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监理规划
南安市码头镇刘林溪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二期)工程
监
理
规
划
福建阳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八月十日
监理规划审批表
目 录
第一章 工程项目概况···························2
第二章 监理的工作范围························3
第三章 监理的工作内容························4
第四章 监理工作的目标························8
第五章 监理工作依据··························9
第六章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和岗位职责··········8
第七章 监理工作程序··························19
第八章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20
第一节 进度控制·····························20
第二节 投资控制·····························23
第三节 质量控制·····························26
第四节 合同管理·····························31
第五节 信息管理·····························37
第六节 协调·································41
第七节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42
第八节 监理工作制度························44
第一章、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2013年度泉州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码头镇刘林溪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二期),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护砌及河道整治,共分为高山村段及刘林村段,刘林溪为码头镇的主要溪流之一,流经高山村、刘林村等镇区和村落,最终汇入诗溪内。本次整治河段包括高山村段及刘林村段,整治段长4700m 。河道全程较狭窄,河床淤积严重,排洪能力有限。主要施工项目:河道清表、堤基开挖、土方回填、砂碎石反滤层、C20素砼压顶、M10浆砌块石基础、干砌块石挡墙、草皮护坡等施工项目。
为了能较客观的反映工程施工质量,便于质量管理,根据工程施工图纸、>(SL176-2007)规定,结合有关工程建设规范对本工程的单位、分部、单元工程进行划分。
该工程共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4个分部工程、230个单元工程,详见所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编号表》。
该场地的覆盖层主要由冲於积砂土层组成。中砂层均匀性差,有一定稳定性,地基强度一般。淤泥质土的稳定性差,地基强度低。中粗砂均匀性和稳定性较好,地基强度中等。
根据该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该段河道的规划和整治工程可采用重力式结构,以砂砂碎石层作为基础持力层,宜适当宽基,并加强基础与岸墙的整体刚度。岸墙应设泄水孔。基础埋深置于冲刷线以下,以满足河道水流的抗冲刷和抗滑移稳定性要求。为避免溪水对河岸的冲刷破坏,对河道岸坡、河底进行防护。
1、 建设单位: 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
2、设计单位: 泉州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
3、质量监督: 南安市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站
4、监理单位: 福建阳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 福建省岚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 、合同工期:本标段施工总工期为4个月,本工程在2013年8月7日开工, 2013年12月7日完工。
7、工程总投资379.2133万元。
8、主要工程量:
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
本工程为施工阶段的监理,监理范围为南安市码头镇刘林溪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包括河道清表、堤基开挖、土方回填、
砂碎石反滤层、C20素砼压顶、M10浆砌块石基础、干砌块石挡墙、草皮护坡等施工项目。
对本工程开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和工程施工的各项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理,协助业主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等级评定、完工结算以及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
第三章、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内容:为施工阶段“三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1、采购方面
(1)协助招标人进行采购招标工作。
(2)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设备监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设备(监造合同另行议定) 。
(4)协助或代表发包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5)其他相关业务。
2、施工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施工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
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施工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招标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以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8)工程投资控制:协助招标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渡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招标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发包人。
(13)其他相关工作。
2、 设计方面
(1)、协助发包人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图协议;
(2)、管理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人按合同和协议的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4)、代表发包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施工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向发包人报告;
(6)、组织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发包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施工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第四章、监理工作目标
本工程的监理是施工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目标控制。在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实现:
