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学籍如何处理
问题学籍如何处理? 1. 在学籍管理系统中,问题学籍分为 (1)身份证号错误(此类情况必须解决,确保身份证号正确! ) 身份证号与性别、出生日期不符; 手工输入错误身份证号,不符合校验规则; 与公安部身份证认证系统核查,确认身份证号错误(包括身份证 号错误,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 。 (2)有身份证号的重复学籍 两个以上的学生身份证号完全一样, 分别都在系统中进行了学籍 注册,此类情况必须解决,同一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学生。 (3)无身份证号的重复学籍 两个以上的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完全一样,分别都在系统 中进行了学籍注册,需由学校、区县教育局核查,确保真实无误,可 删除、修改或佐证。 2. 问题学籍处理原则和时间 (1)先审核上报没有问题的学生学籍,后解决有问题的学生学籍。 (2)问题学籍出现在本校内的,学校自行采取删除、变更、佐证 方式处理; (3)问题学籍出现跨学校、跨区县、跨地市情况,需问题学籍双 方或多方都提交佐证材料, 各级教育机构必须与公安机关等相关职能 部门核实后按问题学籍处理流程;
(4)问题学籍处理时间在本次(无问题)学生学籍数据上传完成 后逐一处理。如果问题学籍在本校、本县区内,属于录入错误不涉及 需其他职能部门佐证的可以与上传数据同期处理。 3. 问题学籍处理流程 (1)学校操作: 删除:核实本校学生信息是否存在,不存在则删除; 变更:核实本校学生信息是否准确,不准确进行变更,并上传证 明材料; 佐证:确认本校学生信息无误,上传佐证材料进行佐证; 详细操作步骤见操作手册第八章“8.3 问题学籍处理” 。 (2)区县:对学校上传的证明材料,审核通过或不通过. 其中, 本 区县范围内的身份证重复的,只能通过一个,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 可以通过多个; (3)区县以上:跨区县身份证号重复,且区县都审核通过,需共 同上级进行仲裁; (4)上传佐证材料指能证明该学生信息属实的电子材料,如身份 证扫描件(有身份证学生) 、户口簿扫描件(有户口学生) 、学校或其 他职能单位出具证明其身份属实的材料, 如家庭住址、 父母姓名等 (无 身份证也无户口学生)
1、2013年6月30日前,审核、上报学生数据。校长、学校学籍主管负责人或校长委托的管理人员需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且校长同意后,上报。学校须在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学生纸质信息采集表》:学生和家长签字确认。家长确认后的学生信息表,须由校长、学籍主管负责人及班主任审核确认并签字。学校要按要求操作后上报教育科,否则不予接收。)。
2、2013年6月30日前,各学校按年级、班级将《学生纸质信息采集表》装订(本校无身份证学生就读表单独装订),并填写《学校学生学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7,纸质材料上报,电子发[email protected]),以上材料上交教育科存档备查。
3、高中另外要将学籍处理情况(包括是否上传,无学籍学生数量、原因,学生就读学校和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学生数量、原因)形成报告,30日前报[email protected]邮箱。
4、现有的问题学生学籍尽量放在6月30日前做(能找到学生及家长),各种处理办法已公布,各学校若有不明白的问题,电话联系,主动解决。
5、由于是新建系统,各学校学籍管理员要注意主动学习“学籍系统管理手册(学校级)”,不要有等靠思想,而要想办法解决,若有什么困难,请及时与学校负责人及教育科联系。
6、转学等学籍变动手续一律停办,什么时候开启另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