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推理在具体案例中的应用
实质推理在具体案例中的应用
【摘要】实质推理是相对于形式推理的一种法律推理方法,是当法律或事实前提出现漏洞,或存在争议的时候,通过法官使用价值判断、社会公平正义进行案件的判决。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本文以泸州遗赠案为切入点,介绍了实质推理在法律适用中的具体运用,阐述了实质推理在疑难案件中的适用原则,分析了实质推理的核心要素,即社会利益的衡量。
【关键词】实质推理;冲突;利益衡量
一、引言
案情简介:四川省泸州市一夫妇,丈夫黄某和妻子蒋某结婚几年后,妻子蒋某一直没有生育,为了延续血脉,他们不得不抱养一个儿子,但这一直是丈夫黄某心中的一个阴影。随后黄某与比自己年龄小22岁的张某认识并与第二年二人开始同居。妻子蒋某发现后,多次劝告无果。同居一年后,黄某与张某公然以“夫妻”名义生活。几年后,黄某到医院检查出自己已到癌症晚期,在黄某即将离开人世的这段日子里,张某一直也以妻子的身份在病床前照顾黄某。黄某在2001年4月18日立下遗嘱,将自己4万元财产赠送给“朋友”张某,自己死后骨灰由张某负责安葬。之后黄某又这份遗嘱在泸州市纳溪区公证处进行了公证。但是黄某去世后,妻子蒋某并没有按照遗嘱把黄某的4万块钱给张某。
于是张某一纸诉状将蒋某告到纳溪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蒋某按照遗嘱履行。10月11日,纳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为黄某的遗嘱虽然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也符合《继承法》的规定,但这种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中的相关规定。①据此法院驳回了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在查清本案事实后,也以相同的理由当庭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在规范民事活动时有个基本的准则,即法无禁止皆可为,本案中黄某有权将自己的财产赠送给“朋友”张某,此行为也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但是此案件是在一个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发生的,人们并不会认为黄某是基于一个“朋友”的身份而赠送给张某财产的,也更不会认可张某的朋友身份。此案本是虽是非常普通的民事法律纠纷,但由于网络媒体的传播,加之公众道德情绪的推动,却在全国范围内引起较为激烈的争论。一时间,一个小小的遗赠纠纷案竟沸沸扬扬,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二、实质推理的概述
(一)实质推理的定义
实质推理是建立在利益衡量基础上的推理,实质推理是立法者制定的法律规范的价值理由而进行的推理,它不是从固定的范畴出发进行的推理,而是一种对各种价值、利益、政策进行综合平衡和选择的推理。实质推理的重要作用在于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