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首饰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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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m“ 营 业 务税金 及 附 加 ”科目 , 贷记 “ 交 税主 应金 一 应交消 费 税 ” 目 ; 际 纳 交 消费税 时 , 科 实 记借
金
“
税 交一 金 应 消 交费 ” 税目 记 ,“ 行 款存” 应科 贷 银
科 目。
计
处理
:例某金 银首 商饰店 ( 为增 值 税 一 纳 税般人, 下同
) 某月 销售金 项链 一 批, 得销售收 入9 0 , 0,取 0 元 0 消
费
税 率税 5 为 ,%假 设不 考 虑 建 税城 教及 育 费 加附( 下 同
) 。 则:
①增税值项税额销 =②应纳消 费=税
计处会为理
:
×710 6 2  ̄l% = 3 7. 9: f× % =681元 5 34 . 5
①
转结销 售收 入及 增值 税 项 税 额 时销: 借 : 行
存 款 银贷 : 业营务 收入 主 计②提 消 费 时 税:
:借 主营业 务 税 金 附及 加3 4 . 5 86 1
9
0 0 00 7 930 6 2 .8
交应金—应税增交值 税 (项税销)1额0 96 7 . 3
2:贷 应交税 金 应一 交 费消 税理
3 45 8. 16
二
、 包 装销 物售 金银首 饰 应 消 交费 的税会计 处
带 徐双
金 银首饰 连 包装 物 同 一起销 售的 , 论 装 包物是 无
泉
否单独 价 计均 应 ,并 金 银入 首饰 的 销售 计 缴 消 费 额
。税会在 计 处上 应理区分 两 情种 : 况是随 同 金 首银 一
饰销售 单不独 计 的包价 物 , 收 入装 及交 消应 费 的税 根据其 政 财 部 家、税 总 局 务 于 调《 整 银金首 饰 国 关 费税 消纳税 节 环 有 问 题 关 通 的 》知 规 定, 银 首饰 的 金由生
销产售环 节 征税 改 零为 环售节 征税 , 即金 银首 饰消 税 的费 税纳 人为 在中 人华 共 民 和国 境内 从事金 银 会 计处理 方法 与上 述 购 自自 销金 首 银 相饰同 ; 是 随 二同金 银 首 饰 销 售单 计 独 价的包装 物 , 收 入 入计 “其 其
他
业 务入 收 目;” 应 交消的 税 (费 率同装包 的 科金 税其
首银饰 ) “入计 其他 业 务 出支”目。 科
饰 零 售业首 务单 的位 个和 人;此外 , 委托加 、 委托 代 工销 银 首饰金 的, 托 方 也 纳是 人 税。 由于 银金首 饰 受
费消税纳 税环 节 的化 变 其, 计 处会 理方 法 发也生 相 应 了
: 例 金银首 饰商 店销 售金戒 指 一 , 得批 收 某 取
入l 7 元0, 金 戒同指 销 单售 计 价 的包 独装盒 收入 为 0 01 随 42 。元: 3 0 则
的变
化。 为准 了核 算确 金银首 饰
应 纳 缴消的费 , 税
① 销售要金指应戒消费纳= 税 ②销 包售装应纳消盒税费
=
00 =5: 0 × ̄ %Ol 5 = O: ̄
求有 银 首饰金零 业售 务的企 , “ 业 应交在税 金 ” 目 下 科
设 增“交 消 费 税” 明科细 目。 者笔现 根 据 财 税字 应 [ 9 4 5 0件文及 财 会 [字 959 文件 的 有关 规 9 1 1 号 991]号 定, 谈谈 不同 情况 下 金 首 银饰消 费 税的 会 计
处理。
一 ③销售 金 戒指 及包 装 的盒增 值 销 税项税 = 额
( ) +l= %74  ̄ 7 ×301
、
购自自 销金 银 首饰 交 消费应税 会的计 处理
会 计理处为 :
纳 税人 于应销 售 实现 时,按 应 交 的消 费 税额 ,借
① 结 销转 售收 入 及 增 税 销 值 税 项额时
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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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3 0 14 1
o0 o 0
0