1、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承包合同要求标准;
2、工期控制目标:按照工程节点目标,控制工程施工如期竣工;
3、投资控制目标:进行合格工程数量计量审核签证、工程投资得到有效控制;
4、严格按合同管理;
5、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督促施工安全措施到位,确保工程范围内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争创文明工地。
第五章、监理工作依据
1、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正式的土建、机电设备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及制作安装等合同。
2、经发包方批准或由发包方授权批准的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说明、技术要求及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件及其后的修订条件或补充协议。
3、国家、部门、地方等制定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地方部门制定的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技术要求;
4、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施工阶段的监理内容为依据,实行单元工程为基础,以工序控制为环节,承建单位与监理部监控两级质量控制;
5、业主与工程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
6、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说明及设计变更通知等设计文件;
7、施工单位编制的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计划;
8、与本工程有关会议文件等。
第六章、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和岗位职责
一、监理组织机构形式和人员组成:
组建“福建省利水工程监理咨询中心泉州市山美灌区高干渠节水改造工程监理部”,由林彬琳任项目总监、朱望旭任副总监,委派6名现场监理员进驻现场,负责施工现场监理具体工作。
监理机构设置图 图1
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一)正、副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是本单位派驻工地现场的最高行政、技术管理负责人,代表单位全面开展工程监理业务。
2、 副总监理工程师委托分工负责某一部门工作,并协助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管理工作。在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工地时,行使总监理工程师之职责。
3、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4、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5、 参加业主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定期向业主汇报监理工作情况;
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 组织讨论和研究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对设计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审查意见,并报业主批复;
8、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9、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停工令、工程竣工报验单;
10、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11、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12、 主持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
13、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
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4、
15、
延期。
16、 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目进行质量检查,主持或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相应的质检及验收报告。
(二) 工程部(土建)职责
1、 工程部负责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工程部主任受总监理工程
师委托,行使本部所辖工程的监理领导工作;
2、 负责处理工程中的有关重大技术问题,并组织编写相关的监
理细则;
3、 审查单位、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检查开工条件,签署起算
工期的意见;审查并签署施工单位提交的季、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方案等;
4、 组织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处理,负责现场重点施工部
位的安全,防火的检查监督;
5、 负责现场施工各种工种、工序间的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顺利
进行施工;主持定期、不定期的协调会议;
6、 认真审阅设计文件、图纸和组织设计交底工作;
7、 组织单元、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及签证工作;
8、 负责审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向综合部提供工程
结算依据。会同合同部核签工程进度,质量等级的签证工作。
9、 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报告、图纸和有关资料,并签
署审查意见。
10、
11、
12、 参与索赔事件的处理,提供有说服力的依据; 督促本部门监理人员写好详尽的监理日记,并予以核查; 编写本部负责的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及时向总监汇报本部
门的工作;
(三) 工程部(机电金属结构)职责
1、机电金属部负责本工程的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及机电、电气设
备安装的监理工作。机电金属监理工程师受总监理工程师委托,负责本部的组织领导工作,编写本部监理实施细则;
2、参与并协助业主搞好机电、电气设备安装,金属结构的制作、安装的评标工作,参与合同文件的审查和合同的谈判工作;
3、负责审阅机电、电气设备、金属结构的设计文件、图纸、组织
设计交底工作;
4、负责机电电气设备、金属结构安装中安装单位提交的施工计划、技术措施的审查工作,并负责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问题进行组织讨论;
5、负责机电电气设备在本工程交接地点的开箱验收及交接工作;
6、审查安装单位报送的安装工作量完成情况的统计报表,组织安
装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7、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报告,负责编写机电、电气设备、金
属结构安装监理工作总结及资料归档工作。
(四) 合同部职责
1、合同部负责本工程所有合同的管理及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工
作。合同部主任受总监理工程师委托组织领导合同部的工作,并负责本部监理细则的编写工作;
2、配合总监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
3、参与业主进行主要机电设备、金属结构、村料及施工设备 的国内采购招标工作;
4、熟悉并掌握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及监理合同文件,准确
运用合同文件解决和处理本工程有关合同方面的事宜;
