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树立我国宪法权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论树立我国宪法权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摘 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具有最高权威。目前树立我国宪法权威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可为进一步推动宪政发展、建设法治国家提供充分的理论支持和现实依据。
关键词:宪法权威;必要性;可行性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核心就是依宪治国。因此,宪法应该具有最高的权威。而在实践中,我国宪法长期以来处于原则性和纲领性的地位,其最高权威停留在宪法自身规定中,并没有完全体现在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审查以及对公民权利的救济和维护上,这反映了当前我国宪法最高权威还没真正树立,不利于宪政的发展和法治国家的建设。
一、宪法权威的内容
1.宪法在形式上的权威
这主要是宪法通过宣布自身的最高法律效力,使人们以直接的方式所感知到的权威,主要体现为: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2.宪法在实质上的权威
宪法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所具有的权威,是宪法权威的核心,表现为: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即宪法的至上权威;公民的宪法信仰;对违宪行为的严厉打击。
二、宪法权威的正当性基础
1.公民的意志是宪法权威的根本源泉
“实质上民主是宪法权威的精髓。没有民主的权威是强权,是专制。”[1]公民的意志是宪法成为根本法的根源,既是宪法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的源泉,又是立宪、行宪、修宪的推动力量。
2.公民对宪法所确认的理性追求是宪法权威的价值来源
社会规范被尊奉为权威是因为其以正当性、合法性为基础,而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因为它来源于人类对理性的追求。这种理性是法的精神实质,是国家制定和执行法律所追求的价值法则,如公平、自由、平等、秩序、人权等。这些蕴涵了基本价值的根本法则,是宪法价值产生的来源,奠定了宪政的价值根基。
3.宪法具有最高权威是由宪法自身的特征和内容决定
宪法具有一个根本的特征:“宪法必须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基本法律,凡是不符合上述特征的法律都不能称之为宪法。”
[2]同时,从宪法的内容上来说,宪法规定了国家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是一国法律体系中其他法律规范制定的依据。可见,宪法先于和高于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所有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判例等都不能与之相抵触。
4.宪法权威是实现法治、保障人权的需要
法治的要义在于依据法来治理国家。与法治相对应的是人治,其区别在于,当法律权威与个人权威发生冲突时,法治的要求是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权威。这意味着法律支配权力是法治的根本。
三、我国宪法权威的现状
1.我国宪法发展概况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先后颁布实施了《共同纲领》、“五四宪法”、“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和现行的“八二宪法”。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以来,经过了四次局部修改,共通过31条修正案,内容不断丰富和完善,使其更加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富有时代精神,保证了宪法的权威性。我国目前已经在法律上确立了宪法的最高权威。现行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本宪法记载了中国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人民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这充分体现了宪法的权威,明确了宪法是普通法律法规的基础和合法性来源。
2.树立我国宪法权威面临的现实阻碍
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宪法权威的树立情况并不十分理想,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的权威性并没有像其自身规定的那样,缺乏应有的权威。具体表现为。
一是普通公民对宪法表现出陌生的态度,缺乏宪法意识和宪政观念。在现实中,宪法的运用局限于宪法条文和理论研究方面,公民并不把宪法看做是自己“权利的保障书”,忽视了宪法作为最高权威法的根本保护,宪法意识不强。
二是我国修宪频繁,缺乏稳定性。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正式颁
行了四部宪法。现行宪法颁布的二十多年间,国家组织进行了四次局部修宪活动。宪法的稳定性是宪法权威的基础,宪法作为其他法律产生的依据,频繁地被修改,势必会影响公民宪法信仰和宪法权威的形成,破坏宪法甚至整个法律体系的稳定性。
三是宪法自身制度不完善影响宪法权威的树立。我国至今仍未明确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和违宪审查机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同时承担着立法职能和违宪审查职权,在制度设计上缺乏科学性;宪法监督、宪法解释等制度不完善,导致出现违宪行为后,缺乏明确可行的救济途径。
四、树立我国宪法权威的必要性
1.树立宪法权威是实现阶级统治的前提
宪法最基本的作用在于确认民主事实来保障“人民的权力”或者维护“大多数人的统治”。只有依靠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的权威,确认统治阶级的政治制度、管理体系,才能确保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
2.树立宪法权威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
