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
闽南师范大学2014届 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
漳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4年10月
目 录
一、毕业生就业程序 ................................................................ 1 二、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 1 三、报到证 .............................................................................. 2 四、档案、户籍、党团关系 ..................................................... 3 五、学校相关就业创业政策 ..................................................... 4 六、常见就业项目、就业网站 .................................................. 5 七、福建省各设区市公务员局联系方式 ................................... 5 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 6
一、毕业生就业程序
1.各院系根据毕业生数到招生就业处就业科领取《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发放给每位毕业生(《推荐表》一人一份、《就业协议书》每人一式四份。
2.毕业生填写《推荐表》,各院系对毕业生《推荐表》进行审查,签署意见、盖公章后,统一交招生就业处就业科审核盖章。
3.毕业生收集需求信息,自我推荐、参加应聘面试。根据需求信息向有意向的单位寄送个人推荐材料或直接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地举办的供需见面会、网上招聘会。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协商签订《就业协议书》,各院系审核盖章后,送交招生就业处就业科审核盖章,并交回各院系2份。(报到证学校集中办理之后,协议书交各院系1份)
5.六月中、下旬始按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进入毕业派遣阶段。
1)各院系组织毕业教育、毕业生座谈、毕业纪念活动、安排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等。 2)各院系整理毕业生就业方案并上报招生就业处就业科。
3)按福建省主管部门的日程安排(一般于6月底7月初),招生就业处就业科根据各院系就业方案到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非师范专业)、福建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师范专业)办理毕业生报到证。
6.毕业生到各院系领取《报到证》,赴就业单位报到。
7.各院系到招生就业处就业科领取《机要档案袋》、《机要文件交寄单》,整理邮寄毕业生档案。
二、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1、为什么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
《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单位审批录用,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定向、委培、在职的毕业生按照相关规定没有推荐表和协议书。
2、毕业生签约程序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
2)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将《就业协议书》交给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填写接收意见、签字盖章,并上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3)凡与北京、上海、天津、广东、厦门等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
派遣依据除《就业协议书》外,还须附当地政府人事部门的接收函或审批表方可。
4)毕业生将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审批表(函)交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就业科。学校根据《就业协议书》和审批表(函)签署学校意见并盖公章,以此做就业派遣计划。
5)学校向到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上报审批,通过后开出就业报到证。
3、就业推荐表的补办程序
毕业生如遗失《推荐表》,须填写《漳州师范学院毕业生补(换)发就业推荐表、协议书申请表》(学校就业创业网下载中心下载),经所在院系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交由招生就业处就业科审核同意后,发放新的就业推荐表。
4、就业协议书的补办程序
1)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须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填写《漳州师范学院毕业生补(换)发就业推荐表、协议书申请表》,经所在院系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交由招生就业处就业科审核同意后,发放新的就业协议书。
2)如与原用人单位解约而需要申请新的协议书,需持原单位书面同意的解约函(需盖有公章)、原就业协议书,并填写《漳州师范学院毕业生补(换)发就业推荐表、协议书申请表》,经所在系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交由招生就业处就业科审核同意后,发放新的就业协议书。
3)补办毕业生协议书在毕业之后两年内予以办理,超过两年不予办理。
三、报到证
1、报到证的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报到证的用途:①事业单位及公务员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②毕业生办理档案、户口;③事业单位或公务员职称晋升审核资料。
报到证只允许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要妥善保管报到证,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定向、委培、在职的毕业生按照相关规定没有报到证。升学的毕业生原则上没有报到证。
2、开具报到证的时间
一般在6月底至7月初,具体时间可于6月底向各院系就业老师咨询。报到证开出后,由各院系统一到招生就业处就业科领取,毕业生在统一离校时在各院系领取。
3、报到证不慎丢失,如何补办?
