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四有"目标做实"两新"党建的思考
新形势下确保“两新”党组织有健全的组织生活,要按照“党员高兴、业主放心、凝心聚力、全面覆盖”的要求,建立健全有利于党组织生活和党组织活动的常态化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创新组织生活方法,丰富组织活动内容,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切实增强党组织活力、做实“两新”党建。“两新”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必须既要有作为,又要有地位。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指出要“扩大党组织覆盖面”,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那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对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指明了当前和今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方向。
一、加强“两新”党建,确保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
当前,“两新”党建存在思想认识不统一、党员队伍量少质弱、党员教育管理难度大、工作进展不平衡、党务干部力量薄弱、工作方式缺乏创新等问题。党的工作和党的组织的全覆盖还有相当的难度,“两新”党组织和党员两个作用的发挥还有一定的距离,业主和社会对“两新”党建的认同度还不太高,“两新”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还比较滞后,“两新”党建盲点、难点、空白点还比较多,实现“两个覆盖”,做到“四个有”还有相当的难度,“两新”党建成为基层党建的薄弱环节。
加强新形势下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用世界的眼光、历史的视角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两新”党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四有”目标不断改革创新,做实“两新”党建,确保党的声音、党的方针、党的政策、党的工作、党的领导在“两新”组织中得到切实的体现和加强。
二、扩大覆盖面,确保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
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推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整体实效,就要切实做到在思想认识上要加大“两新”党建合法性的论证和宣传,加大《党章》、《宪法》、公司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在组建形式上,坚持党组织建在“两新”组织内部为主,联合、挂靠为辅;在工作思路上,坚持符合条件重点建、引导企业主动建、创造条件联合建、针对实际临时建;在组建目标上,实现规模以上的“两新”组织、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两新”组织全部建;仅有个别党员的“两新”组织联合、挂靠建;有流动党员的“两新”组织临时建等形式,实现组织设置的全覆盖,确保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
突出重点,确保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全部组建。把规模以上“两新”组织作为组建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规模以上“两新”组织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以“两新”组织最集中区域为重点,不断探索“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新路子,在取得经验后再进行面上推广。
狠抓薄弱,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组建。区县、乡镇层面的新社会组织具有单位种类繁多、规模较小、分布分散、党员偏少、情况复杂、管理松散等特点,是“两新”党建最薄弱的环节,组建难度较大。必须在民政及相关行管、业务部门的合作、统筹下,进一步理顺关系,落实责任,强化保障,按照“利于组织管理、利于党员活动、利于作用发挥”的原则,灵活多样、分类组建:“符合条件愿意建”的单独建;“党员不足无法建”的联合建;仅有流动党员的临时建、“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挂靠建。
突破难点,提高规模以下的组建率。规模以下“两新”组织存在不愿建、无法建、难以建、不用建等情况和误区。要分情况、分层次、有步骤地推进,分类采取宣传、引导、指导等方法,在民政、工商、税务及行业主管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开展组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