5、负责本工程年、季进度控制,检查施工单位工程进度完成情
况,并将实际完成情况及时报告总监和业主;
6、负责工程投资控制,协助业主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各年度资
金调配计划;
7、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月、季、年付款计划及月工程结算
清单,根据工程部认可的工程量及质量情况,审核签发付款凭证,经总监核定,报告业主批准;
8、负责审核新增项目的补充合同单价,做好材料价差和费用补差
的审核工作,严格控制施工单位提出合同外的各种费用的支付要求;
9、负责编写工程变更、索赔等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总
监签字后报业主。
a) 综合部职责
1、 综合部是本监理机构的综合部门,主要负责行政及信息管
理工作。综合部主任受总监理工程师委托,组织领导本部门的日常工作;
2、 负责监理机构内部财务管理、物资管理,并制定管理办法;
3、 负责监理机构内部的文秘工作及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
4、 负责内部人员的考勤汇总及后勤服务,负责有关业务往来的接待工作;
5、 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法规,制定工程竣工档案实施大纲,并报业主批准后实施;
6、 完成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a)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 负责审查承包方提交的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资质审查及质量报告等,对施工现场进行进度、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对施工事故和质量缺陷,按规定要求提出处理意见;
2、 认真熟悉并掌握合同文件,准确运用合同,处理有关合同方面的有关事宜;
3、 认真阅读并熟悉合同项目的设计图纸、文件,熟悉设计内容,领会设计意图,负责与设计人员讨论设计修改问题,并在施工中进行监理指导工作;
4、 负责并组织基础开挖检查验收,各种中间检查验收,隐蔽工程覆盖前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签署各种检查验收资料及工程检验认可书;
5、 审查核实承包方报送的工程计量申报表,严格把好计量关;
6、 签署合同项目内的监理通知,不合格工程要求返工通知及工地指示等,负责编写合同项目的有关工程变更、单价调整及索赔
等调查报告,向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处理意见;
7、 在实际监理工作中,负责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解释和合同争端调解,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施工各方关系协调,合同纠纷的处理等;
8、 主持编写合同项目的监理日记、健全监理大事记录、项目进展记录、专业技术记录和现场监理记录等制度,定期对监理记录进行整编并向业主单位反馈;
9、 参加监理方与发包方、承包方、设计方的生产协调会议,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该工程的工程进度及出现的质量问题
10、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严格实行“工序控制”和“过程控制”的标准化、量值化质量管理;
11、 审查承包方报送的竣工图纸、验收及竣工决算资料,负责编制由监理方承担的工程内业验收资料;
12、 为了发挥监理部的整体素质和节省监理费用开支,监理部下属的工程部主任和合同部主任、综合部主任,由同标段监理兼任并协助总监、副总监作好行政、后勤服务、内务等项工作;作好施工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难题处理、质量事故处理、工程进度、施工质量等项事宜;合同部主任协助监理部总监、副总监负责处理合同管理、索赔、工程变更等事宜;
13、 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委派的其他工作。
b) 项目监理工程师职责
1、 审查和控制项目工程进度和质量,想方设法地促进工程顺利进展,保持保量的完成任务;
2、 审查材料、工艺、试件的试验成果,对质量缺陷按有关规范要求提出处理意见;
3、 组织基础验收和中间验收工作;
4、 审查核定施工单位上报的月度工程量;
5、 经常巡视各工作面,现场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签署现场通知书;
6、 编制审定各工序的施工记录表格,审阅监理人员的监理日记,检查督促监理人员的工作,认真填写自己的监理日记;
7、 对分管项目中出现的索赔及变更,负责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8、 参加与施工单位间的协调会议,随时向主任、总监汇报工作情况;
9、 熟悉分管项目的工程图纸和文件,检查指导现场施工,把好工程质量关;
10、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c) 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 地质监理工程师
(1)、收集并掌握各工程部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原始资料,及时掌握各工程部位开挖过程中地质情况的变化,并予以记录;
(2)、审阅设计单位地质人员的地质素描,若有不同意见,可提出来商讨进行解决;
(3)、根据施工中的地质情况,协助项目监理工程师及时作出分析判断,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
(4)、参加重要部位的基础验收工作,参加石料质量的监定工作;
(5)、参加有关地质及岩土力学方面的会议;
(6)、协助项目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2、 测量监理工程师
(1)、检查施工三角控制网和测量基准点的有关资料;
(2)、掌握测量标准和规范,审查施工单位的测量方法和测量成果;
(3)、协助项目监理工程师做好质量检查和进度控制工作;
(4)、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量认真复查;
(5)、保管并校正使用的测量仪器。
3、 试验监理工程师
(1)、监理工程现场试验的全部工作;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和试验工作,审查其试验成果,对成果若有怀疑,可责成施工单位重做或亲自试验;
(3)、掌握试验标准和规范,指导各种试验工作;
(4)、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原材料(钢筋、水泥、骨料、外加剂等)进行质量鉴定:若专业性强,现场试验室无法试验鉴定时,应协助办理外委鉴定事宜;
(5)、收集保存施工单位现场试验的各项成果资料,协助项目监理工程师做好质量控制工作;
(6)、指导各部监理人员学习一些简单的测试业务,以利控制施工质量;
(7)、协助项目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方案。
4、 机电监理工程师
(1)、审查批准安装单位报送的有关机电金属结构设备、调试计划及其施工措施;审查安装单位的工程自检报告、安装试验记录,并签署复核意见;
(2)、准确运用合同解决和处理本专业有关合同方面的事宜;
(3)、负责有关本专业的变更、索赔事项的调查,并向总监提出处理意见;
(4)、指导监理员的工作,认真填写监理日记,及时发现并提出本专业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5)、审查安装单位报送的设备启动试运行程序,报总监和业主批准。参加业主组织的启动试运转工作,并对启动状况做出评价;
(6)、认真编写本专业监理总结报告。
(九)、监理员职责
1、监督、检查分管工程项目的全部作业情况,包括人员投入、设备投入及完好率、材料消耗、工程进度、施工安全等情况。了解施工方法有无不妥,是否对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产生不良影响,以及有无停工、窝工现象等。并对上述内容做好详尽记录;
2、经常赴现场督促检查工程施工及工程质量情况。对现场发现问题而自己又无把握解决时,要及时向项目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加并负责分管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4、根据地质实际情况,检查施工单位与地质有关的工程措施;
