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03-21
xx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基金制度建设,规范基金信息披露工作,特制定稳基金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三条 信息披露内容基金信息披露实行定期披露、临时披露。其中定期披露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治理信息、管理信息、项目信息、财务信息、募集信息、重大事件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等。临时披露的信息包括:项目动态信息、突发事件信息、重大事件及重大人事变动公告、临时财务信息等。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时间和形式
第四条 披露时间。
定期信息以半年为披露时间节点,临时信息随时披露。
第五条 主要形式。
以邮件形式发至各基金合伙人。管理人留存纸质文件备案。
第六条 信息披露流程基金经理拟定报告公司董事上核查、签字基金经理发送报告。
第三章 信息披露格式
第七条 日常信息(word文档)
第八条 财务信息(excel表格)
第九条
(一)充分认识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要性。公信力是基金的生命力,信息披露工作是公信力建设的根本举措。要把信息披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二)明确责任,要按照层级负责和谁经办谁落实的原则,责任到人。对外披露信息时,提供信息要及时、准确、详实。对披露信息不及时、不准确,受到合伙人质疑的,将追究直接落实人的责任。
(三)加强对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的总结。要在信息披露工作中,不断进
行总结和补充,逐渐形成带规律性和比较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推动基金信息披露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同时,信息披露工作情况将纳入基金经理工作年终考核中,奖优罚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xx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 2015年12月20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