法治国家与专制国家相对。如今,走向法治成为人类共同的追求。而保障宪法实施是国家走向法治之路、实现法治国家目标的核心。因此,树立宪法权威,实行依法治国,实现宪法法律至上,真正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
3.树立宪法权威是经济发展的保障
经济制度是国家最重要、最根本的制度之一。作为根本大法的宪
法,它反映了国家统治阶层对不同经济关系所持的态度。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多种经济形式迅速发展,通过宪法的明确规定,从法律上赋予了各种经济形式合法化的地位,进一步明确国家的经济发展方向及其实现形式,保障市场经济法令的一致性,顺应了社会发展的变化,对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宪法对经济的保障作用,主要是通过宪法所具有的根本法的法律权威来保障经济制度和经济原则的存在和发展。缺乏宪法权威,意味着失去了宪法对经济发展的最高法律保障,发展经济、促进国强民富将无从谈起。
4.树立宪法权威是保障人权的需要
人权是作为人类成员的基本权利。李步云教授指出,“宪法精神则是宪法的灵魂。宪法精神用六个字可以概括即:民主、法治、人权。”
[3]我国宪法明确宣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通过宪法确认了公民最基本的公民权利,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提升为法律概念,上升为国家和人民的意志,由国家强制力给予保护,符合当代中国的实际和世界发展的潮流。
五、树立我国宪法权威的可行性
综观西方主要国家的宪法权威树立和宪政运行情况,不难发现,树立宪法权威是现代法治国家的追求,而且许多制度设计、机构设置和实践经验具有普遍意义,值得借鉴。比较而言,我国也具备了树立宪法权威的基本条件,树立我国宪法权威具有可行性。
1.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是树立宪法权威的经济基础
宪法作为上层建筑根源于物质生活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在此过程中,完成了由传统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的转变,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为树立宪法权威注入了强大的物质基础。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并日益完善,它将推动国家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也为作为上层建筑的宪法的发展和树立宪法权威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2.高效开明的政治统治是树立宪法权威的政治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管理自己国家的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我国,宪法是党的意志和人民的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我国政治领导的核心,也是推动我国法治建设、树立宪法权威的重要力量。“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夺取政权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长期斗争过程中,从来关注着宪法和宪政的建设,根据客观形势的发展,推动着中国宪法的发展。”[4]其中,党章也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可见,执政党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是确立宪法权威的政治保障。
3.思想观念的不断革新是树立宪法权威的思想根源
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对宪法、法律的认识上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一方面,公众越来越主动接受普法宣传教育,关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的法治报道,并且通过各类法律事件关注着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另一方面,人们对权利的主张要求日益强烈,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日益增强,人身权、肖像权、隐私
权、继承权等涉及公民基本权利案件的不断出现在公众身边。公民的思想观念正在不断革新,宪法观念不断强化,逐渐形成一种法治的精神价值和文化传统。
4.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是树立宪法权威的有效前提
经过多年的法制建设,我国目前已经建立起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且在宪法和法律运行过程中获得了不少宝贵实践经验。同时,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注重吸收借鉴先进法治国家树立宪法权威和推动宪政建设的价值理念和治理规律,进一步加深对宪法权威的理解。这必将为树立宪法权威提供有效的经验和实践的基础,有力地促进宪法权威的树立。
现代社会,实施宪政、维护宪法权威成为每个法治国家的共同追求。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和社会的发展,面对目前树立宪法权威遇到的障碍,我国亟须真正确立我国宪法权威,加强法治建设,推动宪政发展、保障人权,从而让宪法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公民的发展,真正走上具有宪法权威的宪政道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
参考文献:
[1]千古洲.中国的宪法至上:怎样才能实现——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叶中教授访谈录[J].中国律师,2000,(3).
[2]许崇德,胡锦光.宪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137
[3]李步云.人权与宪法精神[EB/OL].http://www.iolaw.org.cn/ showArticle.asp?id=2676,[2012/1/16].
[4]许崇德.中国共产党八十年与中国宪法的发展[J].法学家,2001,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