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靖卫发[2011]30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市卫生系统控烟工作
专项督导检查的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全市卫生系统控烟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预通知》(白山卫函[2011]5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迎检准备。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转发 控烟工作 专项督导 通知 靖宇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3月16日印发
白山卫函[2011]51号
关于开展全市卫生系统控烟工作专项
督导检查的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相关医疗保健单位:
为贯彻省卫生厅《关于2011年起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实施意见》、《2011年白山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实施方案》精神,及时掌握各地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进展情况。推动控烟工作的有效落实,市卫生局将对各地、各单位控烟工作进展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拟定于3月17日开始对县(市)区及市直各医疗单位控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具体到达各地、各单位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督导检查内容
1、各单位控烟工作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及机构建设情况。
2、戒烟门诊的设立和工作进展情况。 3、各种宣传资料、宣传形式及培训情况。 4、无烟环境建设及干预活动开展情况。 三、督导检查方式
1、抽取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各一家,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现场观察、查阅文件及相关工作记录的方式。
2、督导检查标准参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操作表》(见附件)
四、要求
1、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市直相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
2、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汇报材料及相关资料备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树静
联系电话:3228577 [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操作表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操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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