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调研报告
强化水资源管理 优化水资源配置
——县水利局关于水资源管理开发利用的调研报告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水资源是生态环境的基本要素。围绕县委提出的“1661”工作思路,我局通过总结分析多年水资源管理工作情况、实地调研、有关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比较全面地总结了我县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形势,提出今后一段时期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等方面的工作重点与对策。
一、水资源及开发利用现状
我县多年平均年降水量1543.4mm ,最大年降雨量为1867.6mm ;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464.3 mm,年最大蒸发量为1591.3 mm年,最小蒸发量为1277.2 mm;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2.74亿m ,人均水资源占有量6074 m。据有关资料,我国人均水资源量约2200 m,广西人均水资源量约为4318 m ,因此,从人均占有的水资源量上说我们算是相对丰富地区。受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影响,我县水资源量的时空差异大,地表水资源年内分配丰枯相差悬殊,汛期(4-9月)水量占全年的80%以上,枯水期(10月-次年3月)水量仅占全年的20%以下。2009年冬至2010年在连续三季干旱情况下,全县地表水资源量仅为多年平均值的50%左右。
罗城县境内共有阳江、东小江及小环江3条主要河流及其11条支流,统属珠江流域,阳江属柳江支流,东小江及小环江属龙江支流,河道总长435公里,全县河川多年平均流量91.87 m/s,年平均径流总量22.74亿m ,水能理论蕴藏量12万kW ,其中可开发5.71万kW 。水能资源主要集中在阳江、东小江及小环江。阳江河东支发源于我县龙岸镇北源村的烟洞和太和村的旧县一带,向南流经我县黄金镇寺门村后折向东经小长安镇汇入融江,阳江支流武阳江全长41km ,流域面积346平方公里。现已建成洞坎和帮洞两座水库,其中洞坎水库是我333333
县唯一的一座中型水库,总库容为1640万m ,有效库容为1530万m 。东小江河发源于环江县平安村一带,流经我县的乔善乡及天河镇于宜州市岩村下游汇入龙江,县境内全长111km ,集雨面积1442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39.5 m/s,水能理论蕴藏量7.04万kW (含支流在内),其中可开发3.48万kW 。怀群河是东小江中游西部的一条较大支流,发源于兼爱乡、怀群镇东北面,自北向东南流经怀群镇至天河镇的华张村下游出境入宜州市祥贝的拉托村前注入东小江,全长33km ,流域面积305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10.2 m/s,水能理论蕴藏量1.16万kW ,其中可开发0.087万kW 。我县已在该河流中游建成一座小(1)型水库卡马水库,总库容为938万m ,有效库容为747万m 。由于中下游均属于喀斯特发育地带,缺乏适宜建库地形和地质条件,因此可开发的水力资源不多。小环江位于我县境内西北角,发源于兼爱乡北面,南流至庆安、兼爱两村之间转向西流,于环江县长美村注入中洲河。县境内河长25km ,集雨面积87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2.87 m /s,水能理论蕴藏量0.265万kW ,其中可开发0.17万kW ,已开发0.032万kW 。
全县河流河道全长435公里,总流域面积3060平方公里,年平均径流量为22.74亿m ,水能理论蕴藏量为12.32万kw ,其中可开发9.87万kw 。水能资源集中在阳江、东小江、小环江等,可提供利用于水力发电的共有40多处,其中可建装1000kw 以上的电站有25处,到目前为止,己通过招商引资共引进外来投资公司或投资业主12个,签约开发水电站共32处,计划装机88480kw ,全部建成后年发电量预计达3.79亿kw 〃h ,现己动工建设19座, 完工12座。已建成屏网发电的有宝坛
一、二、三级,界排、古城、九江、甘逢、金猫二级、新稳、龙门滩、红卫、谷雨共12座电站。正在建设的7座小水电站总装机1.65万kw 。
这些电站屏网发电:一是解决了我县用电负荷不足的现状,连续33333333
多年枯水季节基本不限电,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便利。二是工业生产用电得到了很好的保证,推动了工业的良性发展。三是每年上缴国税税金达250万元以上,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大力支持。
目前县境内共兴建有水库、山塘、拦水坝、机电抽水站等水利工程808处,通过这些水利工程进行拦水、引水、蓄水、提水,设计年供水总量为1.963亿m ,现状年供水总量为1.47亿m 。全县现有水利工程设计灌溉面积26.7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8.39万亩。
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潜力分析
根据《罗城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报告》,全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4.88亿m ,按国际上通行的水资源可利用限度标准(40%),可利用水资源量为1.952亿m 。目前全县兴建有808处水利工程,可供水量为1.47亿m ,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为30%,尚有0.488亿m 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潜力。
罗城县地下水储量也比较丰富,经初步勘探查明共有地下河12条,根据《罗城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报告》枯水流量为0.215 m /s,地下水径流总量多年平均值1.01亿m ,可利用水量为0.303亿m 。
另外,通过节水措施,特别是农业灌溉的节水改造,提高灌溉水利用率。目前我县节水灌溉的发展水平还较低,已防渗配套的渠道长度也仅占总渠道长度的10%,基本还是传统的大水漫灌模式,还没有滴灌和微灌,喷灌及管道灌溉也只是在刚刚起步阶段,因此发展节水灌溉,提高水的利用率,当灌溉水利用率由目前的0.35提高到0.55,则现有的有效灌溉面积18.39万亩每年可节约水资源0.72亿m 。