5、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月工程量进行初步审查,并向项目监理工程师报告审查结果;
6、对施工、安装单位呈报的有关索赔问题,进行调查、审查,提出详细的核实材料;
7、 熟悉各种合同文件、图纸及技术规范,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灵活运用;
8、 参加有关安全、协调、技术交底会议,并做好记录;
9、 做好监理日记向项目监理工程师提供每周、每月的工程施工素
材,编写每月监理工作小结。
第七章、监理工作程序
从监理工作开始到工程竣工、竣工资料的整理和建成项目的移交,工作的程序可以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流程图》来表示。
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流程图 图2
第八章、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本监理部坚持以“安全生产为基础,工程工期为重点,施工质量作保证”的方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协调进度、质量、变更与合同支付的关系,促使施工合同控制目标由矛盾向统一转化,促使合同目标得到更优实现。
第一节 进度控制
1、进度控制原则
(1)根据项目法人与承包方正式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工期作为进度控制的总目标。
(2)承包方根据工程施工合同工期总目标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3)经总监审核批准的承包方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季/月实施计划。
2、进度控制程序
(1)在施工合同签定后7天内,承包方应将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总体布置和施工总进度计划)报监理机构批准。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作为本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
(2)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应尽快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一式三份工程开工申请单,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承包方开工条件检查后,可作为“同意开工”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完善开工准备的决定。如果同意开工,总监理工程师在开工申请书上签字,送发包方一份,退还承包方一份,监理部留存一份。
(3)承包方在提交开工申请的同时,应同时提交进场设备报验单以及承包方施工管理机构和人员组成。
(4)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开工前15天,承包方应向监理部提一式三份开工申请单,同时报送能详细说明该工程准备工作的图纸和文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能开工。
(5)承包方必须在每月28日前,向监理部报送当月进度施工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
a .合同项目范围内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包括临时工程)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
b .主要物质材料的实际进货、消耗和储存情况;
c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情况,以及现有施工机械设备维护和使用情况;
d .现场施工人员的数量;
e .已完成工程的形象进度;
f .水文气象等资料;
g .意外事故,如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停工及复工情况;
h .其他必须申报或说明的事项。
3、进度控制措施
(1)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资质、业务水平是否适应工程的需要,并提出审查意见。
(2)协助项目法人制订工程总进度计划,并根据批准的总进度计划,制定单项和分部工程的季度、月进度计划,并报发包方(业主)批准。
(3)进行合同项目的计划编制(横道图和网络图),并进行计划与实际进度对比,资料供应分析、进度预测和进度计划修正。
(4)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承包方按照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施工
进度计划,合理安排资源投入,进行安全生产、均衡生产、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5)由于某种原因,致使施工进度计划在执行中必须实质性修改,承包方应提出修改的详细说明,并须在修改计划实施前14天之前提出修改的进度计划,报送监理部批准。必要时,监理部在得到发包方同意的情况下,按照施工承包合同向承包方提出要求修改计划的指示,由承包方调整实施进度计划,报监理部批准。
(6)由于承建单位的责任和原因,施工进度发生严重拖延,致使工程进展可能影响到合同工期目标的按期实现,监理部应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发出要求承包方提出赶工措施的通知。承包方提出的赶工措施必须得到监理方同意后实施。
(7)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导致影响工程质量或安全而需要暂停施工的情况下,监理部应通知发包方,得到发包方同意后,发出工程暂停施工指令。在紧急情况下,监理部不得不立即暂停施工指令而不能立即得到发包方的同意,监理部应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后尽快通知发包方。在停工影响因素排除后,应及时发出复工指示。
(8)监理部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发包方(业主)报告施工进展情况。
(9)对承包单位提前完成计划,并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建议项目法人予以适当奖励。
(10)因承包单位主观原因造成工期拖后,应建议发包方(即项目法人)予以适当罚款。
(11)施工进度控制流程见图3。(附后)
干扰因素 施工进展控制流程图 图3
施工过程主要采用节点时间控制。
第二节 投资控制
1、投资控制的原则
(1)根据发包方(项目法人)和承包方正式签定的工程施工合同
中所列的工程总价款,作为投资控制的总目标;
(2)根据发包方(项目法人)和承包方正式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所列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审核付款签认;
(3)根据发包方和承包方正式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所列的工程款结算方式进行竣工结算。
2、投资控制的内容
(1) 核实工程量,进度实物量签认;
(2) 按合同签认支付申请;
(3) 进行工程变更定价。
3、投资控制程序
(1)每月25日为承包方报送工程计量申报表和工程进度付款申报表的时间。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方法,按期(结算期:上月26日到本25日)对已完成合同内的质量合格的(经监理部委托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的)工程量进行准确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部提交的工程量期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包括已完成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计日工和合同外工程量。
(3)现场监理工程师对承包方报送的工程量期报表进行审核时,承包方应派员协助监理部人员共同复核。标段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原始测量资料和计算资料或要求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算,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4)承包方报送的工程进度付款申报表应包括:
