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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矿长安全承诺制度》相关的范文

  • 10-19 安全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 安全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安全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和各项规章制度。 3、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抓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工作。 4、审查作业规程,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检查、布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5、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 ...

  • 10-19 矿长瓦斯防治职责
  • 矿长瓦斯防治职责 一、矿长是本矿防治瓦斯事故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瓦斯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柳林县煤矿通风瓦斯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审定、颁发本单位的瓦斯治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定瓦斯治理安全生产计划。 三、定期检查、指导防治瓦斯工作,解决瓦斯治理所需人力、财力、物力,保证瓦斯治理工作的实施。 四、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瓦斯治理情况,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 ...

  • 10-19 矿长安全生产职责
  • 通风矿长安全生产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协助矿长做好矿井通风管理的各项工作,具体负责全矿日常通风管理各项工作。 2、对全矿通风安全一切日常工作负主要责任。 3、配合总工程师制定矿井通风系统的总体规划,根据井下实际制定各工作面配风计划。 4、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班前安全和通风知识学习,定期和不定期组织通风检查。 5、负责审核、检查各区队作业规程中有关通风管理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6、掌握矿井通风管理 ...

  • 03-25 矿长安全生产职责
  • 矿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全矿管理工作,对安全工作全面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认真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 3、负责对总公司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决定及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4、负责组织落实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组织领导防洪、防毒、等工作。 5、负责每月召开一次矿务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 ...

  • 05-13 煤矿会议制度
  •   会议的类别、内容及责任落实   (一)全矿综合性会议   1、党委工作会议   会议时间:每年6月下旬、12月下旬各召开一次,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负责,矿党政办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矿党委委员、矿纪委委员、副总工程(经济)师、党总支书记、正副井长、基层单位党政主管领导、机关部室负责人。   会议内容:回顾总结工作,安排部署任务。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公室书面通知。   会议签到:政工部组织 ...

  • 07-08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 矿井必须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制定“矿井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安全监测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人员负责安全监测 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 第二条 安全监测人员(包括队干部)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安全监测 人员的调动必须征得技术矿长的同意。 第三条 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 ...

  • 10-03 主扇(局扇)停风停电撤人制度
  • 主扇(局扇)停风停电撤人制度 第一条 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情况: 1、成立领导组 组 长:技术矿长 副组长:机电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调度主任 通风副矿长通风副总 成 员:各科室、队组全体人员 下设办公室:矿通风科,通风副总兼任办公室主任。 2、职责分工: (1)技术矿长王永峰担任总指挥,负责停送电及瓦斯排放全过程的总体指挥工作。 (2)生产矿长闫海平,安全矿长张建彪,机电矿长贾玉珍担任副总指挥,负责 ...

  • 06-12 基建安全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 基建安全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矿井每月召开一次基建安全办公会议,会议由矿长主持,有关总工程师、副矿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以及施工单位负责人、监 理单位负责人、设计单位负责人参加。矿长外出时委托基建副矿长召集和主持。总结本月安全工作,分析研究本月安全基建工 作中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及严重三违,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安排部署下月安全基建工作措施。 2.基建安全办公会议召开前,由基建科准备会议材料,要抓住重点 ...

  • 07-30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瓦斯抽放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定》,加强瓦斯抽放管理,提高抽放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山西柳林鑫飞贺昌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贺昌煤矿矿井基建技改时期及投入煤炭生产时期。第三条贺昌煤矿安监站、通风科负责对本《制度》的贯彻施行进行监督、检 ...

  • 07-03 基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 基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控制和排查重大安全隐患,保证煤矿安全基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的重大安全隐患,是指煤矿的生产、安全系统,安全装备、安全设施、安全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不落实和 违反国家、行业、企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隐患。 3.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