我县水电资源仍有很大开发潜力。目前全县己签约未动工的小水电站总11座,计划总装机容量2.5万kw 。经水利专家考察,全县可开发的小水电站共有14个,理论总装机容量可达2.8万kw 。
三、水资源管理成效和主要问题
3333333333
(一) 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们着力强化水资源的配置、节约与保护工作,主要措施:一是围绕为建设生态型经济提供水资源保障的要求,全面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节约与保护工作。二是落实取水许可制度,依法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推行建设项目取水水资源论证工作,强化计划用水与用水计量管理,加强水政执法监管,从事前审批到用水、退水管理的全过程落实节约与保护水资源要求。三是大力发展农业节水灌溉,2006年至2010年期间,共争取到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17023.7万元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建山塘水库15座,改建库容31.9万m ,修建堤坝长1354.1米,修建三面光防渗渠道长15㎞,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45处,修建渠道总长47.27㎞,实施电灌工程1处、节水灌溉示范区1处,新增节水能力236.54万m 。四是不断加强水政综合执法力度,为遏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我局组织开展以河道采砂、矿山采石采矿、砖厂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特别是治理采砂、烧砖、采矿等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取得较好的成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7.8平方公里,大大改善了水土流失区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增加粮食产量,进一步促进全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五是不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与保护,完成了2个重点水功能区的水质评价,组织完成全县河流、水库以及城乡供水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工作,建立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做好重大水污染事件跟踪调查、动态监测、及时上报工作,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严把取水审批关,全面推行水资源论证制度,积极主动开展水法宣传活动。
通过以上各项措施的落实,我县水资源管理水平得以不断提高,有效地保障了我县社会经济的较快发展,但与建设和谐社会、实现人水和谐的要求仍有不少差距,水资源面临的新形势是:工业用水量及33
生活用水将较快增长,局部区域经济发展受水资源供给制约,资源性、水质性和工程性缺水将在不同区域不同程度地存在,尤其是乡镇工业集中区不少存在水源紧缺问题;水资源质量呈下降趋势,水环境形势不容乐观。另外一方面,水法律法规制度的落实、水资源管理的力度等也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
(二) 主要问题
1、局部区域水资源紧缺与经济发展要求的矛盾突出,需有科学的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较大的水工程投入和强有力的水资源保护措施。
2、取水许可管理需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是工业取水办证率不高、取水计量装置安装及检测不规范、取水水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地下水取水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3、水环境形势不容乐观,江河水质下降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矿业开发和养殖业污染问题较普遍,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亟待加强。
4、水土保持工作依然任重道远。我县的一些地方水土流失仍然比较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有根本扭转,同时开发与保护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因矿业开采和砖厂取土等造成的强度流失面积仍在增加。
5、节水宣传力度不够,节水意识不强,缺乏操作性强的节水政策措施,管理手段乏力。
四、对策与措施
(一) 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机构管理效能,建立节水型社会。
1、深化水资源统一管理机制。首先要完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目前,我县水资源及节水工作尚没有完全实现了统一管理。水资源管理、防洪、城镇供水、排水、污水处理、水环境管理等水管理职能由不同部门来行使,各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缺乏必要的协调机制,
不利于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节水型社会,要以现有县水利局为基础,将城镇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行业管理职能划入县水利局,建立水源—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回用统一管理的水务一体化体制。
2、提高机构管理效能。严格分离政府公共管理和经营管理职能,逐步将水务市场监督管理与水务经营相分离,整合政府各涉水管理部门,统一资源、环境管理和水务市场监管;推进供水、配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回用等公共服务部门的市场化改革,完善特许经营机制,建立水务市场化经营管理体制。
