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告知制度
10-01
患者告知制度
文件编号:2011081018 修订日期:2011、9 执行日期:2011.9
1. 患者有权获取按他们所能明白的方式提供的护理治疗信息。
2. 入院时,明确告知患者必须遵守医院各项管理制度。
3. 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及某种特殊治疗前,应先向患者及其家属
进行详细的解释,以使他们明白治疗或操作的过程,并积极配合。
4. 当患者需实施自我护理时,护士应为患者和(或)陪护人员提供综
合教育,包括潜在并发症的预防方法和应急措施。
5. 护士在进行危险性较大或侵入性护理操作技术(如静脉置管,插胃
管尿管等),均应先告之患者或家属,经患者或家属同意才进行操作,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患者入院后应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安全告知,如热水袋的使用、电
插座的使用规定,防火安全、防盗安全等。
7.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患者(跌倒危险、压疮危险、烫伤危险、冻伤危
险、拔管危险、自我伤害的危险、坠床的危险等)应给予明显的警示并告知患者及家属,并做好护理记录。
8. 应用保护性约束时,应及时告知患者家属(患者清醒时告知患者)
约束的目的,经家属/患者同意并签名后方可进行约束,并做好护理记录。
9. 病人使用一次性医疗物品(除普通注射器和输液管外),均应遵循
此告知程序。护士要向患者或家属解释一次性医疗物品使用的目的,必要性,以征得同意。
10. 患者拒绝治疗时,应向患者及家属解释并告知可能造成的影响及
后果,鼓励其配合治疗,坚决不接受治疗者须由患者或家属签名留档。
南充市身心医院护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