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队车辆管理使用规定
02-26
小车队车辆管理使用规定
为保证公司领导工作用车,按照“安全、节俭、清洁、高效”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由公司统一调度和管理,车辆管理和费用由办公室严格控制。使用车辆应事先到办公室请示,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各部门的工作用车实行交通费用承包制,工作用车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公司办公室不再安排。
三、各部门、各厂特殊情况用车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长途出车(50公里以上)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五、车辆使用建立单车台账,出车实行派车单,车辆加油实行定点制,单车按派车单里程X公里耗油核算。
六、没有公司办公室的调度安排,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
七、车辆维修统一到4S店修理,实行填报申请单制度,先由司机提出维修项目,注明原因,做出预算,交办公室综合科负责审核,由公司领导审批确定。维修后更换下的旧件,由综合科负责收回,否则不予报销费用。各项费用先由综合科科长核实登记后,办公室及公司分管领导予以签字报销。
八、车辆配置由办公室统一控制,若添置或更换新的用品用具,须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以旧换新交综合科登记保管。
九、司机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酒后驾车,确保安全行驶。不许将车辆转给他人驾驶或借他人使用。
十、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保证车辆符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