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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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构建
作者:南珺
来源:《学园》2015年第01期
【摘 要】本文以构建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的长效合作机制为出发点,建议提高高职院校的服务意识、加强校企合作之间的风险管理,建立行业协调机构,对校企之间的合作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评价,同时完善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为校企之间构建安全、稳定、畅通、公平、合理的合作与交流平台,从而达到校企之间的双赢。
【关键词】高职院校 校企合作 长效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5)01-0044-01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经济进入重要的转型阶段,我国社会对人才结构的需求不断调整,国家对专业技术性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高职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应用型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但在实际的高职教育中,课堂教学只能向学生传授基本的理论,这些还不足以使学生能够很好地胜任实际工作。针对这样的问题,不少高职院校采取校企合作的模式,通过双方的合作,培育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技术人才。但是到底如何建立校企之间的合作关系,怎样使得双方的合作更加持久有效,形成校企共赢的局面,却是一个难题。笔者以构建长效的校企合作机制为中心,提出一些观点和建议。
一 加强风险管理,保护校企双方的利益
校企合作这一教学培养模式其实已在我国发展多年,但始终得不到广泛的应用,有不少高职院校表示它们已经在积极完善自身的教育管理机制,但始终难以找到合适的,或者有意愿的企业进行合作。同时也有不少企业表示,不是企业不愿意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和努力,高职院校能选择企业也是基于对企业的认可,但企业与学校之间最大的不同在于企业是以经营获利为目标,经济效益是企业所关注的焦点,同时实习的学生只能算是企业的“准职工”,并不是企业的正式在职员工,学生到企业实习不利于企业一些新工艺或者新产品的保密。在校企合作期间,企业所承担的风险太大,给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带来了一些隐患。鉴于这些问题,笔者建议由国家和政府出面,针对这类企业建立相应的风险机制,加大对这类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的力度,降低校企合作中企业所承担的风险,如要求学生在进入企业实习前,学生先要与企业签订保密协议,并且规定如果是因为学生或是校方而使得企业的机密被泄露,那么将由学生以及校方承担企业的相关损失,从而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利益。此外,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应当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教师给学生进行培训和指导,允许校方将企业的一些真实的项目和产品用于研发教学。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高职院校的教学水平,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这些产品及项目有更深刻的认识,从而确保学校的实训水平,以保障校方的利益;另一方面校方的研究也有助于企业不断完善工艺技术,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