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工商局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关于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诸城市工商局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
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中央一号文件出现“家庭农场”概念后,诸城市委、市政府积极把扶持发展家庭农场作为深化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和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的重要举措,积极培育引导,大胆改革、创新,全面规范管理运营,家庭农场呈现出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自4月3日我市第一家家庭农场——诸城市丰盛烟叶家庭农
场成立以来,到目前全市共注册成立家庭农场594家,出资总额33908万元,种植面积近11万亩,全市13个镇街中全部成立了不同数量的家庭农场。经营范围主要涉及农产品(粮食、蔬菜、食用菌等)、畜牧(养鸡、养猪、养牛、养特种动物等)、果品(苹果、桃、草莓、瓜果等)、茶叶、花卉苗木等多个行业领域。借助各级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全市家庭农场在数量、规模、地域、行业分布上都得到了快速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涉及的产业广范。从家庭农场经营服务范围看,已基
本覆盖了全市的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主导产业,包括黄烟、粮食、蔬菜、畜禽等多个领域。目前已登记的594户家庭农场中,
从事黄烟、茶叶等经济作物种植的439户,占73.9%;从事传统的粮食种植的39户,占6.7%;从事特种动物养殖的43户,占
7.2%;从事传统畜禽养殖的13户,占2.2%;从事种养结合的1户,占0.2%。
二是,覆盖面广。从家庭农场区域化布局看,全市13个乡
镇都因地制宜,依托优势产业发展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家庭农场,最多的贾悦镇依托黄烟种植优势,发展黄烟家庭农场103家。
三是,组织形式多样。目前在我局注册成立的594户家庭农
场中,以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成立的分别为4户、17户、573户,组织形式呈现多样化。其中,以个体工商户形式居多,占96.5%,主要原因是:一方面由于家庭农场以家庭或家庭成员为主要投资、经营者,并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者,与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特点具有一致性;另一方面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程序相对简便,家庭农场的申请者可以就近到所在地工商所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四是,发展积极性高。近年来,诸城的“种养大户”发展已
初具规模,但其发展局限性已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特别是捕捉农业政策信息的敏感度较高的一些种、养大户,成立家庭农场的积极性较高,纷纷到工商部门咨询,申请登记为家庭农场。虽然“种养大户”与家庭农场两者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但是家庭农场是经工商登记的,具有名正言顺的法律地位,无论是在争取土地政策、农业补贴、融资贷款,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等均具有优势,促使越来越多的“种养大户”通过转型发展壮大,实现了由传统农民向新型农业市场主体的转变。
二、主要做法及措施
一是,强化宣传,推动发展。诸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
业组织化建设问题,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贯彻意见和推进措施,营造了加快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氛围。具体工作中,重点抓了两个方面:一方面,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开展家庭农场相关知识进社区、进农户、进田间“三进”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开辟宣传专栏、设立咨询服务台等形式,广泛宣传支持和鼓励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和重要意义,并邀请省农工委的专家领导就家庭农场发展工作进行了调研指导。工商部门则发挥工商所贴近农村、贴近农民的优势,利用市场巡查、年检验照、社区走访等机会,深入讲解家庭农场的设立条件、登记程序等,引导农户走新型农业发展之路。另一方面,部门联合、推动发展。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的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召开了工商、农业、经管、畜牧、财政和各镇街分管领导、工商所长、经管站长及家庭农场代表参加的全市家庭农场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诸城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并将家庭农场建设列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考核内容。在全市208个农村社区设立了家庭农场服务窗口,为农民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沟通、材料领取等服务。工商、农业、经管、国土、畜牧等部门成立家庭农场发展联动服务小组,联合开展教育培训,共同出台帮扶措施,开展现场联合办公,为家庭农场申办等提供便捷服务。
二是,完善政策,扶持发展。诸城市委、市政府把发展家庭
农场作为创新农业经营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结合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建设意见》、《诸城市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建设的暂行办法》等文件,从资金扶持、手续审批、管理运作等方面配套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在资金扶持方面,市财政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扶持各类家庭农场