师范专业毕业生:
1)补办报到证申请表(可从福建省教育人才网下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经省招办审批盖章同意录取的新生录取名册(学校档案馆或者招生就业处招生科复印)复印件加盖招生办公章
4)在全省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报声明原“报到证”作废
受理单位:福建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7839705,地址:福州市山海大厦7层南厅
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毕业3年内,《就业报到证》遗失(毁损)的予以补发。毕业时间超过3年的,原则
上给予出具《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
1)《福建省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补发申请表》(从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
www.fjbys.gov.cn下载中心下载)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见报3个工作日后受理); 4)毕业3年以上的,还需调阅个人档案,核验就业状况。 受理单位: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
0591-87540939,87674885,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12层
4、毕业后调整就业、落实就业的,需改派报到证
师范专业毕业生办理需到福建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到福建省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办理,不清楚之处请登录学校就业创业网、福建省教育人才网以及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查阅,或电话咨询福建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0591-87839705)和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0591-87540939,87674885)。
四、档案、户籍、党团关系
1、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如何转移?
毕业生的档案由招生就业处就业科按其报到证派遣方向,经漳州市邮政局机要组(0596-2956166)统一邮寄。毕业生在毕业当年10月份左右登录学校就业创业网查询档案寄送地址。
毕业生的户口由学校保卫处负责,电话:0596-2591412。 毕业生的党团关系由学校组织部负责。咨询电话:0596-2591402。
2、落户口、转档案以什么为依据?
就业报到证、升学的录取通知书和各县(市、区)人才中心或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调档函是毕业生转出档案的凭证。毕业生报到证中的报到单位开到哪里,档案就转到哪里,户口落到相关地的派出所。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及时到需落户地方所属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或到就业单位咨询办理集体落户手续。
3、毕业生档案何时寄出?
毕业生档案于7月20日左右由招生就业处就业科统一转寄。毕业生如因升学、考取公务员等需要提前调取档案的,凭调档函到学校学生处(0596-2591427)办理相关调档手续。
4、单位没收到档案时该如何查询?
单位没收到档案,请毕业生登录学校就业创业网,点击档案查询,查询档案转寄情况(毕业生可于10月初登陆学校就业创业网进行查询,电话:0596-2523205,2521027)。
五、学校相关就业创业政策
1、毕业生创业奖励
1)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在毕业一年内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近三个月的营业记录或其他有效经营证明材料,填写《漳州师范学院大学生自主创业申报表》(从学校就业创业网下载专区下载),经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将给予1000元-3000元的奖励。具体请咨询学校招生就业处就业科(0596-2523205,2521027)。
2)参加学校组织的创业大赛活动获得校一等奖的,成功利用该项目和计划创业的,在毕业一年内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近三个月的营业记录或其他有效经营证明材料,填写《漳州师范学院大学生自主创业申报表》(从学校就业创业网下载专区下载),将给予5000-10000元的奖励。具体请咨询学校招生就业处就业科(0596-2523205,2521027)。
2、在校生创业扶持
在校生创业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1万元的创业诚信基金,学校将对创业项目予以审核,符合条件的将予以发放创业诚信基金,借款期限为一年。具体请咨询学校招生就业处就业科(0596-2523205,2521027)。
3、双困毕业生帮扶
学校对双困毕业生将开展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方面的帮扶,并实行就业资助和就业奖励。双困毕业生可凭相关票据到招生就业处就业科报销一趟参加省内地市(漳州市除外)招聘会的往返车费以及当天的住宿费用。双困毕业生毕业当年参加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限省
级三支一扶计划)实现就业的,经学生本人申请,院系审核通过,学校将给予每人1000元的就业奖励。具体请咨询学校招生就业处就业科(0596-2523205,2521027)。
六、常见就业项目、就业网站
1、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学校主要负责部门,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596-2523205,2521027;
2、选调生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参军:学校主要负责部门,学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596-2591427;
3、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学校主要负责部门,院团委;联系电话:0596-2591429;
4、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 5、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sy.fjkl.gov.cn/ 6、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http://www.fjkl.gov.cn/ 7、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http://jszk.fjzk.com.cn/ 8、厦门人才网:http://www.xmrc.com.cn/
9、漳州师范学院就业创业网:http://cyjy.zzsy.com/
七、福建省各设区市公务员局联系方式
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