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专科护士的培养及管理制度
临床专科护士培养及管理制度
为加强临床专科护士的培养,完善我院护理人才队伍体系,提高护理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医院改革与发展需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临床专科护士的培养及管理制度。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加强护理队伍专业化建设,以提高护士在专科护理领域的专业技术水平,促进护理工作和临床诊疗技术的同步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有计划、分步骤地在ICU专业、急诊专业、手术室专业、血液净化专业、产科助产士,肿瘤专业等护理专科或专病领域开展专科护士培训工作,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专长,能较好地解决实际专科护理问题并指导其他护士开展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护理事业,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临床护理骨干。同时,通过强化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探索建立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的护理人才培养模式,形成较为完善的在职护士培养体系,促进我院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三、临床专科护士的培养
1. 参加临床专业护士培训者须取得注册执业护士证书,有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2. 参加临床专科护士培训者要求有3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2年以上专业护理工作实践。
3. 热爱护理事业,具有工作责任心及奉献精神,本人自愿并经科室选拔、推荐。
4. 送出参加专科护士培训者必须与医院签订《护士外出进修合约》,接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的专科护士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科护士资格证书;对未完成或未取得专科护士资格证书,回院后脱离所学专业、半年内未开展专科项目者,按协议执行。
四、临床专科护士的管理
1. 临床专科护士,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科护士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 临床专科护士应积极、主动、及时掌握本专科领域护理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项目;每年参加1次以上本专科省级及以上护理继续教育项目的学习,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
3. 临床专科护士应注重学科研究,加强工作总结,每年发表专业文章1篇以上,每3年发表护理核心期刊专业论文或综述1篇以上。
4.临床专科护士应认真进行本专业护理人员的临床及理论指导,承担医院N2级以上护理人员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示教。
5. 临床专科护士精通本学科基本理论、专科理论和专业技能,掌握相关学科知识,掌握专科危重病人的救治原则与抢救技能,在突发事件及急重症病人救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6. 临床专科护士应关注学科发展,注重专业培训,强化专业建设,在医院专科护理领域有突出贡献者,例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建立专科门诊并坚持按时出门诊者,医院给与专科护士岗位津贴。
××医院护理部
2013年7月1日
协 议 书
--邯郸市第一医院关于《临床专科护士培训》的协议 我院为加快护理专业化发展速度,完善临床专科护士培养方向,巩固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成果,提高护理队伍专业及综合素质,特制定《临床专科护士的培养及管理制度》;经个人申请,科室考核、推荐,护理部审核,同意 科护士 参加 专科护士培训,并签订《临床专科护士培训协议》。
甲 方:邯郸市第一医院 乙 方:
法人签字:(盖章) 本人签字:
单位盖章: 本人盖章: (指纹)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出资进行临床专科护士培训及回院后工作任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并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恪守。
一、双方认真执行《临床专科护士培养及管理制度》,甲方为乙方提供培训、工作等相关支持,乙方认真执行岗位职责,落实本专业所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等相关专业工作。
二、乙方所需培训资金,按照继续教育报销项目规定,分别由甲方承担50%,乙方所在科室承担50%,自费项目个人承担。
三、乙方参加培训期间,应严格执行培训部门要求,如期完成培训计划、项目,并取得专科护士培训资质及合格证书后,甲方给付培训项目费用,如未取得专科护士培训资质及合格证书,甲方不予给付培训费等支出。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的相关支持,协助其开展专科护士、专业岗位项目指导,并对开展项目成绩突出者给予相应奖励。乙方取得临床专科护士资质,应在本专业开展工作,承担本专业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专业培训、项目开展。
五、乙方取得临床专业护士资质后,不得以各种理由离岗、转岗,如医院或科室工作需要,需要参与护理管理工作,只得在本专业担任管理岗位工作。如因个人原因离岗、转岗,个人将承担因
资格培训、开展工作及项目的所引发的资金支出;如本人调离医院,需补缴后启动调离程序。 六、双方一旦签订协议并签字、盖章(指纹),从签字之日即发生约束效力,如单方毁约,毁约方将承担完全责任,并负担因毁约导致的损失,不尽事宜本着互相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有异议,报请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七、本制度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邯郸市第一医院
201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