,急于求成的做法最终都会适得其反。我们必须关注中低收入者和贫困阶层的生活状态,将社会资源尽可能地朝这部分人倾斜,尽量改善他们的生活环境和水平,但不能片面强调他们的利益而损害了社会其他阶层的利益,这种损害将导致另一种意义上的不公平,使社会的整体发展受到伤害,并最终使中低收入者和贫困阶层的根本利益受到伤害。只有采取与经济发展阶段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抑制贫富分化措施,才是科学的合理的并能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任何脱离现实的、激进的和盲目的做法,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而且有可能破坏整体社会的发展。中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以中国没有急于求成,而是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总之,贫富分化现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过程而不是最终结果,私有制是贫富分化的前提但不是其充分条件,私有制不是解决贫富分化问题的根本障碍。解决贫富分化问题,最根本的是要发展社会经济,积累解决这一问题的物质基础,同时大力完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通过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和社会管理体系的综合治理达到大多数人共同富裕的社会发展目标,任何把贫富分化问题简单归结为所有制问题的观点,都是站不住脚的和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