a.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及应付的金额;
b .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外的工程量和单价,以及应付单价;
c .根据合同规定承包方有权得到的金额;
d .应由发包方扣留的保留金金额;
e .应由发包方扣回的预付款金额。
(5)收到承包方报送的工程量计量申报表和工程进度付款申报表后14天内,标段监理工程师对承包方申报的工程量和单价进行审核,无异议后签认,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月进度付款证书报业主发包方批准。
(6)发包方收到监理部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予以审查批准,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比例支付给承包方。
(7)承包方在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28天内,向监理部提交一份完工付款申请单。监理部在收到承包方提交的完工申请后28天内,完成复核工作,经与承包方协商修改后在完工付款申请上签字,并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发包方审批。
发包方在收到上述付款证书42天内审签支付。
(8)承包方在保修责任期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28天内,按监理部批准格式向监理部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监理部收到最终付款申请单后14天内出具最终付款证书提交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审查监理部提交最终付款证书,并在收到证书42天内支付给承包方。
4、控制措施
(1)深入研究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行资料,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方案优化工作,为项目法人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
(2)严格审核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以价值工程理论为指导,就变更方案的可行性,经济性等方面充分论证后,为项目法人提供合理化建议;
(3)随时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地质、气象、水文、施工环境等情况,尽量减少风险干扰造成的损失;
(4)严格执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程序;
(5)加强投资信息管理、定期进行投资分析。
5、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工作流程
本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涉及面广,涉及人员多,与投资控制有关的工作也千头万绪,为了使各方更好的配合,特编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工作流程图如图4所示。(附后)
第三节 质量控制
1、施工质量控制原则
(1)监理部应当依照国家、行业、地方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2)工程质量是整个监理工作的核心,在监理工作中,应实行以分项工程为基础,以工序控制为环节,承建单位自控与监控两级质量控制,并且使所建工程的质量,必须实行政府监督管理。
(3)坚持“严格要求、一丝不苟、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则。
(4) 遵循“预防为主、动态管理、跟踪监控”的监理原则,实现
工程质量总目标。
2、质量控制程序
施工质量控制程序
(1)承包方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应向监理部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和质检人员的资质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跟踪档案,报监理部批准。
对于质检机构的设备、专职质检人员的配备及质检负责人的委任等书面报告,应在报送开工申请单的同时报监理部批准。
承包方工地试验室建设计划,除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予以说明外,应专门提交关于建立工地试验室的详细报告。
(2)监理部组织审批承包方提交的质量保证体系。
(3)承包方项目经理应在报送单项工程开工申请单之前,指派一名该单项工程的施工现场经理,负责该合同项目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并与监理部的监理工程师保持经常联系。这一委任要以书面形式报送监理部,也应征得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承包方若要更换该施工现场经理时,也应以书面形式征得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承包方的施工现场经理应在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委任后的7天内,向监理部报送《施工人员质量手册》和《施工人员安全规程,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手册》,以征得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施工现场经理应保证上述两个守则在施工人员中贯彻落实。施工现场经理应指派一名现场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4)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后,承包方应向监理部报送详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措施,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才能开工。对于特殊部位或采用特殊工艺的单项工程,承包方对其施工措施,必须进行专题研究的论证,
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5)承包方应严格按国家规范对进场的材料、半成品等进行检查验收,按批将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和工地试验室复验结果,报监理部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
(6)基础开挖验收必须在承包方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单,向监理部提交验收申请。现场监理工程师在收到验收资料后,首先根据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核对和审查,然后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内赴现场进行复验检查。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决定检查合格与否。并签署工程检验认可书。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方的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后,必须通知监理部进行验收。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牵头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和质量监督站等,按约定时间赴现场验收。确认质量符合技术条款要求后,监理、设计、质量监督及施工单位,应分别在隐蔽工程验收签证上签字。
