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的项目划分
1、 一般建设项目的工程划分
注:①表内标注号者为主要工程,评分时给以2的权值;不带号者为一般工程,权值为1。
②按路段长度划分的分部工程,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宜取低值,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可取高值。 ③斜拉桥和悬索桥可参照附表A-2进行划分。 ④护岸参照挡土墙。
2、计分方法
2.1分项工程
实测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
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项目评定分数=检查项目规定分数×合格率
2.2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
分部(单位)工程评分=Σ[分项(分部)工程评分×相应权值]/ Σ分部(单位)工程权值 2.3建设项目
单位工程优良率(%)=被评为优良的单位工程数/建设项目中单位工程总数×% 3、应提供资料
3.1所用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 3.2材料配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 3.3 地基处理和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3.4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
3.5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3.6施工中如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等。 4、等级评定
工程质量评定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
4.1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项工程评分不小于85分者为优良;小于85分而不小于70分者为合格;小于70分者为不合格。
4.2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其加权平均分不小于85分,且所含主要分项工程全部评为优良时,则该分部工程评为优良;如分项工程全部合格,但加权平均分小于85分,或加权平均分虽不小于85分,但主要分项工程未全部达到优良标准时,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如分项工程未全部达到合格标准时,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4.3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其加权平均分不小于85分,且所含主要分部工程全部评为优良时,则该单位工程评为优良;如分部工程全部合格,但加权平均分小于85分,或加权平均分虽不小于85分,但主要分部工程未全部达到优良标准时,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如分部工程未全部达到合格标准时,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4.4建设项目(或标段)质量等级评定
建设项目(或标段)工程质量等级评定,采用单位工程优良率和建设项目(或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双指标控制。
建设项目(或标段)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建设项目(或标段)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单位工程优良率不小于80%,且建设项目(或标段)的工程质量评分值不小于85分时,其工程质量等级才可评为优良;所含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时,则建设项目(或标段)的工程质量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