建设发展。工商部门则在全省率先制订出台了《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鼓励和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简化登记程序,降低准入门槛;开辟了登记注册“绿色”通道,下放登记权限,坚持“零收费”原则,明确“家庭农场”的登记注册流程,从注册登记到发放执照实行全过程提供申请、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而且从注册登记、合同、商标、广告等多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为家庭农场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三、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目前正处在探索实
施阶段,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
一是,各镇街发展不均衡。虽然全市13个镇街都因地制宜,
依托优势产业发展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家庭农场,但从数量看发展并不均衡。目前全市已登记的594户家庭农场中,最多的贾悦镇
103户,其次是石桥子镇94户,最少的皇华镇,仅仅发展6户。
二是,集约化低、经营规模小。全市已登记的594户家庭农
场,多数从事单一的种植、养殖,整体上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不利于家庭农场扩大经营规模和抵抗市场风险。从组织形式看,多为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以企业组织形式登记的家庭农场很少;从注册资金(本)看,出资在10万元以下的124户,10万元至100万元的432户,100万元以上的仅38户。
三是,土地流转困难。近年来,虽然政府部门为优化农村土
地资源配臵,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通过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四种模式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但由于土地资源相对紧张,多数农民仍然把土地看成是“老本”和 “保命田”,不愿也不敢轻易放弃土地使用权,特别是近两年粮食价格上调,部分农民工返乡,土地流转更
加困难。
四是,发展资金短缺。农业生产周期较长,比较效益低,回报见效慢,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较大,多数农场实力不强,加上固定资产不多,大部分投入无法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贷款,贷款融资很困难,制约其扩大生产规模和发展设施农业。
五是,缺乏高素质人才。由于家庭农场主体多为土生土长的农民,掌握的知识和应用新技术不多,对人才引进、品牌意识认识不足,抗风险意识不强,部分农户对机械化作业认知程度还不够,经营观念有等更新,制约了家庭农场的大发展、大繁荣。
四、加快家庭农场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通过广泛宣传,使农民群众真正认识什么是家庭农场,积极稳妥地发展。工商、农业等部门加大对“家庭农场”的行政指导和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家庭农场”,积极支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抓好示范引导,从培养典型入手,大力推进示范家庭农场建设,围绕特色产业以及优势主导产业,扶持一批示范性家庭农场,发挥好其示范效应,改变农业生产低效现状,进一步提升农业收益,为全市农业生产发展注入活力。
二是,部门各司其职,确保农场规范经营。建立农业、农机、工商等部门联系沟通制度,加强对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分析评估,创新管理模式,灵活处理家庭农场发展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强回访服务,强化事后监管,主动与家庭农场建立联系点制度,对农场的经营方向、经营行为及经营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指导,制定回访计划,加大回访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同时,建议由工商、农业、畜牧、林业等部门对登记注册的家庭
农场进行“定期回访检查”,要依照自身的职能进行回查,重点是宣传政策法规,检查其遵纪守法情况,帮助排忧解难,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农场规范经营。
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资金周转困难随时危及到家庭农场的生存与发展,应将家庭农场等同于小微企业对待,在资金投入上给予政策倾斜,拓宽家庭农场的融资渠道,建立经营扶持专项资金。各级政府应制定并出台地方家庭农场评估标准,健全和完善家庭农场各项登记备案工作,建立县、乡、村三级信息共享平台,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
四是,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加快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步伐。建立和完善市、镇街、社区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开展流转供求信息、合同指导、价格协调、纠纷调解等服务,提倡和允许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多种形式的有偿转让;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搭建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交易平台,依法建立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标准化合约,严格合同管理,维护双方权益。
五是,落实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细化家庭农场扶持细则,财政补贴方面鼓励地方将新增农业补贴、财政奖补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向家庭农场倾斜,不断扩大家庭农场发展数量和规模;积极争取设立财政专项发展资金,并在贷款、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