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船舶专项防台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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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时间:2007年3月18日
中交四航局嵩屿二期
B标段项目经理部 应急预案
嵩屿二期项目部船舶防台应急预案
1 概述
根据上级的指示和要求,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落实制订防台总体计划、船舶防台对策措施,以确保本项目部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特制订《船舶防台应急预案》。
2项目部防台目标
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船损机损事故。
3船舶防台锚地
项目部所有船舶暂定厦门湾石湖山锚地(E:118°04′500″,N:24°31′800″)防台避风。
4联系方式
(1) 项目部办公室:0592-6894482;
(2)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1**********];
(3) 厦门市海上求助电话:12395或0592-2084400;
(4) 厦门港海沧海事处电话:0592—6895207 ;
5实施细则
(1) 预报未来48小时内风力将达到六级或六级以上(悬挂台风信号一号风球)时,召开项目经理部防台领导小组紧急会议,布置防台工作。
(2) 预报未来24小时内风力将达到六级或六级以上(升挂二号风球)时,组织有关人员到项目所辖船舶上进行防台检查,落实有关措施,重点是检查船舶封舱加固,救生设备,救生物资,锚系统及舵系统,拖缆及三角板等用具,以及人员职责布置,值班安排,制订前往避风锚地的航行路线等。
(3) 我部施工现场距离石湖山锚地大概15海里,船舶按6节航速计算,3个小时就可到达锚地,因此根据实际情况,按保证六级大风影响前8个小时,我部船舶必须已在锚地抛锚就位好的原则来启动开航时间。
(4) 在防台锚地要注意选好锚位,保持与其他船舶的距离,预留足够的船舶摆动范围,并做好与周围船舶的联系沟通,与其他船舶之间应相互配合、相互帮助。
(5) 船长在防台期间了切实履行职责,合理安排好值班,随时向项目部汇报船舶动态。
(6) 台风登陆后,当地风力降至6级以下,项目部通知船舶解除防台应急状态,各船舶船长组织好船员队船舶进行全面检查,如无损伤,船舶要及时起航开回施工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