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作规则(1)
公司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各项管理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结合湖北鄂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湖北鄂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各部门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行使职权。要认真负责做好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注意协调,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好公司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第二章 公司领导及有相关人员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行政工作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决定行政工作事项。
第四条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按各自分管工作,分工负责,同时对总经理负责,也可以受总经理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任务,经总经理授权,可代表公司进行社会公务、商务和外事活动。
第五条 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对分管本部门工作的主管领导负责,并对总经理负责,接受、完成其他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
第三章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第六条 公司及各部门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 1
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第七条 公司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须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需报董事会批准的,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在决策前,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形式,听取员工代表和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公司的重大决策,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公司综合管理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搞好年度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作出合理的调整。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以下会议制度:经理办公会、月度工作会、周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
第十二条 经理办公会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及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组成(必要时部门经理参加) ,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双方股东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
(二)讨论决定公司行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年度生产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月度生产经营预算目标、考核目标、激励目标及措施,拟提交董事会讨论决策的事项,对外投资、公司内部重大技改项目、公司重大工程对外包,重大(质量、人身、设2
备)事故的处理,给予员工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等重大事项;
(三)部署行政重要工作,主要包括讨论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重大改革方案的制定及修改,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及修改,重要人事机构设置调整方案等重要工作;
(四)通报形势,讨论其它需要经理办公讨论的事项。
公司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根据会议内容,由总经理确定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安排专职人员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在会后一周内下发。《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经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核后,呈报总经理签发。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督办落实会议议定事项。经理办公会的文字材料、由指定会议记录人妥善保管,于下一年度的3月底前归档并永久保存。
第十三条 月度工作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各部门经理组成(必要时专业技术人员、全体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二)通报公司上月生产经营、管理与改革、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和工作情况;
(三)部署本月的重点工作。
月度工作会在每月初召开,会议具体召开时间由公司领导决定,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会议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并指定专人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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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周工作例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各部门经理组成(必要时专业技术人员、全体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二)通报上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需相关部门协调的重点工作,提出本周主要工作计划;
(三)分管领导安排本周工作重点;
(四)讨论研究各部门认为需要在例会上研究确定的事项。 周工作例会每周一上午9:00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作记录,会议记录应在会议开完后的次日下发,会议记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保管,于下一年度的3月底前归档并永久保存。
第十五条 公司领导按照分管的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或处理工作中的专项问题。
专题会议由公司领导负责召集和主持,由相关部门组织并指定专人作记录,如需要,可由相关部门形成专题会议纪要,以公司名义下发。
第十六条 要控制会议数量和会议规模,与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与会,必须向主持人请假。参会人员在会上发言要主题突出,简明扼要;对会上讨论事项需保密的,不得随意传达、扩散。
第五章 公文管理
第十七条 收文与办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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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股东的文件、政府文件,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登记,填写《鄂钢嘉华公司收文登记卡》,送相关领导阅批。
(二)一般业务文件,按分工送相关领导及相关部门阅办。
(三)公司外业务来文、来函,按分工由分管领导阅批,相关部门办理,但重大事项或内容涉及不同管理系统、两个以上部门的由总经理阅批,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办理。
(四)根据公司领导阅批意见,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对办理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和考核。
第十八条 请示、报告及办理原则
(一)向鄂钢公司领导报送的请示和报告,主送机关一律写“鄂钢公司领导”,原则上不得直接报送领导个人。
(二)请示、报告必须经合资公司领导签字方可盖章呈报,综合管理部保存签字依据。领导阅批后,由综合管理部登记后反馈到报送部门或有关承办部门。
(三)各部门向合资公司领导报送的请示和报告统一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登记编号后报相关领导,领导阅批后,由综合管理部登记后反馈到报送部门和承办部门。
第十九条 公司发文及办理原则
(一)以公司名义发出公文,按程序经各相关部门会签后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进行编号发文;
(二)文件签发底稿由综合管理部存档。
第二十条 对外单位联系公文,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总经理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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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公司领导、各有关部门借阅文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
第六章 作风纪律
第二十二条 公司领导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多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十三条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离开公司出差或外出学习,应事先报告总经理、经同意后,将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及时向公司综合管理部反馈,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通报其他领导和相关部门;总经理出差或外出学习,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通报其他领导,外出回公司后,应及时告知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要增强服务观念,认真履行职责,树立规范服务、从严管理的作风。对职权范围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的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推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规则自2012年01月01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规则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并对其执行情况负责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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