(7)单位工程完工,承包方应对已建的单位工程组织全面自检。自检合格,填定“竣工报验单”编写竣工报告,绘制竣工图,并附自检资料(全部分项工程的三检表,质检评定表,工程检验认可书,该单位工程的施工日志及该单位工程竣工测量和检验资料等),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方的有关人员组织标段监理工程师和有关监理人员认真审查竣工图、竣工报告和自检资料,并到现场进行复检,若确认该单位工程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向承包方提出需进一步完成的工作意见。若确认该单位工程已具备竣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应就此事报告发包方,提请发包方组织该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验收后由总监理师签署该单位工程的“竣工证书”。
(8)承包方基本上完成了本合同规定的主体工程任务后,应全面进行自检质量合格,由项目经理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附以全部验收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部全体监理人员对验收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工程进行全面复检。复检不合格,总监理工程师应向项目经理提出具体的需进一步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复检合格,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及时提请发包方组织竣工验收。
验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颁发“竣工证书”。
由发包方或发包方授权总监理工程师签署颁发“工程移交证书”。“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监理部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日期就是保修责任期的开始。
(9)保修责任期满,承包方已完成列入保修期继续施工的尾工工程项目和缺陷修复工作,经监理部检验合格,监理部征得发包方同意,由发包方或授权总监理工程师签署颁发“保修责任终止书”给承包方。
3、质量控制措施
(1)一条原则
工程质量控制是整个监理工作的核心,与进度计划和工程计量相互制约,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方按合同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施工,是监理工作的原则。
(2)三个阶段
a .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承包方配备人力、材料、机械设备是否合理,审查拟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原材料的检验与审批。
b .施工阶段:旁站、巡视、平行检查相结合。检查承包方工艺是否按
规范和经审批的方案进行,并对施工过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抽查。
c .成品验收阶段:通过检验和验评该分项或分部工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
(3)四项控制
旁站:施工过程中对重点的项目和部位实施旁站,检查施工程中材料及混合料与批准的是否符合;检查承包方是否按批准的方案,技术规范施工。
测量:监理工程师对完成的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修,无法进行的要求返工。
试验:对各种材料,混合料配比、砼、砂、浆等级配,监理工程师可以随机抽样,试验钢材焊接等,承包方要提供条件。
指令性文件:承包方与监理部的工作联系,必须以文为准,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和文字对承包方进行质量控制。用以指出施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提请承包方加以重视和整改。
(4)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首先停止继续施工,责令承包方分析原因。随后根据事故的不同情况、不同性质、不同程度提出处理办法,并写出书面报告。监理部根据水利部、福建省水利厅有关监理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参加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由于事故处理而发生的增加的工程费用,根据合同条款由责任方全部承担。处理方应当按部颁的规定条文执行。
(5)原材料、构配件、设备、钢筋、砼、模板等的预控。
4、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工作流程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工程师有责任和义
务对施工生产进行全过程、全面的质量监督检查与控制,根据上述的质量控制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的整个质量控制系统所涉及的内容。现给出监理与承包方在施工阶段对质量控制的工作流程图。如图5所示。(附后)
第四节 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
建设监理工作的开展是以施工合同为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和监理单位,通过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来确立三者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其合同结构框如图6。
合同结构图 图6
(2)合同管理制度
a .向有关单位索取合同副本,了解合同内容,以便进行合同的跟踪管理,包括合同各方面执行情况检查(诸如合同执行过程中进度、质
量、投资控制)、设计方(非设计方)提出的设计变更操作执行情况、索赔、风险担保、违约处理等),向有关单位及时准确地反映合同信息;
b .审核工程设计变更和核定承包方申报的实物工程量;
c .督促承包方落实工程阶段计划,根据工程阶段计划进行实际值与计划值的比较,分析提出意见,并准确及时地提出合同执行情况的有关资料;
d .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并准确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e .本合同的执行情况每月在监理月报中反映。
(3)合同执行措施
a .弄清合同中每一项内容,明确各方面的责、权、利,正确处理三方关系;
b .用书面指示或文件代替口头指示;
c .考虑问题要灵活,管理工作要做到其他工作前面,如需某项资料应提前发出索取信函;
d .工程中细节的文件资料包括:信件、会议记录、建设单位(发包方)的规定、指示,总监决定,施工单位的请示报告,监理的指令,记录,信函以及各种报表资料等,有关方一旦发生争执,监理工程师以此作为调解问题的依据。
e .对合同中的词意表达“含混”字句及时提出正确解释。
2、合同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为设计优化、设计问题的处理、以及施工条件(诸如地形、地质条件)变化等原因,发包方、设计方、承包方及监理方都可以提出合同变更的要求。
(2)合同变更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均应征得发包方的批准,按规定管理程序通过监理部下达变更指令实施。
(3)合同变更的要求或建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变更的原因和依据;
b .变更的内容和范围;
c .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及减少,以及合同工期的延长或提前; d .变更导致工程质量的变化是否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e .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增加或减少;
f .为变更方案审查所必须提交的附图和计算资料。
(4)合同变更在得到发包方批准后,应由监理部就变更方案要求承包方报价,发包方(或发包方授权监理部)对承包方提出的报价进行审查,评价。其原则如下:
a .原合同工程量报价单有项目和单价的,如果工程量变化在15%以内,只要原合同中的报价是合理的,应作为估价的基础。
b .在原合同报价中没有合适的对应价时,监理部应对承包方提出的报价按照概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审核后,报发包方审批。当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变更价格有争议时,由监理方协商解决。
