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消防安全制度
05-15
校园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宿舍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超负荷任何家用电器. 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
1.5米的安全距离, 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严防事故发生.
10、 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