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现金流量表
02-08
就世界各国实务来看,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通常指下列两种类型:
1.母公司拥有多数(通常超过50%)•有表决权的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具体来说,母公司拥有多数股权的方式有以下三种情况:
(1)母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多数权益性资本。例如,A公司直接拥有B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51%,此时B公司为A公司的子公司,应纳入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母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多数权益性资本。例如,A公司拥有B公司90%的股份,而B公司又拥有C公司60%的股份,此时A公司间接拥有C公司54%(90%×60%)的股份,C公司也应作为A公司的子公司,且应纳入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3)•母公司以直接和间接方式有效控制被投资企业多数权益性资本。例如,A公司拥有B公司70%和C公司30%的股份,且B公司也拥有C公司30%的股份,此时A公司以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可以有效控制(effective control)C公司60%的股份,因而C公司也是A公司的子公司,且应纳入A公司合并财务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2.母公司虽不拥有其多数股权,但可通过其他方式对其进行控制的被投资企业。其控制的方式主要有:
(1)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之间经协议,•拥有被投资企业过半数的表决权;
(2)投资企业根据章程或协议的规定,•有权控制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投资企业有权任免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来控制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
(4)•投资企业有权通过控制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的会议来控制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