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伤赔偿标准
厦门市工伤赔偿标准
2010-5-11 12:00
提问者:天天l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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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的员工,工作时,右手食指受伤,没有缺失,只是被机台压到,骨头也没事,这样去工伤鉴定可以评上级吗?之前已经把医药费和工资都赔给他了,也签了协议了。现在又来闹要鉴定,想多赔点。我想知道要是鉴定到十级,我们要赔偿他多少钱。该员工是在实用期内,工资试用是1000,转正有是1200.我们还没有给他缴纳社保医保。所以所有费用都要自己赔·
2010-5-11 14:12
最佳答案
建议你先带他去医院检查受伤恢复的情况,确定他是小伤,而且恢复的相当的好(有医院证明),一般很难上等级的。去劳动能力鉴定是他们工伤职工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只是没有强制要求而已,既然他们提出要鉴定,你就可以去申请,前面建议你先去看过恢复情况了,我想你心里也有底了。
至于上了等级赔偿问题 ,假设是十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的标准为6个月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我不知道厦门的十级规定是几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假设是4个月,同时假设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200元(人民币),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也就是说,你们职工1200元的月工资小于2200*60%,那就要按2200*60%的月工资为基数计算 即2200元*60%*6月=7920元这个就是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2200元*4月=8800元 。
你们给他入了工伤保险了吗,没的话就全由你们赔,入了的话你们就是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当然我这里只说了劳动能力鉴定以后该赔偿的,在他治疗期间的费用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另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