(二) 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运用法律武器坚持依法行政,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紧紧围绕党提出的“依法治国,依法治水”的战略方针,认真贯彻各项水利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水事违法活动,严格贯彻取水许可,更好更全面地规范水资源管理工作,使我县有限的水资源能够长期可持续利用。
(三) 严格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建立健全排污许可制度。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在河道、水库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审查审批。对入河重点排污口,水利、环保部门要联合监测,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根据水体纳污总量确定和分配排污量以及排污口设置。政府应加强排污监管,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对超标、超量排污的企业要采取更加严厉的惩罚措施。必须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管理的协调或机构整合,建立于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因此,应该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体现两种承载力之间的联系。在现有的县水利局和县环保局之间建立实现统一管理的协调机制,加强取水许可的退水监督和管理,建立取水许可、排污许可和入河排污口管理之间的协调管理机制。
(四) 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力度。应将水保与环保、安全、土地、文物、林业、消防、公安等职能部门并列,使水保成为重大开发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的“必经之路”,大大提高了水利部门的行业地位。在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管理方面,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把好审批关、监督关、验收关,提高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率和实施率,加强水土流失及防治情况的监督检查,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保质保量建成。在加强行业内部管理方面,出台有关文件,完善工作制度,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特别是有效禁止了无序编报、违规审批、越级收费等违规行为。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水保执法专项行动,确保水土保持工作成效。
(五) 加强节约用水工作。
1、健全节水机制。把建设节水型社会作为县、乡镇人民政府的任期目标,把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责任纳入各工作岗位的职责之中,纳入各单位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之中,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政府机构应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制订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和用水定额标准等,带头节约用水。
2、鼓励和推广使用节水器具。推广节水型生活器具、在新建筑全面推行节水型器具。对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都不得继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凡达不到节水标准的,经政府批准,可不予供水。节水型生活器具重点放在新规划区域。积极采取补贴等措施,鼓励和引导单位和居民尽快更换现有建筑中不符合节水要求的用水器具。
3、建立健全科学的水价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逐
步实行阶梯水价,达到水费支出占居民家庭总支出的合理比例,促进节约用水,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在制水环节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合理的水价体系。实行阶梯式水价,继续推行超计划、超定额加价收费。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实施超计划、超定额加价收费方式。阶梯式计量水价分为三级,级差分别为1:1.5:2。居民生活用水量每月在12 m /户以下的,执行原居民生活水价标准;月用水量在12 m /户至20 m / 户部分执行二级水价,按基础水价的1.5倍收取水费;月用水量在20 m /户以上部分执行三级水价,按基础水价的2倍收取水费。用水量基数和阶梯比例随城区供水状况进行适当调整。在确保基本生活用水的同时促进节约用水。适当拉大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用水的差价。按用水类别、用水季节和超计划用水幅度,制定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标准,分别定为现行公共供水水价或者地下水资源费的数倍至数十倍。
总之,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是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科学定位、统筹谋划,努力实现我县水资源开发利用新跨越。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水利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