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苏农机安„2012‟9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机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农办机„2012‟23号)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江苏省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1-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农业 机械 安全 生产 通知
抄送: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农机监理总站,省安委会办公
室,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市及省农垦、省监狱
管理局农机安全监理所。
省农机局办公室 2012年5月3日印发 附件:
江苏省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农办机„2012‟23号)精神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在全省农机系统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农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农业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惩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行为,有效治理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非法违规行为,排查事故隐患,提高上牌、检验、持证等“三率”水平,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假牌假证,使用伪造变造牌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参加保险、拼装改装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已实行安全检验的农业机械未按照规定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的行为。
(二)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包括变型拖拉机)运载危化品、超速超载、载人载客,不按规定配备照明、转向灯、反射器、安全架、防
-3-
护罩等违法行为。进滩涂作业拖拉机无安全设施、无牌无证、违规上道路行驶、超员、人货混装、不遵守进滩涂作业管理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零配件、私自拼装、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农机部门及监理机构依法依规履行登记、检验、驾驶人考试、牌证管理、事故处理、事故统计报告、安全检查、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职责情况,以及治理乱收费、搭车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只收费少服务等行为。
(五)针对行业特点,结合自身实际,做好重要农时和汛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防范、应对和保障措施,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努力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时间为5月上旬至9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5月底前)。各市农机部门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动员部署,指导和督促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各地结合实际,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组织工作不力、“三率”水平无明显改善、存在违规发放牌证和谎报瞒报事故的
-4-
地区要严肃处理,必要时取消其“平安农机示范县”、“示范窗口”及“示范岗位标兵”的资格或农机安全监理项目。对违法违纪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检查抽查阶段(8月份)。针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抽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制定安全监管措施,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局、省所将适时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
(四)巩固提高阶段(9月底前)。各级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及时交流和宣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巩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要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把专项行动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其他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二)宣传发动,加强舆论监督。各地要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年”、“平安农机”创建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等活动的开展,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要充分
-5-
利用电视、广播、“平安农机通”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增强农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要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农机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
(三)严肃查处,强化监督检查。各级要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及时掌握情况,及时研究、协调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堵塞漏洞。加大责任追究和惩治力度,严防前纠后犯、死灰复燃。对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非法违法责任事故要严肃查处。对非法违法行为而造成人员伤亡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认真总结,及时做好统计上报。各市、县(市、区)农机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的信息、统计、总结工作。各市于5月20日前、8月24日前分别将本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总结材料报送省农机安全监理所监督管理科。
省局安全监管处联系人:王恒社,联系电话:025-83275277。 省所监督管理科联系人:程 颖,联系电话:025-86468761。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