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法人变更材料
10-09
3、法定代表人变更
(1)基金会登记事项表(在网站上填写表格,咨询通过后用A4纸打印,基金会新、老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业务主管单位盖章)(原件1份)
(2)基金会变更登记申请书(在网站上填写表格,咨询通过后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其中“法定代表人”页,法定代表人签名、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原件1份)
(3)离任审计报告(由符合京财会【2012】1259号文件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法人在任期间的经济情况进行审计)(原件1份)
(4)理事会会议纪要(表决通过本次变更内容的理事会会议的纪要,内容包括出席理事、未出席理事、出席监事、未出席监事、列席人员、会议决议、理事签字、加盖基金会公章)(原件1份)
(5)拟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情况说明(模板:XX 未在其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不是现职国家工作人员,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挑的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基金会公章)(原件1份)
(6)理事、监事变动备案书(新任法定代表人原不是理事的,需填写。在网站上下载此表,用A4纸打印,盖基金会公章,其中“理事/监事”页,需本人签名,并粘贴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原件1份)
(7)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原件1份)(待行政许可批复后
交回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