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农业职业教育的特点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摘 要:德国是个重视农业职业教育的国家,德国政府以法律为依据,以稳定的经费为基础,通过连贯的职业教育体系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学习德国的农业职业教育经验,对我国发展农业产业化,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农业职业教育;特点;德国;启示
德国是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之一,它不但在工业领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农业发展方面也取得了令人称赞的成绩,这些成绩与其优秀的农业职业教育工作不无关联,本文主要从德国农业职业教育现状入手,谈谈德国农业职业教育的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1. 德国农业发展现状
统一后的德国包括16个州,人口约8200万,国土总面积为35.7万km2中,约一半用于农业生产。主要农作物有大麦、小麦、黑麦、燕麦、甜菜和马铃薯等,畜牧业多饲养肉用、乳用牲畜。农业产值约400亿欧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1%。
德国是欧盟最大的农产品生产国之一,动物生产仅次于法国,居欧盟第二位,植物生产居第四位,农产品出口名列欧盟前列。特别是农业机械出口在欧洲“保持冠军”地位。
2. 德国农业职业教育的特点分析
德国历来就重视职业教育,并且形成了别具一格的“双元制”教育模式。在这一模式下,德国学校职业教育系统积极与已取得培训资格的企业开展合作,推进农业职业教育的发展。
2.1以法律形式保证农业职业教育的实施
德国职业教育典型的特征是“双元制”,就是通过《联邦职业教育法》(1969 年) 确立的企业和学校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体系,其中企业占主导地位;之后 《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1981 年)和《联邦职业教育保障法》(2004 年) 颁布,构成了德国职业教育体系三大法律,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的职业教育特点;其中最具特点的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当企业提供职业培训岗位数不足时,将会被征税。
2.2先进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
德国已有相当完备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主要由学校教育机构和农场培训机构组成。
2.2.1“双元制”农业职业教育模式
“双元制”教育模式是德国职业教育最为典型的特征。所谓“双元制”就是企业和学校双元共同参与,以企业为主导,将企业中的实践培训与职业学校里的理论学习相结合的职业培训形式。它的核心是强化实践技能的培养,职业学校的理论学习可以在企业中进行实践。
(1)学校职业教育系统
学校农业职业教育体系主要由农业职业学校、农业专科学校、高级农业专科学校、高等农业大学构成。并且这4种学校教育相互衔接、有机结合,保证了农业教育的连贯性。
学生在初级中学毕业后或是取得了相应的资格,可进入农业职业学校学习,农业职业学校毕业后,学生可继续上农业专科学校学习3个学期,并在毕业后工作1年争取考入高级农业专科学校。高级农业职业学校和大学主要培养农业技术人员。这批高科技人才的培养与参与,为德国的农业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2)农场培训系统
在德国农业职业教育过程中,农场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学员在学习理论知识之前,必须找到一个具有培训资格的农场签订从事农业生产实践的劳动合同,并登记备案,在农场师傅的指导下参与农业生产。这样一方面学生可以充分了解自己的职业,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学生提前进入角色,参与农业农业生产。
2.2.2学校全面实施“学习领域”的方案
德国农业职业教育的课程严格按照农协会制定的教学大纲,全面实施“学习领域”的课程方案。以牛饲养专业为例,该专业学习的领域包括:种牛的繁育与销售、牛犊和青年牛的饲养、肉牛的生产与销售、优质牛奶的生产与销售、管理现有牛群。
2.2.3农业职业教育师资高度专业化
德国农业职业学校的专业理论教师培养要通过两次国家考试、两阶段实习。第一阶段时限为52周,前26周在申请农业职业师范教育专业前完成,后26周可以在大学学习期间在农企里完成。进入大学后,学制一般为5年,大学毕业前,学生必须参加教师资格证的第一次国家考试,考试通过后,即可进入第二阶段实习,即2年教室预备实习期,第二阶段实习结束后,由农业职业学校对实习生做出评价,至此,经过7年多的努力,才可以走上农业职业学校教师的工作岗位。
2.3充足的农业职业教育经费
农业职业教育的发展自然离不开国家的支持,每年德国政府在农业职业教育上都提供了大量经费,而州政府主要负担农业职业教育系统的行政管理、校舍建设和维修等方面的费用。同时,政府也鼓励企业或个人对农业职业教育进行捐助,增加农业职业教育经费。
3. 对我国农业职业教育的启示
3.1完善农业职业教育立法
完善的农业职业教育体制,需要有完善的法律作为保障。虽然我国已在2006年10月通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但没有针对农业职业教育的专门法案。为了推进我国的农业职业教育,我们有必要采取立法措施支持农业职业教育,以立法的形式确立它的重要地位,规定和鼓励农民接受职业教育,促进农业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
3.2深化农业职业培训
当前,我国农村人口整体素质不高,中专以下文化程度人口比例占到80%以上。而德国7%的农民具有大学文凭, 53%的农民受过职业培训。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
首先,政府可以组织专业人员对农民进行培训,通过函授、示范、技术培训班、电视广播授课等方式指导农民学习新技术,获得相应职业技能。
其次,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知识的宣传和推广。当前,国家已经通过农业科技入户直通车、农民科技书屋等方式深入推广和普及农业科学技术和知识,但推广面还很有限。为了进一步推进农业职业培训,加大国家在农业职教的技术和资金投入力度还是很有必要的。
最后,发挥农业公司和农业合作社的培训功能。由于农业公司和农业合作社与农民接触较多,可鼓励他们根据自己主营的农产品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农民的生产能力。
3.3保障农业职业教育投资
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必须有可靠的经费保障。
一方面,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农业职业教育的投资力度,为农业职业教育提供一定的物质基础。各级政府必须保证农业职业教育的经费逐年增长,保证农村科技开发经费、技术推广经费等资金的科学使用,并且提供稳定的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
另一方面,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尤其是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到农业职业教育中来,通过相关的政策引导,使企业和个人愿意投资农业职业教育,这样既增加了农业职业教育的经费来源,又有利于农业职业教育的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