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第9期
妇幼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第9期
1.新生儿管理(出生至不满二十八天为新生儿期)
(1)访视次数:正常新生儿出生第3、7、14、28天各访视一次,至少访视2-3次,如有异常情况时应增加访视次数。
(2)访视内容:每次应有所侧重。
初访(出生后7天以内):
建立母子保健服务手册,填写访视内容;了解新生儿在出生前、出生时及出生后的情况,了解黄疽出现时间、卡介苗接种及乙肝疫苗接种情况等;观察新生儿一般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筛查早产儿、低体重儿及高危儿,进行专案管理;进行母乳喂养指导和婴儿护理指导。 复访(出生后14天以内):
了解喂养、护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给予指导;观察脐带脱落及黄疽消退情况;出生后14天测量体重,了解生理性体重下降后恢复情况,不正常者,应分析原因并及时予以指导;对新生儿进行疾病预防和营养指导。
满月访视(出生后第二十八天):
测量体重,增重不足五百克者应分析原因,按体弱儿进行管理; 进行全身检查,评价其健康状况后结案,并转入婴幼儿系统管理,使用或指导家长使用小儿生长发育图监测生长趋势。
2、婴幼儿管理
满28天至不满一周岁为婴儿期;满一周岁至不满三周岁为幼儿期。
(1)生长发育检测:使用或指导家长使用小儿生长发育图,监测生长趋势。婴儿出生后第1、2、4、6、9、12个月时各监测一次;幼儿期第18、24、30、36个月时各监测一次,对体重增减异常者,应分析原因并予以指导。
(2)定期体检:测量身长、称体重,检查全身各系统,结合小儿各年龄段特点,进行有侧重的问诊和检查。
(3)对体格发育及健康状况进行评价,筛查体弱儿并进行专案管理。
(4)做好小儿急性呼吸道感染、腹泻等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
(5)推行母乳喂养,正确指导混合、人工喂养方法,指导合理的辅食添加和正确的断奶方法。
(6)知道科学喂养,婴儿体格锻炼等,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7)根据小儿神经精神发育及体格发育特点进行早期教育指导。
(8)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计划免疫及传染病管理工作。
3、学龄前期儿童管理
满三岁至不满七岁为学龄前期儿童。
(1)定期体检:每年进行一次检查。
(2)对体格发育及健康状况进行评价,筛查体弱而进行专案管理。
(3)做好小儿急性呼吸道感染、腹泻等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计划免疫及传染病管理工作。
(4)宣传小而合理营养知识,指导小儿体格锻炼。
(5)根据小儿神经精神发育及体格发育特点进行早期教育指导。
(6)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应逐步开展五官保健。
八里关镇卫生院 201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