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 征集评选中小学优秀校本课程的通知
丹东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征集评选中小学优秀校本课程的通知 丹教办〔2013〕33号
采编:基础教育处 出处:基础教育处 发布日期:2013-07-04 阅读次数 91
丹教办〔2013〕33号
丹东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
征集评选中小学优秀校本课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合作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首届中小学优秀校本课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辽教办发〔2013〕129号)精神,结合《丹东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本建设工作的意见》(丹教〔2013〕43号)文件要求,自2013年5月起,启动2013年丹东市中小学优秀校本课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
二、参评内容
中小学校自主开发、在本校实施三年以上的校本课程。2011年《丹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校本课程评选结果的通报》(丹教办[2011]121号)中已公布的一、二、三等奖校本课程本次也可参加申报,为参评省首届中小学优秀校本课程做准备。
三、评选条件
1.课程定位准确。符合素质教育理念,符合课程改革总体目标,切合学校发展和学生成长需求,满足学生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充分发展,体现专业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学校特色。
2.课程设计科学。课程目标明确,内容编排合理,有完整的课程纲要和实施方案。
3.课程管理规范。课程实施规范有序,课程评价体系完备、科学。
4.课程具有原创性、科学性、实践性,严禁抄袭。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各参评学校需填写《丹东市中小学优秀校本课程评选申报表》(附件一)。
2.各参评学校需上报校本课程纲要或校本课程教材或教师讲义、以及两课时以上的视频课例(DVD光盘标注学校、课程名称);
3.各参评学校需上报校本课程方案及其它支撑性材料。每所学校可提交1-2套校本课程参评材料。
4.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丹东市中小学优秀校本课程评选标准(附件二),组织开展本地区校本课程初评、推荐工作,并排序填写汇总表(附件三)。
5.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于7月1日前将附件一(1份)、附件三分别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同推荐学校校本课程参评材料一并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307室。名额分配请参见附件四。
6.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指定相关部门或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5月21日前将负责人有关信息(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李海东;联系电话:2305581;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
附件:
1.丹东市中小学优秀校本课程评选申报表
2.丹东市中小学优秀校本课程评选标准赋分表
3.丹东市中小学优秀校本课程评选推荐汇总表
4.丹东市中小学优秀校本课程评选名额分配表
丹东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5月10日
丹东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5月10日印发
附件一:
丹东市中小学优秀校本课程
评选申报表
课程名称:
开发学校:
适用年级: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丹东市教育局 制
2013年 月 日
一一、课程负责人及主要成员情况(限填5名)
姓名
工作单位
课程开发分工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二二、课程开发和实施情况
1.1.开发类型(选用,改编,新编)
2.2.设计思路
2.3.课程目标
3.4.课程内容
4.5.课程管理
(1)课时安排
(2)实施方式
(3)师资配备
(4)设施条件
(5)教研活动
(6)选修人数
5.6.评价方式
6.7.发展规划
三三、评审意见
学
校
意
见
单位盖章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县
(市)
区
推
荐
意
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市
教
育
局
意
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丹东市中小学优秀校本课程评选标准赋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评选要点)
分值
得分
课程开发
(30分)
需要评估
有对校本课程开发的基础研究:明晰学校的培养目标,学生的兴趣和发展需求、教师的专业发展需要、学校和社区发展的需要。
10
课程总体目标
体现与国家课程目标和学校办学总目标的一致性;体现发展性与时代性;突出以学生发展为本;体现学校办学特色。
10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合理、清晰;内容编排合理,有完整的课程纲要和实施方案,符合学生的发展需要;符合素质教育理念;
10
课程实施
(45分)
课程实施安排
课程的实施安排体现学生的自主选择。课程的设定配合《新课程标准》的实施,有固定课时并纳入《课程表》。
10
课程实施材料
学校有自主开发校本课程教材或教师讲义;教师在课程实施过程中,有自主撰写的教案及教学设计。
10
教学组织形式
教学组织形式体现校本课程的特点,灵活多样,扎实有效。
10
课程实施效果
学生的兴趣是否获得激发,综合能力是否获得提高,教师的专业是否获得发展,课程文化是否形成。
15
课程评价
(10分)
学校重视评价环节的工作。对校本课程设置进行调控,有学校、学生、家长对校本课程实施的评价等内容。
10
教师
(10分)
教师在校本课程实施过程中的论文、案例、课例在县(市)区级以上评选中获奖,相关文章在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在区级以上相关活动中进行展示观摩。
10
学校
(5分)
学校课程管理工作经验在区级以上相关活动中进行介绍和交流,以获奖文件为证。
5
附件三:
丹东市中小学优秀校本课程评选推荐汇总表
教育局(盖章)
序号
课程名称
申报材料
开发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四:
丹东市中小学优秀校本课程评选名额分配表
地区
小学
初中
高中
东港市
30
15
6
凤城市
30
15
6
宽甸县
30
15
6
振兴区
15
3
振安区
15
10
2
元宝区
10
2
合作区
8
3
1中
3
2中
3
4中
3
5中
3
1
6中
3
7中
2
8中
2
9中
3
2
10中
2
13中
2
14中
2
1
17中
3
18中
2
19中
3
20中
1
21中
3
实小
3
特校
1
1
1
朝中
1
1
1
总计
146
95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