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个人用)
附件 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专家鉴定意见表
(个人用)
项目名称 最终成果名称 项目责任人 课题组 成员 定量评价意见(请在相应的空格内打分) 评价指标
创新和突破 (是否立足学术前 沿;是否具有原创性;是否取 得突破; 是否采用新的研究手 段和方法)
标准 1
标准 2
标准 3
标准 4
重大 较大 一般 不明显 (50-40 分) (40-30 分) (30-20 分) (20 分以下) 本栏打分: 分(满分 50 分)
很强 较强 一般 不强 科学性和规范性(观点、方法 (25-20 分) (20-15 分) (15-10 分) (10 分以下) 是否正确;体例是否规范;资 料是否翔实;学风是否严谨) 本栏打分: 分(满分 25 分) 价值和效益(成果的学术价 值、应用价值或影响如何;是 否或可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或 社会效益) 总 分 重大 较大 一般 不明显 (25-20 分) (20-15 分) (15-10 分) (10 分以下) 本栏打分: 分(满分 25 分)
分(以上三栏打分相加,满分 100 分) 1.优秀 2.合格 3.不合格
建议评价等级 (在相应的数字上划“○” ) 对最终成果修改的定性意见 (在相应的数字上划“○” )
(优秀:90 分以上;合格:65~90 分;不合格:65 分以下) 1.做必要修改 2.做较大修改 3.做重大修改
-
1
―
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
1.是否完成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 、 2.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的创新和突破及其表现; 3.学风、文风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是否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 4.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如何; 5.有何不足或欠缺,以及修改、提高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等。
-
2
―
鉴定专家郑重承诺: 鉴定专家郑重承诺:
1.遵守客观公正原则,对被鉴定成果的质量和水平独立做出全面、科学、客观评价, 对自己所提出的评价意见负责。 2.遵守保护知识产权原则,不抄袭被鉴定成果或将成果泄露给他人。 3.遵守回避原则,鉴定期间不与鉴定申请者(含课题组成员)私下接触,不接受其宴 请或礼物礼金。 4.遵守保密原则,不泄漏鉴定会议的专家评议情况和鉴定意见等。
鉴定专家(签名) :
年
月
日
注:1.本表供鉴定专家个人用,鉴定任务完成后提交给鉴定组织部门。 2.此表可手写或用计算机录入、打印后签名。填写“鉴定意见”不够时可加页。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