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
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应以人民币为准,不是人民币的折合成人民币)
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买家*扣除率
支付运费用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单算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纳税人进口货物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
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使用免税规定的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计定价方法的计算公式: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公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的计算公式: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规定:
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销售应纳税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300-500元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营业机构的,应扣缴税额计算公式: 应扣缴税额=接受房支付的价格/(1+税率)*税率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