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部长工作标准
行政部部长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行政部部长岗位的工作内容与要求、职责权限、任职条件、检查与考核 2 工作内容与要求
2.1 按照公司行政部的职责范围,主持行政部的日常行政工作。
2.2 协助总经理召集全公司员工大会、经理办公会议等,做好记录,负责督促检查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2.3 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组织起草总公司工作计划、总结决议、报告、规章制度等文件。负责编排主要活动日程表。
2.4 据公司领导指示和有关会议决定,组织草拟和发布通知、通告、会议纪要及其他文件。负责公司公文、函电、报表的初批、拟办和催办工作。
2.5 负责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处理好信息反馈。
2.6 正确贯彻执行有关人事、劳动工资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做好各部门的绩效考核与职能监控工作 。
2.7 检查、指导各部门员工的政治、业务学习;加强内务工作管理,督促检查行政部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予以考核。
2.8 负责组织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活动和劳动保护工作。
2.9 注意调查研究,主动了解、收集情况和问题,为领导决策时提供参考。
2.10 认真做好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职责权限
3.1 对合理化建议有提案权。
3.2 对公文格式有审核权。
3.3 对部门相关业务费用使用有审核权。
3.4 对部门内预算有建议权。
3.5 对部门实际发生费用有审核权。
3.6 对下属的考核与奖惩(资金分配)有审核权。
3.7 对本部门岗位设置及岗位变动、人员调配有建议权。
3.8 对本部门人员工作分配、授权范围内的假务处理有审批权。
4 任职条件
4.1 男、女不限,30岁以上,本科以上学历(经验丰富者条件可放宽至大专)。
4.2 从事行政管理工作3年以上。
4.3 工作任劳任怨,认真负责,积极热情,服务意识强。
4.4 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熟悉文书档案管理,具有较强的对外沟通和
协调能力。
4.5 熟悉办公软件处理。
4.6 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计划、沟通、协调、控制、管理能力。
5 检查与考核
5.1 按工作内容与要求进行检查。
5.2 按行政部部长绩效奖金考核办法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