告 品、、样 职工 福 利 、 励 方等面 。根 据 财 税 字 [ 94 奖19 ]
0 文5 件 规定 , 的 人 自购税 自用 金银 饰首, 按 纳 9号 纳 应税 人销 同售类 银金 首 饰 销的 价售 格确 定计 依税据 征 消 收 费 税, 有同类 银 首金饰 销 售 价 的格, 组成 计 没按 税 格价计算 纳税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20 00
应
交 税 金 一 应增交 值 税 项( 额 税 1) 30 销7 4
②
计 提消 税费时 :借 营:业务 税金 及 附 加 主
他 其 业务支 出 贷 :税交金 一应交 消费 税
应
05 00
10 0 50 0
1组计=价 霎器 成税格
在 会 处 理 上计, 税人 应 于 货物 移送 时 , 应交 纳 按 的消费 税 借 记 “ 业外 支”出“ 营 、 业营 费 用 “ ”付 福利 、 费” 应等 目,科 记“交 税 一金 应 交消费税 目” 贷 应 。
科例 : 银金 首饰 商 店 外,购 的 金项链 1 0 某 将 8克奖励 秀职 优 , 成本 工为10 0 ,80 元 当月同 金类项链 的售 价 零格 为 10 元5/, :克 则
三 旧、 新换 式 方销售 金 银 首饰 应交消 费税 的 会以计
理 处纳
人税 采用以 旧 新换 式 销方 金 银售首 的饰 在,销
售 实 现 时 , 回换旧首 饰的 价款 记 “,存 商 品” 按 借库 科 目 , 加 收 的 差 价和收取 增的 值 税, “ 记 金 ”按 借现 科 等 , 旧首目 饰 价 的 与款 收 加 的 差 价 记贷“ 营 业务 收 按主 入 ” 科 ,目收 取 的增 值税 贷 记“ 按等 应 税交金 一应 交增
税值( 项税 额 ) 科目 ;时 税 按 法
规 定计 算应 缴 的 销 ” 同
①
应纳费消税= 增值②销项税额=税
会计理为处:
×%= 3 5 5 1 5 .元 1 ×78 3 2 元 .1 %= 39 80
消费税 , 记借“ 主营 业业 税 务 金及附加 ”,目 记 “科贷 应 交
税 金 一应 消费交税 ”目。 例:科 金某银 首饰 店商用 足 金戒 指 0 1( 0克 税 零 售含 每价 克 0 ) 1 元 6从,消 者费手 中换 回足金 旧 金戒 指 10
克 0 价, 10 2 ,同差价 款 0 。8作 05元 收 0元
借:
应付 福 利 贷费:库 存 商 品
交应 金一税 应交 消 税费
2 0 6
9 3 7 .3 10 08 0
15.5 83 1
应
交税 一 金应交增税值( 销 项额 ) 税9 3 38 .2
0根
据 税财字 [9 4 5 0件文 及 财税字 [9 76 91 ]9号 1 9]
号文 件 4的规定 , 人 税采用 以旧 换 新式 方销售 的 金 银纳 饰首 , 实 按际 取 的收不含 增值税 的 部全 款 价确定 计应税 依 据 征 收消费 税和 增值税 。
五
、委托 加 工金 银 首 饰应 交 消 税费 的会 计理处
根 据税法 规定 ,受托 加 工或 翻 改新 制金 银 饰 首应
纳消的费税 应由受 方 托缴 纳 。依 税据 为 受托 方 期 当
计同类金 银 首 饰的 售 价; 同 售类价 的 , 按 组成 税计 无则 价格计 算 税纳 ( 托方 应 纳的值增 税则 以加 工 务劳 费 收 受为人 计 依 税 据) 。
① 应 纳消 税= 费
T %=×4 1元 5 3. 9× 712元6 1%= 4.1
② 增 值税销 项 额 =税 T
会计 理为 处 :
组
计 价 = 税 格成T税 ”
目 科。
嘉
①
结转 收入及增 值税 销项税 额时 : 借
: 现
金 库存商 品
在会 计 处 理 上应, 于受托方 向托 委方 货交 时, 借8
00
210 5 0
记
“ 他 业务 支出” 目,记 “ 税交 金一 应 交 消 费 其 科 贷应
贷
: 业营务 收 入主
1 378 85 .
6例
: 银 首饰金 商 店接 消 费 受委 托者 加 工 项金链 某 条 , 取加 工 两费55 ( 税 ) 无 同类金 项 链销 售 价 收 8 元含 ,格 , 金材 料成 本3 0 ,元黄 00 当 加月 工 毕完并 将 加 工好 项 链 交的 还 委 托 人。
交 税 金一应应 交增值税 ( 项 税 额1 )6 2 销 1.4 ② 计 消提费 税 时 :借 :主营 业 税务 金及 附 贷 加: 交 税 金一 交 应 费消税 应 3. 14 39.9 4 1
①
成计税组格: 价 0 5 003 82 元 —
0 =641 30
+
.