(5)设计变更程序
a .发包方(业主)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程序,见下图7。
1、监理工程师审核变更,洽商是否符合施工验收规范及设计变更要求。
2、无论来自哪一方面的变更,均需监理工程师签发变更令。
3、 大的变更(指原设计方案或增加投资)要报经业主批准。
设计变更程序框图 图7
3、索赔管理
合同索赔包括承包方向发包方(业主)索赔(简称:施工索赔)和发包方(业主)向承包方索赔(简称:反索赔),是工程施工合同赋于双方的权利,是惩罚违约行为,促使施工合同得到切实履行的合同手段,也是合同双方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的一个有效促进。
(1)监理工程的索赔控制措施
a .熟悉合同文件,经常进行合同实施情况的分析和研究,及早发现索赔隐患,争取预防措施,以避免或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b .全面掌握施工现场情况
c .做好监理日志及其他同期记录资料的管理,监督承包方做好试验记录,施工日志等资料管理。
d .当索赔事件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事件影响的扩大。 e .认真组织索赔事件调查,严格审查索赔报告,公正处理索赔案例。
(2)索赔程序
a .承包方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在第一次出现引起索赔事件28天内,将索赔意图申报监理部并抄送发包方。
b .监理部在接到承包方的索赔申请后,应及时建立索赔档案,并存入信息库。
c .监理部在审定承包方提出的索赔事件的基础上,审定其索赔权力,对认为不合理的索赔应给予书面否决。
d .承包方在递交索赔申请的28天内,应向监理部提交索赔报告,其内容至少应包括:基本事实,索赔依据,索赔要求(费用和工期),计算方法,证据材料等。
e .监理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索赔报告进行评价,如索赔事实依据是否正确,可信,计算方法与结果是否正确,证据材料是否充分,可信和被正确的引用等。
f .监理部对索赔报告的评价意见应及时抄报发包方(业主)。如发包方同意,则在中间付款中给以承包方支付;如果双方有争议,监理方可以组织协商解决。
g .当发包方和承包方意见不一致且协商不一致时,由监理提出决定意见。如果双方接受监理决定,则可执行;如果一方不同意接受,可邀请中间方协调和(或)提交仲裁或诉讼。
4、违约处理
(1)督促发包方和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减少或避免违约事件的发生。
(2)对于发生的违约事件,监理方应严守合同,在深入调查清楚违约事件的基础上,公正处理各种违约事件。
5、合同争议
(1)努力及早发现有可能引起发包和承包方双方争议的潜在因素,采取合理措施,以避免合同争议的发生。
(2)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出现的争议,监理部本着:搞清事实、互相沟通、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努力使双方协同一致,达成协议。
6、风险防范
(1)随时掌握施工现场 的人员,设备,材料,交通,施工工艺,气象,水文,地质以及其它可能的工程风险因素,及早采取预防措施,尽量避免由于风险造成的损失。本工程位于福建沿海,尤其对每年7-9月份的台暴雨发生频繁季节,更应对所建工程采取多种风险防范措施。
(2)当风险发生后,监理部应及时采取措施,调动现场包括承包方在内的一切人员和设备力量进行抢险救灾。
(3)对于由于风险原因给承包方劳动量增加,费用增加和工期影响以及发包方损失,监理部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确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损失。
第五节 信息管理
为了促进工程承建合同的全面履行,进一步促进工程信息传递,反馈,处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数据化,提高监理工程师自身的素质和管理水平,监理部应同样重视整个工程建设的信息管理工作。
1、信息管理制度
(1)信息管理人员守则
a .信息管理人员对于文件的收发和归档应及时、准确,严格履行登记、建档、归档制度。
b .监理部有关人员应及时提交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以及监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通知、指令、信息文件、会议记要、技术资料、图纸等资料、履行文档管理的登记 ,归档手续 ,不得随意拖延,甚至丢失。 c .监理部所有成员(其他单位的人员也不排除在外)查阅资料必须严格履行借阅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
d .监理部所有的成员不得随意将资料借阅他人,对“密级”资料要严守机密。
e .监理部内务人员应熟悉信息编码记录,便于查找,给各项监理工作提供方便。
(2)文件传送与处理程序
a .收文程序
(a )凡外来文件均应由监理信息管理员(内务)统一编号,进行收文登记。按照文件密级及时限要求,及时填写处理单,连同文件一并交总监理工程师阅批。
(b )信息管理员(内务)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批示意见,将文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文件办理时限应按照合同及有关细则、办法、条例的规定期限办理完毕,并编号登记,复制和存档。
b .发文程序
(a )凡由监理部名义发出的文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签发。
(b )办公室对发文进行复制、编号登记 ,并对有密级及时限要求的文件标注后发送,并收回发文回执。
c .会议记要
(a )在每次由监理部(或标段监理工程师)主持的生产协调会议或其他会议前,监理部(或标段监理工程师)应提前写好会议议程。
(b )在每次会议后,凡由监理部(或标段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的会议应及时整理会议记要,其他单位主持召开的会议,由其主持者负责(或委托他人)整理会议记要,监理部应及时复制 ,并登记归档管理。
d .文件的归档
(a )凡已办理完毕的来文及由监理部发送的文件,均由办公室内务回收,分类,编号,进行归档管理。
(b )凡有保密要求的文件,必须按“保密法”有关规定归档保管。
2、信息管理系统
(1)文件分类
a .发包方指示:指发包方或其下属业务部门签发、下达,批转与本监理合同,工程建设合同内容有关的规定、通知、通报、纪要、简报、
批复、批转以及与此有关的各种文件、密件等。
b .设计文件:指经发包方或下属业务部门签发下达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及相应的变更通知,或按合同规定可由监理工程师签署的修改通知等文件。
c .施工文件:指承包方根据工程承包合同规定和监理文件规定所报送发包方和监理部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工程项目开工(仓)申请、工程检测试验报告、施工质量管理跟踪档案,工程支付申请报表,工程问题请示以及工程实施、竣工、维护等活动有关的各种图纸、文件、报告、图片和原始记录,报表、材料与资料。
d .监理文件:指监理部在发包方授权和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内进行监理工作所编制发布的文件,以及有关工程建设活动的规定、通知、通报、签证、批复、简报等。
(2)信息编码系统
根据工程施工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文件分类、日期等。建立信息编码系统。实现计算机文件归档,查询管理。
(3)使用 Excel 等信息管理软件,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
(4)要求承包方建立完善的施工质量跟踪档案(ETF ),及时记录施工过程的质量保证和管理活动。监理部对承包方的这些活动提出意见,承包方应针对这些意见及时答复。
(5)会议制度
每周开一次会议,由发包方主持或授权监理部主持,在指挥部会议室召开由业主(发包方)、监理、设计、承包方四方参加的生产协调会。
会议由四方签字生效。必要时生产协调会可请设代和质量监督单位参加。
总监理工程师认为需要时,可提请业主召开临时生产协调会。解决施工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第六节 协调
1、协调的原则
(1)坚持国家利益和工程项目建设大局,以全面实现项目建设目标协调工作的出发点。
(2)实事求是,平等协商。
(3)公正合理,兼顾合同双方的利益。
(4)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融洽各方关系。
2、协调内容
(1)及时发现与解决工程施工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变更和合同支付之间的矛盾。
(2)通过协调,加强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沟通,理解,配合和支持。为工程施工创造更为良好的外部条件和环境。
(3)平衡调整资源供给。
(4)协调由设计变更引起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案的调整。
4、 协调的程序(见下图8)
协调工作流程图 图8
第七节、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1、监督承包方建立完善的安全文明组织体系
1)监理单位要对承包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设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技术人员的配备,安全监测设备仪器的配置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体系的建立进行审核和确认。
2)审查批准承包方按照承建工程特点编制的工程施工安全规程和文明施工守则。
3)做好安全施工的组织协调,解决相邻工程项目的施工干扰,排
除不安全因素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4)对承包方职工上岗前的安全文明施工和考核进行审查,尤其是爆破人员的考核审查,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监理部至少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落实有关文明施工的活动,并参加承包方定期举行的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检查。
6)督促承包方开展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协助制订《安全生产奖励条例》,以促进安全生产和提高工效。
7)组织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承包方对安全事故的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发包方单位报告。
8)定期向发包方单位报告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并按规定编制监理工程的安全统计报表和文明施工总结报告。
2、施工过程中对承包方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
1)现场监督承包方按照监理部同意的施工安全规程和文明守则进行施工。
2)随时对施工现场的总体布置、人员、设备、工艺、水电、交通以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要求承包方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预防不安全因素。
3)监督承包方文明施工,对有可能对环境保护、相邻单位生活、生产造成干扰的施工组织和生活区安排,应及时要求承包方采取措施;对严重或故意违反文明施工要求的承包方人员,要严格监督承包方,按文明施工守则处理,必要时,可要求承包方更换工作人员。
4)督促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规定设置必要的防汛物资器材,按合同技术规范的规范规定,从发包方或附近水文气象部门索要汛情
(降雨)等项资料,各方配合作好汛情预测预报工作。
3、审查承包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报告
1)监理部审查施工承包方的旬报、月报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并进行调查、分析、核实后向发包方报告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2)安全事故报告: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凡发生重伤以上的人身事故或损失5万元以上机械设备事故,坍塌、水火及意外灾害等,均应在三天内,专题报告监理部。
3)监理部接到承包方的安全事故报告后要及时组织现场调查、事故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今后防范措施,并报业主发包方。
第九章、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遵守国家和地区政府法令、法规。遵守各项监理工作制度,服从监理机构的领导和管理。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公正廉洁,以良好的职业道德热情地为工程建设服务。
2、坚持科学、求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努力钻研业务。熟悉施工合同条件;熟悉设计文件;熟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熟悉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工作文件;熟悉施工环境和条件。正确运用权限,促使业务工作能力和监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3、努力加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协作,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和掌握工程施工第一手资料;实行旁站监理的,应认真履行旁站监理职责。在授权范围内公正科学地运用自己的职责和技能,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4、监理人员无权自行变更和修改设计。发现设计有误或因施工条
件变化设计必须作修改时,应立即向总监代表和业主报告,以便及时与建设单位及设计代表会协商后作出处理。
5、处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争议时,要始终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协调解决。在监理实施过程中,不得向施工单位随意泄露有关工程合同商务,技术经济的秘密,不得泄漏建设单位申明的秘密,也不得泄漏设计、施工单位提供并申明的技术经济秘密。
6、监理人员请假、出差、离岗,应向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并安排好工作交接后可离岗,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请假、出差、离岗应向监理部工程处备案、向业主说明并妥善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岗。
7、虚心听取建设单位意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监理工作人员在工程监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明显推进了合同工期、工程质量或取得了明显经济效益,监理部将给予表彰与奖励。
8、监理人员不得参与可能与监理合同规定的与建设单位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不得在施工、监造及物资供应等单位兼职;不得向施工单位介绍分包队伍;不得接受施工单位馈赠礼品;更不得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或进行其他有损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声誉的活动。监理工作人员违反监理工作制度或因其它不当行为造成监理组声誉不良影响,监理部将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退岗,直至报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投资控制操作程序框图 图4
注:政策性调差指工、料、机、运等费用按有关规定和合同价范围决定是否调差及调差计算方法,监理应进行审查或提出处理意见。
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 图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