、 自四 购用自金 首银饰 应交 消 税费 会的计 处 理 自
购 用自 银 金饰首 是指 事从 批发 、售商 品 务 业
零②应 纳 消 费税= 6 24 x% 8 =1 .3 8. 15 1 4 2
的元企业将 外购 的 银金 首饰 用于 馈 赠 赞、助 、集 、 资
广3 4
③增
税值项税销额
=
× 87 元1% 5
=
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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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韭务审
会计处 理 为
根 据: 法 税规 定 ,受托 代 销 银金 首 饰 纳 应消的 费 税 应由 受 托方缴 纳 。在 计 会处 上理 应区分 两 情种 况
:①
收 到加 工费收 时入 :
: 借 金现 贷: 他其业 务 收 入应 交 税金 一应 增 值交税 (销项 额 )
② 计 税消提费 税 时 :
5
58 5 00 8 5
一
是
以收 取手 续 费 方 式 代销 金银首 饰的 ,应 于 销 售
实现
时 , 记 “ 营 业务收 入” “ 他业 务收 ” 入贷 借主 或 其 ,
记 交 税“ 金一 应交 消 税费” 不 采 用收 取 手续 费 方 应 ; 式代 的销 托方 ,交 纳 消税 的会费 处计 理与 购自自销 受
借 :
他业 务 支 其出 贷 : 交 税 金 一 交应消费 税
应
412 8 .1142 8 .
1
相. 同
六、
托 代受 金销银 首饰 应 交 消税 费 会的 处 计理 ・
者(单 位 :西 省九 江 江市西 财经 学) 院作江 n
+ * 一++ *+ * ++一*+ ” *++ + ”+一 —* . —-+”* —+一 —-. n. — -—* —* —*-— 一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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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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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一+
按 照计审准 则 规的定 , 审计
人 员被对审 单 位 会计报 表的
审计, 仅不 限资 产于 债 日负前发 生
姿 产债 表负 一
界定调 整 项和事非调整项事 。 这
经过可两个 程序 :
是
将 资产 负 表债日后 的
的项事 , 应 括 包从 产资 负债 表
还日起 至 勤外工 作 结 束日止 的 会
后日事
关相 事 项 为年 作 账 末余户 额审
计 的 一部 。分复 核日 的后 货 存如
计
报表 反 映 财的务 状况 、营 成经 果 和 金现 流 量情 , 即况日 后事
项。 而 《 业 会 准计则 — — 产 资企
实进际 价和账 薄记 录 的 成 本 ,可
比较 测 试 出成 本 与市 孰价 低 复 核;日后 的销 售和 采业 务 购 ,可确
负
债 表 后日
事项 (以》 简称下准
则 ) 颁布 和 施 ,实 方 面规 范 一
的定 年度收 入及 存 货 账等 户的
计余应额; 复核 后日 生产的成 和 本
资了产 负 表债日 以 后 生发 交
产的成 品 等 明 细记 , 录可测 年定
耿 末加
易项 的事会计 核和算 关相信 息
的 披露 ;一 方 面, 为 注 册 会 另也
产 成
品 及期末 在 产 品 的实 余际 额等
。
计 师 审 计 人 员合等 理 用 职运业
贵
二
是专 发 现 审计 年 度为必
判
断, 确 分 区调 整事项 和 非调 正 整事 项 及对 所审 会计 表 报的 允 公 性 表发意 见 , 提供 政了策
依 。 对此 据,者试做 一 些探讨 。 笔 一
关须 注 的目后项事而 进行 的复
核 主。要包括 :
1
被向 审单 管位 当局 询 理 ,l
。 问就被可审 单位 的 负 债、 产
孥 资
、
采用 复 核审阅 法 , 确 正
及
本资结 构 变的化、 产 负债 表 资日 未全 完解 决项 的现 目 状、资产 负 债表 日后 的 些 异 一 常 目等 项
被 向单审位 管 人理员询 问 , 获
界以定 调整 事 项 和非调 整事 项。 正 确 界定 调 整 事 项 和非 调
整
项事是 注会 册计师 资产对 负
债 表日 后项进行 审事计的前提。 然虽准则给定 中调了 整事项 和非整事项调的范, 围对“ 否 已 在报表日 但 是 存 在 这一” 判标准 ,断 的多是 要靠 被审位单的 会 计更
人 员 和 册会 注 师计 职的业 断判 来确定 , 就对 注册会 这
得有关据。如资证产负 债 日表以前起的诉提 , 因讼 事
后收赔偿实 款 原 估计与可收 赔款 的 差异 况情 资产,负 债 表 日后出现 的 起 固引定资产 或投 资的减 值等。 2 读阅 产 负债资表 日 后编 制 的最 期 近间 的中期 . 会 计报表 ,复 核与 被 审度年同 期 关有结果 的 变化, 注被意 审位 单经营环境 的 化 。变
3阅 读 审被 位 单资 产负 债后 日编 的制 计会记 录, . 通过 核 日后复的 日记 账 分 和账类, 与定被审 年 度相 确
S3
计
师的审计 能提 力了出 新要 的求 。于 册会注计 师 受 由
审计 时
、 所间 成本 耗 及对 审单位被的 解程 了度 方等
面限 制的 一。阶 的 段审 宜计 用 “ 采这复 核审阅 法 ”即通 过对被 单审位 财 务 的和其他 资料 的搜 和 集分析 ,确 正